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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超市,常常冒出伪劣产品;一些医院,医生可能会随意开出高价药品或医疗器械;一些学校,择校费居高不下……是谁侵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是谁从中层层获利?
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导致产品价格虚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败坏行业风气,而且影响消费者切身利益,老百姓深恶痛绝。
日前,一系列曝光的贿赂案披露了一些重要的细节,也让我们看到,在贿赂案件背后隐藏着的黑色的利益链。
商业贿赂形势严峻
9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江苏药企正大天晴涉嫌商业贿赂、请医生游泰国一事。
据报道,该企业假借开会名义,于8月底宴请多名内地医院医生赴泰国清迈旅游,人均花费高达6000多元,涉嫌商业行贿。此外,该公司根据医生的“贡献”大小,还组织医生到台湾和九寨沟等地旅游。
无独有偶,国内胰岛素领域最负盛名的企业甘李药业也卷入商业贿赂丑闻。有知情人士爆料称,甘李药业2012年业绩突飞猛进,在这背后,是公司总额近3亿元商业贿赂的“功劳”。
2012年,甘李药业新增用药患者数为50万人。现在从每月收回的回访卡来看,甘李药业已经超过了外企,内部预估市场份额为8%左右。虽然总量不大,但增速非常快。
根据举报,甘李药业至少从2008年就开始了商业贿赂工作,其行贿的主要对象是各大医院内分泌科的医生。甘李药业内部制定了详细的回扣规则。据称,甘李药业正是为了谋求上市,才对业绩有苛刻的要求,不惜以商业贿赂的形式换取销售额。
并不只有医药企业会有商业贿赂,曾有沈阳市民曝料称:家附近的中小型连锁超市中除了雪花啤酒外,难买到其他品牌的啤酒。与此同时部分中小超市向沈阳市中小超市联合会投诉,雪花啤酒涉嫌采用“奖金协议”方式,只许中小超市销售此品牌啤酒,其他品牌啤酒都必须下架。
从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布的一组数字来看,商业贿赂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均发生过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民营企业内部的商业贿赂案已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新重点。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透露,2010年至今,深圳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有超过120人因收受商业贿赂被审查起诉。发生过同类案件的企业囊括了深圳几乎所有的大型民企,如华为、中兴、比亚迪、创维、茂业等。
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舒舒透露,大型民企员工收受商业贿赂已呈现出涉案人员普遍年轻并具有高学历,受贿额总体偏大,受贿岗位分散,窝案频发等几个特点。
“30岁左右是比较集中的年龄段,占了总涉案人数的七成以上,并且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有很多还是硕士、海归等。他们正逐步走上民企中层管理岗位,手上有一定职权,很多还挂着部门经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头衔。”张舒舒说。
而大型民企由于动辄是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等,利益蛋糕非常大,送上的“好处费”也水涨船高,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屡见不鲜。“一大型民企的高级工程师许某,在基建工程项目上帮他人成功竞标,先后收受好处费达985万元。”
从目前的发案情况来看,相比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腐败”集中在采购等岗位,大型民企收受商业贿赂的人员已涉及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工程师、技术支持等,甚至后勤岗位,如车辆管理员、行政管理员、行政监督员也成了案发人员。如深圳一大型民企住宿管理员从协议酒店收取每间客房每天2.5元的回扣,半年回扣款就超过20万元。
办案检察官坦言,对于民营企业员工收受商业贿赂这类案件,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发现难,“基本上都依赖于所在公司报案,群众举报几乎为零。”
跨国企业贿赂跟风
国内严峻的商业贿赂形式,使得一些跨国企业看到,通过商业贿赂可以获得巨额的利益,由此也打起商业贿赂的算盘。
2013年7月11日,公安部的一则通报成为国内外医药界的一枚重磅炸弹: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
