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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各个企业都希望能用最少的资源来获取更大的利润,企业往往会倾向于节省各种支出来降低成本,提高利润。而绿色会计的理论尚未在企业的经营理念中树立,企业在进行经营管理决策时往往会只重视利润而忽视对环境的影响,使得环境保护流于形式。因此在企业内部践行绿色会计理论,加强环境相关信息的披露程度尤为必要。
【关键词】 绿色会计 规范信息披露 绿色经济
绿色会计又称环境会计,在《现代会计百科辞典》中被定义为:为了交易和促进公共福利,为了创造未来用途的财富及保护资源,根据资源管理者和资源所有者的一致同意的惯例来核算这些资源耗费情况的管理活动。
一、财务会计对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根据外国的专家学者对环境相关信息披露与环境绩效的相关性的研究显示,信息披露程度与环境绩效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我国由于绿色会计理论起步晚,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的公示程度和及时性差。目前我国的企业很少有将环境问题作为披露的重点,即使有少数采用了绿色会计进行公示的企業也几乎没有设立独立的环境报告和单独的有关环境的项目,有关环境方面的信息更是往往得不到披露。在日常的核算中,由于环境信息的多变性,多采用非会计的方法进行披露,与绿色会计有关的事项一般也得不到专门的绿色会计核算。
(二)披露粗略相关性低。现如今许多企业仍然把企业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对环保的理念缺失,加之传统的财务考核体系仅仅要求对内部指标进行考核而无需考虑企业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导致许多企业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在披露时大多集中在绿化、排污费、税收优惠等项目。如果企业环境治理的好,在环保方面进行的投入大,希望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才会在财务报表中对自己所做出的成就和进行的投资进行披露,而更多的时候只是一味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隐藏了企业对当地环境污染的事实,直到最后被环保部门发现,污染已经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影响的时候才会不得已而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三)审计力度低。在推行绿色会计的过程中,施行环境审计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三十余年,但我国的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在许多方面仍不完善,而且环境审计并不是硬性的审计要求,所以经常在进行审计活动大多中被忽略。同时由于我国现有的环境披露形式得不到统一,在审计时难度较大,许多信息难以获得,在考虑到获取审计证据的经济性的原则时,需要花费高昂成本的绿色审计往往让审计人员望而却步。而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权力较小,独立性不足,对企业的监督乏力,使得许多环境事故在初期难以被发现。
二、规范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一)推进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在传统的会计的货币计量模式方法下推广绿色会计计量方式,转变传统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首先需要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会计理论体系,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绿色会计与传统会计理论相结合。将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规范披露方式,减少审计难度和由于披露差异导致的无法满足可比性的问题,同时倡导突破传统报表披露模式,在网络或其他媒介中进行披露。在披露内容上要求反映出企业在一段时期内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既要体现企业在环保方面作出的贡献也要将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作出报告,同时也应反映出对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等,使得企业管理者明确企业所需要实现的环境保护目标,建立一套从上至下囊括全面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倡导绿色信贷,推广循环经济。绿色信贷是指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除了需要核算企业的财务指标以外也需要核算企业的绿色环保指数,通过信贷的调整来推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在企业寻求进一步发展时对那些生态友好型企业或环保先进企业予以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护,而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盲目的投资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样可使企业在主观上有意识的考虑环境信息披露带来的影响,积极进行环境保护和投资。目前在京津冀地区的的一些工商银行和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开始尝试贯彻落实绿色信贷制度,通过对并购融资、股权融资、产业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进行创新满足客户需求,对政府倡导的环境重点保护项目投资大量资金进行支持,本着“环保一票否决制”原则,防止有环保风险的项目进入信贷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呼吁废物回收利用,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创造更多的企业价值。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我国的绿色会计建设体系由于起步较晚而不够完善,需要不断的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规范并且将其制度化、系统化。因此需要积极推广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加强对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追求环保信息知情权的意识的培养。加大环境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出台相关法律,尤其是针对地方政府严重的利益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以资源、生态换取经济而不顾后果的行为。在评价业绩时考核绿色GDP,将资源税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学习发达国家,采取排污权交易制度,并且建立绿色基金,奖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方面的研发给予更多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倡导环境审计对排污费等治理费用的征缴、环境专项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付拨使用、管理预算、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查。并且发挥内部审计的效用,对环境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考核。
【参考文献】
[1] 《生态经济》第30卷第12期,《循环经济下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会计的信息披露探讨》,顾署生,2014年12月.
[2] 《新会计》第76期,《企业环保投资与经济绩效关系研究》,潘飞、王亮,2015年4月.
[3] 《经济研究导刊》2015 年第15 期,《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晋自力,2015年1月.
