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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资源开采企业现行税费结构是在1994年税制改革后逐步形成的,由普适税费、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三部分组成。调查组以某县煤炭资源开采企业为例,在了解该县煤炭资源开采企业实际交纳税费情况的基础上,分析对比该县煤炭资源开采企业实交税费负担水平与全国煤炭采选业应交税费负担水平,结果表明:企业实交普适税费负担水平高于应交普适税费负担水平,企业实交资源税费和环境税费负担水平均低于应交资源、环境税费负担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