近日,法国医药巨头赛诺菲内部人士爆料,该公司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79家医院503名医生支付169万元所谓“研究经费”,涉及16家广州医院的31名医生。
而据央视新闻报道,以多美滋为典型代表的乳企,通过贿赂医院医生护士,操控婴儿“第一口奶”,背后暗藏金钱交易。
事实上,跨国企业在华行贿已非个案。在葛兰素史克之前,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跨国药企均曾卷入在华涉嫌行贿风波,辉瑞更是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行贿手法就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从最初“搞定”地方政府部门的核心人员,逐渐过渡到将整个行业“一网打尽”,从简单地贿赂“核心人员”,转变为贿赂“终端业务人员”。
这种转变速度之快,对“中国市场”的适应能力之强,令人咋舌。这一阶段,恰恰是中国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时期。
有关专家认为,“通过大肆行贿,外资企业打开了我国市场的大门,取得了强势市场地位,维系其高价战略。这可能封杀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压制后者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贿赂手段花样百出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不仅贿赂现象增多,贿赂形式也花样百出。
据悉,在赛诺菲“行贿门”爆料人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公司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研究经费的情况。
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引来争议。有网友认为,所谓“研究经费”实质上就是“回扣”的漂白。
9月16日,化名为“佐罗”的爆料人举报美国爱尔康(Alcon)公司涉嫌通过医药产品上市后调查的形式,向相关医生提供商业贿赂,以促进其人工晶体产品的销售。 爱尔康公司长期开展了大量的产品上市后调查工作,2012年时改为临床满意度调查(PES)。PES本应属于“四期临床”调查的范畴,会牵涉到一些试验费用。但爱尔康公司却将这些费用变为向医生提供的回扣,以提升区域市场的销售业绩。
爆料材料显示,爱尔康PES项目至少向全国200家以上眼科医院的医生提供了“研究经费”,北京301、同仁、协和、上海瑞金、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卷入。一家医院只选取一两名医生,某大区经理覆盖的医生就有63人,涉及经费62.7万元。
与此前爆出的赛诺菲公司借临床费名义向医生行贿不同,爱尔康甚至在形式上都没有完成PES的全部流程。爆料人表示:“赛诺菲好歹最后还按照四期临床的规范要求,做出了一份临床试验报告。爱尔康连个总结报告都没有。”
而据业内人士称,医药界收受变相回扣的情况已是行业积弊。以赛诺菲所说的“上市后临床监测”为例,如果参与临床试验的医生根本没有履行所谓病例观察研究的职责,只是“填单子、报名额”,就涉嫌变相收受回扣。
据悉,以往,医药医疗行业的行贿方式,主要通过银行卡给相关人员打款。近几年,医药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不再使用以往通过银行卡打款方式,而是有了“陈列费”“广告费”“会务费”“赞助费”“服务费”等多种贿赂名目,采用“面对面”的现金交易方式。
通常,医疗器械供应商先以“工资”、“提成”名义发放给销售业务员大额费用,业务员将这笔费用领出去后,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直接以现金形式“面对面”支付给医生或药店,不存在中间环节。
这种交易手法使得商业贿赂直接证据相对减少甚至消失。
贿赂外包形形色色
近几年,由于工商部门整顿商业贿赂力度较大,使得医疗器械供应商在支付回扣时采用了更为隐蔽的手段。
有些药品销售企业在未给药品生产厂商发布广告、未开产品推介会的情况下,假借“广告费”、“会务费”的名义进行商业贿赂;有些医疗器械供应商向医院支付所谓“赞助费”“消毒费”的方式进行商业贿赂;有些供应商不经过医院财务直接将“赞助费”“服务费”支付给医院有关科室,由科室自收自支;还有些公然向医生支付现金回扣,明目张胆行贿。
在葛兰素史克案中,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先是将组织医生旅游、开会的订单交给名不见经传的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再通过虚报参加会议人数的方式增加医药公司支出,多支出的这部分钱存放在旅行社的账上,这些钱一部分给旅行社作为好处费,一部分返还给医药公司领导作为“回扣”,剩下的再根据具体情况用于行贿一些机构和个人。
作为第三方,旅行社的账目与葛兰素史克的财务没有直接的关系,因而这种商业贿赂“外包”的方式极为隐蔽,表面上很难看出漏洞。
爱尔康也采用了相似的操作手法。2012年11月9日的一份邮件显示,爱尔康通过第三方的研发外包(CRO)公司H&J向医生提供“研究经费”。本应承担试验设计、流程监控等工作的H&J实际成了转账公司。
