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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政府应当是实现透明理念、透明制度和透明行为三者有机统一的政府,它存在着从法治走向德治的历史演变。政府环境信息公开既有适应维护公民知情权、政府自身发展和信息社会到来的一般动因,也有促进环境友好型公民、政府和社会发展的特殊动因。立足于透明政府构建的高度,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的路径在于:树立以环境信息服务为核心的环境信息公开理念;建设从法制走向德制为目标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和形成以电子政府建设为重点的环境信息公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