作者简介:陈丽国(1993-),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项目来源及编号:河北大学创新资助项目(hbu2018ss10)。
【关键词】 绿色会计 规范信息披露 绿色经济
绿色会计又称环境会计,在《现代会计百科辞典》中被定义为:为了交易和促进公共福利,为了创造未来用途的财富及保护资源,根据资源管理者和资源所有者的一致同意的惯例来核算这些资源耗费情况的管理活动。
一、财务会计对环境信息披露现状
根据外国的专家学者对环境相关信息披露与环境绩效的相关性的研究显示,信息披露程度与环境绩效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而我国由于绿色会计理论起步晚,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息的公示程度和及时性差。目前我国的企业很少有将环境问题作为披露的重点,即使有少数采用了绿色会计进行公示的企業也几乎没有设立独立的环境报告和单独的有关环境的项目,有关环境方面的信息更是往往得不到披露。在日常的核算中,由于环境信息的多变性,多采用非会计的方法进行披露,与绿色会计有关的事项一般也得不到专门的绿色会计核算。
(二)披露粗略相关性低。现如今许多企业仍然把企业经济发展放在首位,对环保的理念缺失,加之传统的财务考核体系仅仅要求对内部指标进行考核而无需考虑企业对社会带来的影响,导致许多企业对环境问题视而不见,在披露时大多集中在绿化、排污费、税收优惠等项目。如果企业环境治理的好,在环保方面进行的投入大,希望树立一个良好的企业形象才会在财务报表中对自己所做出的成就和进行的投资进行披露,而更多的时候只是一味注重企业的经济效益而隐藏了企业对当地环境污染的事实,直到最后被环保部门发现,污染已经造成了不可收拾的影响的时候才会不得已而在财务报表中进行披露。
(三)审计力度低。在推行绿色会计的过程中,施行环境审计是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研究已有三十余年,但我国的环境审计起步较晚,在许多方面仍不完善,而且环境审计并不是硬性的审计要求,所以经常在进行审计活动大多中被忽略。同时由于我国现有的环境披露形式得不到统一,在审计时难度较大,许多信息难以获得,在考虑到获取审计证据的经济性的原则时,需要花费高昂成本的绿色审计往往让审计人员望而却步。而企业内部审计由于权力较小,独立性不足,对企业的监督乏力,使得许多环境事故在初期难以被发现。
二、规范绿色会计信息披露的措施
(一)推进企业绿色会计信息披露。在传统的会计的货币计量模式方法下推广绿色会计计量方式,转变传统的以经济发展为中心的理念首先需要加强会计理论的研究,不断完善会计理论体系,将会计理论与实际情况相结合,把绿色会计与传统会计理论相结合。将自愿披露与强制披露相结合,规范披露方式,减少审计难度和由于披露差异导致的无法满足可比性的问题,同时倡导突破传统报表披露模式,在网络或其他媒介中进行披露。在披露内容上要求反映出企业在一段时期内对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既要体现企业在环保方面作出的贡献也要将对环境的污染情况作出报告,同时也应反映出对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废弃物的循环利用等,使得企业管理者明确企业所需要实现的环境保护目标,建立一套从上至下囊括全面的环境管理体系。
(二)倡导绿色信贷,推广循环经济。绿色信贷是指在向银行申请贷款的时除了需要核算企业的财务指标以外也需要核算企业的绿色环保指数,通过信贷的调整来推进绿色经济的发展。在企业寻求进一步发展时对那些生态友好型企业或环保先进企业予以更多的资金支持和政策保护,而对高耗能、高污染的企业进行严格控制,防止盲目的投资和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这样可使企业在主观上有意识的考虑环境信息披露带来的影响,积极进行环境保护和投资。目前在京津冀地区的的一些工商银行和商业银行已经逐步开始尝试贯彻落实绿色信贷制度,通过对并购融资、股权融资、产业基金等多种融资工具进行创新满足客户需求,对政府倡导的环境重点保护项目投资大量资金进行支持,本着“环保一票否决制”原则,防止有环保风险的项目进入信贷体系。同时大力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循环经济,呼吁废物回收利用,使用清洁可再生能源以创造更多的企业价值。
(三)加大监管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我国的绿色会计建设体系由于起步较晚而不够完善,需要不断的结合实际情况予以规范并且将其制度化、系统化。因此需要积极推广低碳经济、绿色经济,加强对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追求环保信息知情权的意识的培养。加大环境污染企业的处罚力度,出台相关法律,尤其是针对地方政府严重的利益保护采取措施,防止以资源、生态换取经济而不顾后果的行为。在评价业绩时考核绿色GDP,将资源税的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学习发达国家,采取排污权交易制度,并且建立绿色基金,奖励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的企业,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设施方面的研发给予更多的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在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大监管力度,倡导环境审计对排污费等治理费用的征缴、环境专项资金的筹集、资金的付拨使用、管理预算、绩效考核等各个方面进行监督审查。并且发挥内部审计的效用,对环境资金使用的有效性、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考核。
【参考文献】
[1] 《生态经济》第30卷第12期,《循环经济下我国上市公司绿色会计的信息披露探讨》,顾署生,2014年12月.
[2] 《新会计》第76期,《企业环保投资与经济绩效关系研究》,潘飞、王亮,2015年4月.
[3] 《经济研究导刊》2015 年第15 期,《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现状分析与对策》,晋自力,2015年1月.
作者简介:陈丽国(1993-),男,汉族,河北张家口人。学历:研究生,研究方向:财务会计。
项目来源及编号:河北大学创新资助项目(hbu2018ss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