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尚斌回忆说,在他曾接手的一个行贿受贿案件中也曾出现过贿赂“外包”第三方的情况。案件中公司A在C古董店购买赝品花瓶一只,同时根据真品价值开具发票,并将花瓶和发票一起送给B。B拿到发票和花瓶后到C古董店进行退货,获取现金。这样就完成了一次涉及三方面的行贿受贿。
记者多方了解发现,在形形色色的贿赂“外包”中,“外包”对象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联系紧密的或者直接设立的空壳公司,将“洗”过的钱用于行贿。一些跨国公司在境外直接开设子公司,这些公司一般都从事咨询等业务,但这些业务与其母公司主营业务差别较大。由于这些在境外开设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而且可以随时撤销,这样即使这些公司出现了问题,母公司的风险也相对较小。
第二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掮客”行贿。这些“掮客”往往具备某种“特殊”的能力或者关系,可以为行贿方疏通关系或者解决问题。
第三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不相干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既独立于受贿方、也独立于行贿方。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办案民警说,一方面,除临江旅行社之外,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还与多家旅行社保持“合作”;另一方面,除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之外,临江旅行社还帮助多家药企完成非法套现。
“一些公司采取的外包方式比起几年前企业通过回扣等方式直接行贿要‘高明’得多、隐蔽得多,这给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说。
推销费用水涨船高
一支出厂价几毛钱的注射液,从医院里开出来要几十块钱;一个出厂价几千块的心脏支架,医院手术的价格要卖几万块钱,虚高的医药品价格让患者苦不堪言。
谁推高了药价?谁从中层层获利?
相关统计显示,相比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才是公司支出的大头,一些公司的销售费用甚至超过成本支出。
数据显示,截至8月17日晚间,两市共有70家上市药企发布中报,包括恒瑞医药、华东医药、中恒集团、中新药业、华润双鹤、红日药业在内的7家公司销售费用均超过5亿元,其中恒瑞医药已接近10亿元。
此外,有61家上市药企的销售费用同比增长,包括舒泰神、誉衡制药、红日药业、中恒集团在内的多家药企销售费用同比激增超3倍。例如,舒泰神上半年的销售费用为2.5亿元,去年同期仅为4703万元,同比增长446%。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是由于产品营销模式调整且销量增加,学术推广及市场活动增加所致。
此外,誉衡药业也颇为引人瞩目。公司上半年销售费用支出达3.46亿元,同比增长440%。公司称,为加强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加强终端市场的推广力度,市场费用大幅增加。公司的销售费用支出分别为人力资源、办公差旅交通、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以及折旧及摊销费用、学术费、市场推广费、会议费、招待费、咨询费用等。其中公司的学术费用支出从4050元上升至1562万元,市场推广费从437万元上升至7948万元,会议费从1488万元上升至4892万元,而咨询费从416万元上升至2981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以学术会议方式进行药品推广,这是跨国药企引入中国的国际通行做法。各类学术会也使得药企会议费大增。同花顺数据显示,在已经公布中报的上市公司中,包括中新药业、华润双鹤、上海凯宝、三精制药、誉衡药业等在内的多家药企会议费支出均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中新药业的会议费用支出最多,为1.85亿元,华润双鹤为7670万元,上海凯宝为7412万元,三精制药为68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新药业2010年的会务费支出为2.79亿元,2011年为3.15亿元,2012年为4.7亿元,可谓是逐年水涨船高。这三年来,公司都是当年已公布会务费支出上市药企中的第一名。
羊毛出在羊身上,药企推销费用的上涨,必然会带来药品价格的上涨。以人工晶体为例,人工晶体属于高值医疗器械,企业有较高的自主定价权。爱尔康的产品在大陆市场价格远高于其它市场。
“最知名的产品AcrySofIQ,香港约为1200港币,而国内要卖到3800元,价格相差4倍左右。”爆料人称,这样的价差提供了足够的回扣空间,同时也使过度医疗盛行。“医生还没看到病人,就制定好了该用多少个人工晶体。这里面会没有过度医疗?”
