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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以下简称工程定额)在计划经济时期是作为工程计价的法令性依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在建设部提出的“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和“市场竞争、宏观调控、合同定价、依法结算”的工程计价依据改革思路指导下,定额的属性由法令性转变为指导性。对延续了近半个世纪的工程定额进行改革,无疑是一个大胆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