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任用少数民族干部的情况,是少数民族人民充分行使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的一个重要标准,也是体现民族平等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文以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为例,在培养选拔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德宏州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 培养 选拔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在当代中国民族大家庭里,共同居住着56个兄弟民族,民族问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是民族地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维护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人口较少民族是我们大家庭里的一员,为了紧紧围绕“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战略目标。本文把云南省德宏州作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个例研究,通过对德宏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队伍培养选拔的研究,从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 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干部具有汉族干部无法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加之人口较少民族具有人口数量特别少、人口基本分布在边境一带、人口居住分散、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特点。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研究,首先是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也就解决了德宏近一半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其政治意义尤为重大;其次,人口较少民族大部分都分布在边境线一带,与境外的相同民族跨境而居,他们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都趋于相同,部分还存在跨国婚姻的关系,相互之间交往甚密。积极研究并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一方面不仅关系到我国边境地区的发展与稳定,而且培养和使用足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标志着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实现民族平等。另一方面,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本民族聚居的地方土生土长,长期融入在本民族人民群众之中,熟悉本民族的历史文化、生产生活、语言风格,掌握本民族地区有哪些资源优势和经济特点,喜爱本民族的文化,熟知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更能了解本民族人民的疾苦和要求,同本民族群众有着血肉联系和“天生情感”。同时,各民族群众经常把本民族干部看成是本民族的代表,在本民族群众中说道理、讲政策、做工作,群众往往是愿意听、愿意学、愿意跟的,这样就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1]此外,人口较少民族干部迫切地希望能改变本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对加快本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总之,积极培养和选拔能够适应新形势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是保证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事关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
2 近年来德宏人口较少民族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情况分析
德宏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总人口预计121.144万人,州内居住着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48%。截止2012 年,全州有30688名干部,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791人,占干部总数的35%,厅级干部3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4名,占干部总数的67%;处级干部687人,其中:少数民政干部276名,占干部总数40%;科级干部4980人,其中:少数民政干部1900名,占干部总数38%。
2.1 健全机制,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化
德宏州委、州政府始终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一系列适应我州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规章制度:2005年修订我州《自治条例》时,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2010年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干部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大力推进我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州委印发了《关于实施“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些文件规定的出台,为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德宏州委组织部积极发挥好带头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相互配合;统战和民宗部门发挥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反映情况,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党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财政部门在经费上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费用,形成了党委总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2.2 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州委成立了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也成立相应机构,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州委组织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协沟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统战和民宗部门发挥联系党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反映情况,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二是多管齐下,抓好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首先,以各级党校为依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中青班中始终保持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干部。2011年全州共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3520人次,占年度培训总数54083人次的25%。其次,2012年,按照逐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州级负责轮训完一遍全州处级以上、州直单位科级以上和民族乡党委书记、乡长,各县市负责轮训完一遍科级以下少数民族干部。认真落实上级调训任务,积极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挂职锻炼。同时采取县市四班子之间交流轮岗和州直部门班子之间适当交流轮岗以及坚持下派县市和乡镇挂职锻炼等方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干事能力。