贿赂调查范围扩大
在一个个商业贿赂案被接连曝光之后,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三个月。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其中,因外资药企行贿事件而引发业界关注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成为治理重点。
据悉,目前,中国相关部门对商业贿赂调查范围正在扩大。
包括美国雅培制药、英国阿斯利康、瑞士诺华等跨国制药巨头的不同地区办事处都曾被当地工商部门拜访。
“我们已经被要求清空邮箱,去医院例行拜访医生的时候也必须空手,不能带任何资料。GSK英国总部派3名高管来华处理涉贿事宜,跨国药企医药代表例行拜访医生被要求必须空手。”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优时比(UCB)也证实了被造访的消息,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造访我们。他们对在中国的多家制药公司展开了调查,其中包括了中国公司以及我们这样的外国公司。”
与此同时,仍未平息的葛兰素史克(GSK)行贿风波又有了新进展。葛兰素史克英国总部宣布,已正式向中国派遣3名高管,专门处理与中国区涉贿调查相关的问题。
如果葛兰素史克事件爆发时业内还以为是“杀鸡儆猴”的话,那么随着公安、工商、卫计、国税、药监等部委的出动,密集的攻势终于触痛行业神经。业内不得不承认,这将是比2006年还要大规模的新一轮反商业贿赂行动,医药行业从生产到销售,都正面临着一次前所未有的整治行动。
在生产领域,国家发改委也计划在7~10月间对33家国产药企业和27家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目的是要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预测,葛兰素史克事件之后,甚至还可能会引发税务、工商对制药企业的全面查账。
违法成本太低贿赂难禁
“现在医药代表跟过街老鼠似的,都不敢出来活动,全部休假。”随着公安、工商、卫计、税务、药监等部委的出动,这个号称医药行业史上最严最大规模的一次反商业贿赂,传闻让全国医药代表都休假成风,而许多药企的学术会议也被迫暂停,有的外资药企还允许相关人员集体休年假。
“现在大家都在传医院布满了‘便衣警察’,医药代表如果被抓住就罚500元,大区经理被抓住就罚1000元,谁还敢去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药代表告诉记者,如今他所在的药企已经命令他们全部带薪休假。
而记者从一家药企处了解到,原定于本周举行的一场亚太区的大型学术研讨会,也因为“风声紧”而被迫临时取消。
但是记者从目前企业的应对策略来看,并不是放弃商业贿赂的想法,而只是暂避风头。相关人士认为,这可能源于违法成本过低。
国外机构预测,葛兰素史克(GSK)涉嫌商业贿赂案,目前虽已有多名高管被立案调查,但该案件最终所需要支付的罚金很可能不足GSK在华年销售收入的1%。
开普勒资本市场分析师基于中国以往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预测称,GSK为了结此案所需支付的罚金可能在500万~1000万美元之间。而GSK去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至约10亿英镑(约15亿美元)。即使行贿罪名成立,其所需支付的罚金与销售额相比也只是微不足道。
此分析一出立即引起业内热议:这一被认为体现了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商业贿赂决心的重要案件,是否会以廉价的罚金收场?
