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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政府淮河的管理,主要关注与黄、运关系密切的下游河段。随着集权统治的巩固和国势的提升,对于淮河上游水文环境信息的掌控也进入了清政府管理视野之中。乾隆二十二年清政府利用地方官员和社会民间的力量,在河南、安徽境内淮河上游沿线设置了多个志桩,观测其涨水尺寸,并将这些信息利用马递的方式,快捷地传递至下游治河官员处,一定程度上成为下游河工防洪调控的重要参考,从而建立起了淮河水报制度。淮河水报制度的建立和运作发展,是清政府要求掌控疆域内环境变化的结果,政府通过调动辖境内河官、地方官乃至基层人员等不同的人力资源,并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