三是动态管理,始终强化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经推荐考察合理确定对象,把政治思想品德好,有一定综合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列为科级后备进行培养,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3]始终保持后备干部的合理结构,及时按比例调整充实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在年龄结构、专业门类配套、民族比例上保持一个合理的结构,形成以傣族、景颇族、德昂族、傈僳族、阿昌族五个少数民族为重点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2.3 抓好落实,始终注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在修改《自治州条例》时增加了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正职或副职领导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以及强调特别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在县市换届时州委作出了“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不到、结构不合理”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不予审批的硬性规定。州委组织部认真落实,日常调整干部中,注重对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少数民族干部“给台阶、压担子”,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了平台。州委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既不求全责备,也不搞“一刀切”,而是在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对同等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少数民族干部,为改善结构,特意留出一些职位,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中,条件相当的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在研究干部配备方案时注意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在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方面,从源头上打基础,德宏州采取“抓学生、抓考录”的措施,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关。努力从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体现州委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坚定性、正确性。
3 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3.1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政策不够完善
关于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政策,从大国家性的关于民族地区的政策法规,小到云南省和德宏州自己补充制定的条例条规,这些政策虽然都涉及到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内容,但具体到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与选拔内容的政策,还不够完善。每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情况都有所不同,相关单位没有针对该地区制定出符合其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相应政策,现存的文件、条例只起到指导的作用,缺少创新性,当地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3.2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对干部培养的影响
德宏州3种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地理环境位置较差,他们大多呈小聚居、散杂居分布在各县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边疆民族地区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传统、固定的习惯性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山区恶劣的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使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中,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对外界信息了解和掌握得很少,因此他们对干部培养和教育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而且传统的小农经济使他们养成了一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观念。他们缺乏比较解放的思想和创新的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把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落实到各项工作和生产建设上去,特别是居住在偏远山区乡镇里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最缺乏的是“走出去”的思想意识,很多干部就只愿意待在自己世代生活的地方,而不愿意通过一些考录公务员和特岗教师等形式多走出去收集外界的大量信息,这样就限制了他们个人的发展和整个地区的发展。
3.3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力度不够,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在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最近几年来,州委、州政府对少数民族民族干部培养问题的重视,已经使州内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德宏州是一个“边疆、民族、欠发达”为一体的民族自治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大部分都居住在比较偏僻的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通,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经济发展远远跟不上坝区,从而就导致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中教育落后,人口较少民族面临接受教育的机会少和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得整个民族地区的文化知识水平普遍不高。而干部的素质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素质,它表明一个民族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干部素质越高、驾驭能力、判断能力和管理水平就越高。基于以上条件,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因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方面都有待提高,不管是政治理论,还是文化知识水平都与干部队伍建设上“知识化”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掌握上,在奋力开拓、完成中央和省交给我们的加快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国家沿边开放闯出新路的重任上,在驾驭全局的能力上,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党性修养上,现有的水平与形势的要求相比,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差距与不足。同时高学历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比例也偏少,这样就使在选拔高一级别干部的时候存在来源不足、素质不高、渠道不畅的问题。
3.4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分布结构不合理
在干部结构上,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现状在结构上仍然存在着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相协调和分配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在干部总量方面,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数量明显不足,特别是德昂族、阿昌族的干部更少。二是在干部队伍结构方面,在专业人才分布方面,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中专业人才尤其是高层专业人才缺失,其中表现在干部配备上,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乡镇、地方工作的颇多,在市直机关工作的较少;三是在干部年龄分布上,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年龄梯次结构不尽合理,需进一步优化,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有断层现象,出现老龄化的趋势,50岁以上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占大多数,35岁以下年轻后备干部来源不足,对于青年干部的启用力度还是不够,青年干部大部分是在乡科级。四是从性别方面来看,人口较少民族中,男女干部的比例不协调,多数干部都是男性,只有较少是女性干部,并且几乎是副职、虚职。