对此,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表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GSK最终支付的罚金可能比国外机构估算的还少”。
据分析,从近几年的案例来看,首先贿赂被查出来是小概率事件;其次,就是查出来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对企业来说,也许具体行贿的员工要负刑事责任,大不了换掉中国区相关的管理层、在母国罚点款了事。
“仅靠刑法手段改变不了目前商业贿赂泛滥的局面。我认为应该对于查证属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不管是招标、拍卖或其他方式达成的合同,统统归于无效。这样不仅会刺痛行贿企业,而且由于靠商业贿赂而取得的合同无效也可以促使同行互相监督、揭发。”刘春泉说。
商业贿赂行为不仅导致产品价格虚高,破坏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败坏行业风气,而且影响消费者切身利益,老百姓深恶痛绝。
日前,一系列曝光的贿赂案披露了一些重要的细节,也让我们看到,在贿赂案件背后隐藏着的黑色的利益链。
商业贿赂形势严峻
9月11日晚,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曝光江苏药企正大天晴涉嫌商业贿赂、请医生游泰国一事。
据报道,该企业假借开会名义,于8月底宴请多名内地医院医生赴泰国清迈旅游,人均花费高达6000多元,涉嫌商业行贿。此外,该公司根据医生的“贡献”大小,还组织医生到台湾和九寨沟等地旅游。
无独有偶,国内胰岛素领域最负盛名的企业甘李药业也卷入商业贿赂丑闻。有知情人士爆料称,甘李药业2012年业绩突飞猛进,在这背后,是公司总额近3亿元商业贿赂的“功劳”。
2012年,甘李药业新增用药患者数为50万人。现在从每月收回的回访卡来看,甘李药业已经超过了外企,内部预估市场份额为8%左右。虽然总量不大,但增速非常快。
根据举报,甘李药业至少从2008年就开始了商业贿赂工作,其行贿的主要对象是各大医院内分泌科的医生。甘李药业内部制定了详细的回扣规则。据称,甘李药业正是为了谋求上市,才对业绩有苛刻的要求,不惜以商业贿赂的形式换取销售额。
并不只有医药企业会有商业贿赂,曾有沈阳市民曝料称:家附近的中小型连锁超市中除了雪花啤酒外,难买到其他品牌的啤酒。与此同时部分中小超市向沈阳市中小超市联合会投诉,雪花啤酒涉嫌采用“奖金协议”方式,只许中小超市销售此品牌啤酒,其他品牌啤酒都必须下架。
从深圳市检察机关公布的一组数字来看,商业贿赂形势不容乐观,一些大型民营企业均发生过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的案件,民营企业内部的商业贿赂案已成为司法机关打击的新重点。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透露,2010年至今,深圳民营企业工作人员有超过120人因收受商业贿赂被审查起诉。发生过同类案件的企业囊括了深圳几乎所有的大型民企,如华为、中兴、比亚迪、创维、茂业等。
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舒舒透露,大型民企员工收受商业贿赂已呈现出涉案人员普遍年轻并具有高学历,受贿额总体偏大,受贿岗位分散,窝案频发等几个特点。
“30岁左右是比较集中的年龄段,占了总涉案人数的七成以上,并且基本上都是本科以上学历,有很多还是硕士、海归等。他们正逐步走上民企中层管理岗位,手上有一定职权,很多还挂着部门经理、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头衔。”张舒舒说。
而大型民企由于动辄是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的工程项目、采购、招投标等,利益蛋糕非常大,送上的“好处费”也水涨船高,几十万元、上百万元的屡见不鲜。“一大型民企的高级工程师许某,在基建工程项目上帮他人成功竞标,先后收受好处费达985万元。”
从目前的发案情况来看,相比于中小民营企业的“腐败”集中在采购等岗位,大型民企收受商业贿赂的人员已涉及部门经理、项目负责人、采购人员、财务人员、工程师、技术支持等,甚至后勤岗位,如车辆管理员、行政管理员、行政监督员也成了案发人员。如深圳一大型民企住宿管理员从协议酒店收取每间客房每天2.5元的回扣,半年回扣款就超过20万元。
办案检察官坦言,对于民营企业员工收受商业贿赂这类案件,目前最大的困难是发现难,“基本上都依赖于所在公司报案,群众举报几乎为零。”
跨国企业贿赂跟风
国内严峻的商业贿赂形式,使得一些跨国企业看到,通过商业贿赂可以获得巨额的利益,由此也打起商业贿赂的算盘。
