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4部门研究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于2011年6月下发各有关部门。其中工业企业的划定标准如下: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