4 对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思考
4.1 完善和规范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
在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时要做到有章可循,在严格落实《自治州条例》干部选拔配备规定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要认真梳理,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明确规定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比例,注意在领导班子中尽量保持一定的少数民族比例构成,从而保证了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在多民族聚居的大家庭中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对德昂族、阿昌族这两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干部,在任职上适当放宽,采取“先进后出”、“小步快跑”等特殊办法加快培养,按规定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而没有合适人选的,留出名额、限期配备。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工作思路,立足于造就一批能在领导岗位上担当重任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从培养入手,多形式、全方位、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制定符合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条例,在政策内容上应该有适当的“倾斜性”,如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府领导成员时,为保证民族构成和民族比例,实行了分民族差额选举的办法,对人口较少的民族实行等额选举,适当放宽条件选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在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以及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少数民族干部在学历、年龄、资历等资格条件方面适当放宽,每年每批选拔配备干部中都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以更多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吸引和凝聚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各类人才奋发有为地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建功立业,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
4.2 加大发展文化教育,全面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总体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坚持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认真挑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训。首先要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提升业务水平,争取能让所有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都有机会到党校学习,在党校得到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同时还要学会主动查找自己所欠缺的知识,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其次要积极对外协调争取,通过开展上下互派、基层任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等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力度,不断开阔少数民族干部视野,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必须坚持“实践出真知、一线出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一线去锻炼”、“好人好马上一线”的思路,选拔任用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将一些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但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领导经验的人口较少民族年轻干部下派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的基层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让这些经过基层艰苦环境锻炼的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我州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对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重点进行培养,促使其尽快成长,同时,注意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多关心、多爱护、多理解,努力营造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放手工作的氛围,为他们锻炼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4.3 注重对人口较少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与选拔
在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在新形势下,民族干部工作要注重放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中、高级干部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上,把注意力放在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上,在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问题上,要真正做到“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使一批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干实事的新世纪的新型少数民族妇女干部脱颖而出,为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尽心尽力。[4]因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占干部总人数的比例就相对较少,加之传统的封建思想中存在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要使人口较少民族妇女干部参政更为困难,我州要积极扩大民族妇女干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有利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为优秀妇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创造条件。
4.4 解决好人口较少民族的来源问题,保障干部输送渠道畅通