2013年7月11日,公安部的一则通报成为国内外医药界的一枚重磅炸弹:因涉嫌严重商业贿赂等经济犯罪,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部分高管被依法立案侦查。
近日,法国医药巨头赛诺菲内部人士爆料,该公司2007年11月前后向中国79家医院503名医生支付169万元所谓“研究经费”,涉及16家广州医院的31名医生。
而据央视新闻报道,以多美滋为典型代表的乳企,通过贿赂医院医生护士,操控婴儿“第一口奶”,背后暗藏金钱交易。
事实上,跨国企业在华行贿已非个案。在葛兰素史克之前,强生、西门子、辉瑞、礼来等跨国药企均曾卷入在华涉嫌行贿风波,辉瑞更是因商业贿赂被美国司法部门处以23亿美元的巨额罚单。
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行贿手法就发生了深刻变化,已经从最初“搞定”地方政府部门的核心人员,逐渐过渡到将整个行业“一网打尽”,从简单地贿赂“核心人员”,转变为贿赂“终端业务人员”。
这种转变速度之快,对“中国市场”的适应能力之强,令人咋舌。这一阶段,恰恰是中国体制改革逐渐深化的时期。
有关专家认为,“通过大肆行贿,外资企业打开了我国市场的大门,取得了强势市场地位,维系其高价战略。这可能封杀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压制后者参与市场竞争的机会。”
贿赂手段花样百出
从目前的形势来看,不仅贿赂现象增多,贿赂形式也花样百出。
据悉,在赛诺菲“行贿门”爆料人提供的材料中,集中反映了赛诺菲公司的两种药物“安博维”、“安博诺”的销售及医生获研究经费的情况。
赛诺菲“行贿门”到底属于研究经费范畴还是商业贿赂“回扣”,引来争议。有网友认为,所谓“研究经费”实质上就是“回扣”的漂白。
9月16日,化名为“佐罗”的爆料人举报美国爱尔康(Alcon)公司涉嫌通过医药产品上市后调查的形式,向相关医生提供商业贿赂,以促进其人工晶体产品的销售。 爱尔康公司长期开展了大量的产品上市后调查工作,2012年时改为临床满意度调查(PES)。PES本应属于“四期临床”调查的范畴,会牵涉到一些试验费用。但爱尔康公司却将这些费用变为向医生提供的回扣,以提升区域市场的销售业绩。
爆料材料显示,爱尔康PES项目至少向全国200家以上眼科医院的医生提供了“研究经费”,北京301、同仁、协和、上海瑞金、广东省人民医院等多家知名医院卷入。一家医院只选取一两名医生,某大区经理覆盖的医生就有63人,涉及经费62.7万元。
与此前爆出的赛诺菲公司借临床费名义向医生行贿不同,爱尔康甚至在形式上都没有完成PES的全部流程。爆料人表示:“赛诺菲好歹最后还按照四期临床的规范要求,做出了一份临床试验报告。爱尔康连个总结报告都没有。”
而据业内人士称,医药界收受变相回扣的情况已是行业积弊。以赛诺菲所说的“上市后临床监测”为例,如果参与临床试验的医生根本没有履行所谓病例观察研究的职责,只是“填单子、报名额”,就涉嫌变相收受回扣。
据悉,以往,医药医疗行业的行贿方式,主要通过银行卡给相关人员打款。近几年,医药医疗行业商业贿赂不再使用以往通过银行卡打款方式,而是有了“陈列费”“广告费”“会务费”“赞助费”“服务费”等多种贿赂名目,采用“面对面”的现金交易方式。
通常,医疗器械供应商先以“工资”、“提成”名义发放给销售业务员大额费用,业务员将这笔费用领出去后,按照销售额的一定比例直接以现金形式“面对面”支付给医生或药店,不存在中间环节。
这种交易手法使得商业贿赂直接证据相对减少甚至消失。
贿赂外包形形色色
近几年,由于工商部门整顿商业贿赂力度较大,使得医疗器械供应商在支付回扣时采用了更为隐蔽的手段。
有些药品销售企业在未给药品生产厂商发布广告、未开产品推介会的情况下,假借“广告费”、“会务费”的名义进行商业贿赂;有些医疗器械供应商向医院支付所谓“赞助费”“消毒费”的方式进行商业贿赂;有些供应商不经过医院财务直接将“赞助费”“服务费”支付给医院有关科室,由科室自收自支;还有些公然向医生支付现金回扣,明目张胆行贿。
在葛兰素史克案中,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先是将组织医生旅游、开会的订单交给名不见经传的上海临江国际旅行社,再通过虚报参加会议人数的方式增加医药公司支出,多支出的这部分钱存放在旅行社的账上,这些钱一部分给旅行社作为好处费,一部分返还给医药公司领导作为“回扣”,剩下的再根据具体情况用于行贿一些机构和个人。
作为第三方,旅行社的账目与葛兰素史克的财务没有直接的关系,因而这种商业贿赂“外包”的方式极为隐蔽,表面上很难看出漏洞。
爱尔康也采用了相似的操作手法。2012年11月9日的一份邮件显示,爱尔康通过第三方的研发外包(CRO)公司H&J向医生提供“研究经费”。本应承担试验设计、流程监控等工作的H&J实际成了转账公司。
据天津华盛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尚斌回忆说,在他曾接手的一个行贿受贿案件中也曾出现过贿赂“外包”第三方的情况。案件中公司A在C古董店购买赝品花瓶一只,同时根据真品价值开具发票,并将花瓶和发票一起送给B。B拿到发票和花瓶后到C古董店进行退货,获取现金。这样就完成了一次涉及三方面的行贿受贿。
记者多方了解发现,在形形色色的贿赂“外包”中,“外包”对象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联系紧密的或者直接设立的空壳公司,将“洗”过的钱用于行贿。一些跨国公司在境外直接开设子公司,这些公司一般都从事咨询等业务,但这些业务与其母公司主营业务差别较大。由于这些在境外开设的子公司是独立法人,而且可以随时撤销,这样即使这些公司出现了问题,母公司的风险也相对较小。
第二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掮客”行贿。这些“掮客”往往具备某种“特殊”的能力或者关系,可以为行贿方疏通关系或者解决问题。
第三种是将商业贿赂“外包”给不相干的第三方,这个第三方既独立于受贿方、也独立于行贿方。葛兰素史克商业贿赂案件就是这样一个典型的案例。办案民警说,一方面,除临江旅行社之外,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还与多家旅行社保持“合作”;另一方面,除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之外,临江旅行社还帮助多家药企完成非法套现。
“一些公司采取的外包方式比起几年前企业通过回扣等方式直接行贿要‘高明’得多、隐蔽得多,这给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带来了不小的难度。”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程宝库说。
推销费用水涨船高
一支出厂价几毛钱的注射液,从医院里开出来要几十块钱;一个出厂价几千块的心脏支架,医院手术的价格要卖几万块钱,虚高的医药品价格让患者苦不堪言。
谁推高了药价?谁从中层层获利?
相关统计显示,相比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才是公司支出的大头,一些公司的销售费用甚至超过成本支出。
数据显示,截至8月17日晚间,两市共有70家上市药企发布中报,包括恒瑞医药、华东医药、中恒集团、中新药业、华润双鹤、红日药业在内的7家公司销售费用均超过5亿元,其中恒瑞医药已接近10亿元。
此外,有61家上市药企的销售费用同比增长,包括舒泰神、誉衡制药、红日药业、中恒集团在内的多家药企销售费用同比激增超3倍。例如,舒泰神上半年的销售费用为2.5亿元,去年同期仅为4703万元,同比增长446%。对此,公司解释称,主要是由于产品营销模式调整且销量增加,学术推广及市场活动增加所致。
此外,誉衡药业也颇为引人瞩目。公司上半年销售费用支出达3.46亿元,同比增长440%。公司称,为加强对销售渠道的控制力,加强终端市场的推广力度,市场费用大幅增加。公司的销售费用支出分别为人力资源、办公差旅交通、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以及折旧及摊销费用、学术费、市场推广费、会议费、招待费、咨询费用等。其中公司的学术费用支出从4050元上升至1562万元,市场推广费从437万元上升至7948万元,会议费从1488万元上升至4892万元,而咨询费从416万元上升至2981万元。 业内人士透露,以学术会议方式进行药品推广,这是跨国药企引入中国的国际通行做法。各类学术会也使得药企会议费大增。同花顺数据显示,在已经公布中报的上市公司中,包括中新药业、华润双鹤、上海凯宝、三精制药、誉衡药业等在内的多家药企会议费支出均在1000万元以上,其中,中新药业的会议费用支出最多,为1.85亿元,华润双鹤为7670万元,上海凯宝为7412万元,三精制药为68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新药业2010年的会务费支出为2.79亿元,2011年为3.15亿元,2012年为4.7亿元,可谓是逐年水涨船高。这三年来,公司都是当年已公布会务费支出上市药企中的第一名。
羊毛出在羊身上,药企推销费用的上涨,必然会带来药品价格的上涨。以人工晶体为例,人工晶体属于高值医疗器械,企业有较高的自主定价权。爱尔康的产品在大陆市场价格远高于其它市场。
“最知名的产品AcrySofIQ,香港约为1200港币,而国内要卖到3800元,价格相差4倍左右。”爆料人称,这样的价差提供了足够的回扣空间,同时也使过度医疗盛行。“医生还没看到病人,就制定好了该用多少个人工晶体。这里面会没有过度医疗?”