由于人口较少民族长期居住的地方交通不便,经济文化落后,因此很难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就业,在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来源问题上最急需我们解决的还是教育问题。一方面,是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需要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不断提高“双语”教师素质,同时规范“双语”教材,巩固教育这块基石。另一方面,从德宏实际出发,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如招录公务员岗位和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选派“村官”时,在报考条件与加分环节对人口较少民族有相应的针对性的照顾,属于本州人口较少民族聚集的乡镇之间设当地民族岗。每年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保送、委托培养等措施,适当增加招收人口较少民族学生比例,进一步拓宽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的入口关,为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队伍的补充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打开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来源关口。
参考文献:
[1]吴仕民.中国民族理论新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何少顺.浅谈非民族地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问题[J].民族论坛,1995第4期.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M].北京:2002年版.
[4]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政策措施[N].广西日报,2009年12月7日.
作者简介:
刀雯(1986-),女,云南芒市人,2011年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硕士,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民族干部学校教师;张国平(1979-),男,甘肃榆中人,2009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民族干部学校教师。
本文为2012年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立项课题《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问题研究——以德宏州为例》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德宏州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 培养 选拔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社会主义国家,在当代中国民族大家庭里,共同居住着56个兄弟民族,民族问题在我国革命和建设中一直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是民族地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和维护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人口较少民族是我们大家庭里的一员,为了紧紧围绕“决不让一个兄弟民族掉队”的战略目标。本文把云南省德宏州作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的个例研究,通过对德宏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队伍培养选拔的研究,从中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1 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的重要意义
少数民族干部具有汉族干部无法替代的优势和作用,加之人口较少民族具有人口数量特别少、人口基本分布在边境一带、人口居住分散、经济社会总体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特点。开展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研究,首先是民族工作的现实需要,解决了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问题,也就解决了德宏近一半少数民族的发展问题,其政治意义尤为重大;其次,人口较少民族大部分都分布在边境线一带,与境外的相同民族跨境而居,他们生活习惯、宗教信仰都趋于相同,部分还存在跨国婚姻的关系,相互之间交往甚密。积极研究并做好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一方面不仅关系到我国边境地区的发展与稳定,而且培养和使用足量的少数民族干部标志着真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实现民族平等。另一方面,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本民族聚居的地方土生土长,长期融入在本民族人民群众之中,熟悉本民族的历史文化、生产生活、语言风格,掌握本民族地区有哪些资源优势和经济特点,喜爱本民族的文化,熟知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更能了解本民族人民的疾苦和要求,同本民族群众有着血肉联系和“天生情感”。同时,各民族群众经常把本民族干部看成是本民族的代表,在本民族群众中说道理、讲政策、做工作,群众往往是愿意听、愿意学、愿意跟的,这样就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更好地贯彻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措施,促进民族地区的发展与稳定。[1]此外,人口较少民族干部迫切地希望能改变本民族地区的落后面貌,对加快本民族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高度的责任心。总之,积极培养和选拔能够适应新形势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是保证少数民族人才资源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措施,也是事关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
2 近年来德宏人口较少民族基层干部培养选拔情况分析
德宏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总人口预计121.144万人,州内居住着傣族、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傈僳族五个世居少数民族。其中,景颇族、阿昌族、德昂族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48%。截止2012 年,全州有30688名干部,其中,少数民族干部10791人,占干部总数的35%,厅级干部36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24名,占干部总数的67%;处级干部687人,其中:少数民政干部276名,占干部总数40%;科级干部4980人,其中:少数民政干部1900名,占干部总数38%。
2.1 健全机制,推进少数民族干部选拔工作制度化
德宏州委、州政府始终站在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高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把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作为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证,加强制度建设,先后出台一系列适应我州少数民族干部成长的规章制度:2005年修订我州《自治条例》时,将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的相关政策,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2010年根据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干部工作的有关部署,为大力推进我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州委印发了《关于实施“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中共德宏州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这些文件规定的出台,为加快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保证。在日常工作中,德宏州委组织部积极发挥好带头作用,加强协调沟通,各部门相互配合;统战和民宗部门发挥联系党内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反映情况,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教育部门、党校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教育培训;财政部门在经费上优先安排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费用,形成了党委总揽、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2.2 强化措施,切实抓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工作
一是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州委成立了少数民族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各县市也成立相应机构,层层抓落实,确保工作到位。州委组织部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调协沟通,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统战和民宗部门发挥联系党外少数民族干部的优势,主动反映情况,推荐人选;人事部门协助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管理机制。二是多管齐下,抓好培养,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综合素质。首先,以各级党校为依托,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中青班中始终保持一定比例少数民族干部。2011年全州共培训少数民族干部13520人次,占年度培训总数54083人次的25%。其次,2012年,按照逐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州级负责轮训完一遍全州处级以上、州直单位科级以上和民族乡党委书记、乡长,各县市负责轮训完一遍科级以下少数民族干部。认真落实上级调训任务,积极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外地考察学习、挂职锻炼。同时采取县市四班子之间交流轮岗和州直部门班子之间适当交流轮岗以及坚持下派县市和乡镇挂职锻炼等方法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的干事能力。三是动态管理,始终强化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经推荐考察合理确定对象,把政治思想品德好,有一定综合知识的少数民族干部列为科级后备进行培养,建立了一支数量充足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3]始终保持后备干部的合理结构,及时按比例调整充实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在年龄结构、专业门类配套、民族比例上保持一个合理的结构,形成以傣族、景颇族、德昂族、傈僳族、阿昌族五个少数民族为重点的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 2.3 抓好落实,始终注重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
在修改《自治州条例》时增加了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正职或副职领导成员中至少应当有一名当地少数民族干部,以及强调特别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妇女干部。在县市换届时州委作出了“少数民族干部比例达不到、结构不合理”的换届人事安排方案不予审批的硬性规定。州委组织部认真落实,日常调整干部中,注重对政治素质好,年富力强,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少数民族干部“给台阶、压担子”,把他们放到重要岗位,为他们施展才华提供了平台。州委对少数民族干部的选拔既不求全责备,也不搞“一刀切”,而是在坚持任人唯贤和德才兼备的前提下,对同等条件的干部优先提拔少数民族干部,为改善结构,特意留出一些职位,专门用于少数民族干部的配备。在差额推荐、差额考察中,条件相当的优先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在研究干部配备方案时注意少数民族干部的结构。在少数民族干部来源方面,从源头上打基础,德宏州采取“抓学生、抓考录”的措施,从最基础的工作抓起,抓好少数民族干部来源关。努力从指导思想和实际工作中体现州委执行党的民族干部政策的坚定性、正确性。
3 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工作中面临的问题
3.1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政策不够完善
关于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政策,从大国家性的关于民族地区的政策法规,小到云南省和德宏州自己补充制定的条例条规,这些政策虽然都涉及到少数民族地区自治的一些权利和义务,也包括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内容,但具体到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与选拔内容的政策,还不够完善。每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基本情况都有所不同,相关单位没有针对该地区制定出符合其民族干部培养选拔的相应政策,现存的文件、条例只起到指导的作用,缺少创新性,当地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没有有机地结合起来,尚未形成长效机制。
3.2 人口较少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方式对干部培养的影响
德宏州3种人口较少民族主要分布在山区和半山区,地理环境位置较差,他们大多呈小聚居、散杂居分布在各县市。尽管改革开放以来,边疆民族地区各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传统、固定的习惯性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山区恶劣的生态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使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长期处于封闭的环境中,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对外界信息了解和掌握得很少,因此他们对干部培养和教育的重要性认识程度不高,而且传统的小农经济使他们养成了一种安于现状、不求进取的思想观念。他们缺乏比较解放的思想和创新的意识,没有真正认识到把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落实到各项工作和生产建设上去,特别是居住在偏远山区乡镇里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最缺乏的是“走出去”的思想意识,很多干部就只愿意待在自己世代生活的地方,而不愿意通过一些考录公务员和特岗教师等形式多走出去收集外界的大量信息,这样就限制了他们个人的发展和整个地区的发展。
3.3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力度不够,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在新时期的少数民族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最近几年来,州委、州政府对少数民族民族干部培养问题的重视,已经使州内少数民族干部的素质有了很大的提高,但由于历史原因,德宏州是一个“边疆、民族、欠发达”为一体的民族自治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大部分都居住在比较偏僻的山区,交通闭塞,信息不畅通,自然条件相对恶劣,经济发展远远跟不上坝区,从而就导致人口较少民族地区中教育落后,人口较少民族面临接受教育的机会少和师资力量薄弱的问题,使得整个民族地区的文化知识水平普遍不高。而干部的素质代表着一个民族的素质,它表明一个民族改造自然,征服自然的能力,干部素质越高、驾驭能力、判断能力和管理水平就越高。基于以上条件,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因受到历史条件的制约,在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方面都有待提高,不管是政治理论,还是文化知识水平都与干部队伍建设上“知识化”要求存在着很大的差距,尤其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掌握上,在奋力开拓、完成中央和省交给我们的加快桥头堡黄金口岸和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为国家沿边开放闯出新路的重任上,在驾驭全局的能力上,在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和党性修养上,现有的水平与形势的要求相比,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差距与不足。同时高学历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比例也偏少,这样就使在选拔高一级别干部的时候存在来源不足、素质不高、渠道不畅的问题。
3.4 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分布结构不合理
在干部结构上,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现状在结构上仍然存在着与少数民族人口比例不相协调和分配不够合理的问题:一是在干部总量方面,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数量明显不足,特别是德昂族、阿昌族的干部更少。二是在干部队伍结构方面,在专业人才分布方面,德宏州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中专业人才尤其是高层专业人才缺失,其中表现在干部配备上,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在乡镇、地方工作的颇多,在市直机关工作的较少;三是在干部年龄分布上,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年龄梯次结构不尽合理,需进一步优化,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有断层现象,出现老龄化的趋势,50岁以上即将退休的老同志占大多数,35岁以下年轻后备干部来源不足,对于青年干部的启用力度还是不够,青年干部大部分是在乡科级。四是从性别方面来看,人口较少民族中,男女干部的比例不协调,多数干部都是男性,只有较少是女性干部,并且几乎是副职、虚职。
4 对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思考
4.1 完善和规范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制度
在培养选拔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时要做到有章可循,在严格落实《自治州条例》干部选拔配备规定的同时,各级党委、政府组成部门要认真梳理,在调整配备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中,明确规定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比例,注意在领导班子中尽量保持一定的少数民族比例构成,从而保证了人口在10万以下的少数民族在多民族聚居的大家庭中享受到民族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对德昂族、阿昌族这两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干部,在任职上适当放宽,采取“先进后出”、“小步快跑”等特殊办法加快培养,按规定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而没有合适人选的,留出名额、限期配备。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工作思路,立足于造就一批能在领导岗位上担当重任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从培养入手,多形式、全方位、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制定符合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实际情况的相关政策、条例,在政策内容上应该有适当的“倾斜性”,如在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政府领导成员时,为保证民族构成和民族比例,实行了分民族差额选举的办法,对人口较少的民族实行等额选举,适当放宽条件选拔配备少数民族干部。 在民主推荐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以及竞争上岗、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时,对少数民族干部在学历、年龄、资历等资格条件方面适当放宽,每年每批选拔配备干部中都应当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以更多优惠的政策,采取更加灵活的措施,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吸引和凝聚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各类人才奋发有为地为民族地区的发展建功立业,不断完善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制度和政策措施。
4.2 加大发展文化教育,全面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总体素质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德宏州少数民族干部培训工程”的意见》,坚持党校培训主阵地作用,认真挑选各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培训。首先要提高人口较少民族干部的政治思想觉悟、提升业务水平,争取能让所有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都有机会到党校学习,在党校得到政治理论水平提高,同时还要学会主动查找自己所欠缺的知识,扩充自己的知识面;其次要积极对外协调争取,通过开展上下互派、基层任职、交流轮岗、挂职锻炼和参与重点工程建设等各种形式的实践锻炼,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实践锻炼力度,不断开阔少数民族干部视野,提高驾驭市场经济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必须坚持“实践出真知、一线出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一线去锻炼”、“好人好马上一线”的思路,选拔任用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将一些政治素质好、有发展潜力,但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领导经验的人口较少民族年轻干部下派到条件艰苦、矛盾集中的基层单位担任领导职务,让这些经过基层艰苦环境锻炼的民族干部,走上了各级领导岗位,成为我州各条战线上的骨干。对有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的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重点进行培养,促使其尽快成长,同时,注意帮助人口较少民族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真正做到多关心、多爱护、多理解,努力营造支持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放手工作的氛围,为他们锻炼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4.3 注重对人口较少民族妇女干部的培养与选拔
在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工作意见》规定中,就明确规定:后备干部中,要有少数民族妇女干部。在新形势下,民族干部工作要注重放在培养选拔少数民族妇女中、高级干部和各种科技管理人才上,把注意力放在提高少数民族妇女干部的整体素质上,在少数民族妇女干部问题上,要真正做到“大力培养,大胆提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使一批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懂经营、会管理、干实事的新世纪的新型少数民族妇女干部脱颖而出,为我们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尽心尽力。[4]因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占干部总人数的比例就相对较少,加之传统的封建思想中存在男尊女卑、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要使人口较少民族妇女干部参政更为困难,我州要积极扩大民族妇女干部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形成有利于培养选拔妇女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方式,为优秀妇女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创造条件。
4.4 解决好人口较少民族的来源问题,保障干部输送渠道畅通
由于人口较少民族长期居住的地方交通不便,经济文化落后,因此很难吸引外地人才到本地就业,在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来源问题上最急需我们解决的还是教育问题。一方面,是在人口较少民族地区需要建设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和不断提高“双语”教师素质,同时规范“双语”教材,巩固教育这块基石。另一方面,从德宏实际出发,采取一些特殊的政策措施,如招录公务员岗位和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选派“村官”时,在报考条件与加分环节对人口较少民族有相应的针对性的照顾,属于本州人口较少民族聚集的乡镇之间设当地民族岗。每年采取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分配,保送、委托培养等措施,适当增加招收人口较少民族学生比例,进一步拓宽人口较少民族学生的入口关,为人口较少民族干部队伍的补充提供充足的后备力量,打开人口较少民族干部来源关口。
参考文献:
[1]吴仕民.中国民族理论新编[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何少顺.浅谈非民族地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使用问题[J].民族论坛,1995第4期.
[3]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M].北京:2002年版.
[4]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培养少数民族妇女干部政策措施[N].广西日报,2009年12月7日.
作者简介:
刀雯(1986-),女,云南芒市人,2011年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社会学硕士,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民族干部学校教师;张国平(1979-),男,甘肃榆中人,2009年毕业于云南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中共德宏州委党校民族干部学校教师。
本文为2012年中共云南省委党校立项课题《云南人口较少民族干部培养选拔问题研究——以德宏州为例》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