贿赂调查范围扩大
在一个个商业贿赂案被接连曝光之后,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不正当竞争专项治理行动,为期三个月。
工商总局要求各级工商机关,要以医药购销、医疗服务、择校升学等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行业和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处招投标过程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其中,因外资药企行贿事件而引发业界关注的医药购销、医疗服务领域成为治理重点。
据悉,目前,中国相关部门对商业贿赂调查范围正在扩大。
包括美国雅培制药、英国阿斯利康、瑞士诺华等跨国制药巨头的不同地区办事处都曾被当地工商部门拜访。
“我们已经被要求清空邮箱,去医院例行拜访医生的时候也必须空手,不能带任何资料。GSK英国总部派3名高管来华处理涉贿事宜,跨国药企医药代表例行拜访医生被要求必须空手。”
总部位于比利时的优时比(UCB)也证实了被造访的消息,称“中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已经造访我们。他们对在中国的多家制药公司展开了调查,其中包括了中国公司以及我们这样的外国公司。”
与此同时,仍未平息的葛兰素史克(GSK)行贿风波又有了新进展。葛兰素史克英国总部宣布,已正式向中国派遣3名高管,专门处理与中国区涉贿调查相关的问题。
如果葛兰素史克事件爆发时业内还以为是“杀鸡儆猴”的话,那么随着公安、工商、卫计、国税、药监等部委的出动,密集的攻势终于触痛行业神经。业内不得不承认,这将是比2006年还要大规模的新一轮反商业贿赂行动,医药行业从生产到销售,都正面临着一次前所未有的整治行动。
在生产领域,国家发改委也计划在7~10月间对33家国产药企业和27家进口药品代理企业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目的是要了解和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及有关情况及时制定调整药品价格。
业内人士预测,葛兰素史克事件之后,甚至还可能会引发税务、工商对制药企业的全面查账。
违法成本太低贿赂难禁
“现在医药代表跟过街老鼠似的,都不敢出来活动,全部休假。”随着公安、工商、卫计、税务、药监等部委的出动,这个号称医药行业史上最严最大规模的一次反商业贿赂,传闻让全国医药代表都休假成风,而许多药企的学术会议也被迫暂停,有的外资药企还允许相关人员集体休年假。
“现在大家都在传医院布满了‘便衣警察’,医药代表如果被抓住就罚500元,大区经理被抓住就罚1000元,谁还敢去医院。”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药代表告诉记者,如今他所在的药企已经命令他们全部带薪休假。
而记者从一家药企处了解到,原定于本周举行的一场亚太区的大型学术研讨会,也因为“风声紧”而被迫临时取消。
但是记者从目前企业的应对策略来看,并不是放弃商业贿赂的想法,而只是暂避风头。相关人士认为,这可能源于违法成本过低。
国外机构预测,葛兰素史克(GSK)涉嫌商业贿赂案,目前虽已有多名高管被立案调查,但该案件最终所需要支付的罚金很可能不足GSK在华年销售收入的1%。
开普勒资本市场分析师基于中国以往类似案件的审理结果预测称,GSK为了结此案所需支付的罚金可能在500万~1000万美元之间。而GSK去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大幅增长20%至约10亿英镑(约15亿美元)。即使行贿罪名成立,其所需支付的罚金与销售额相比也只是微不足道。
此分析一出立即引起业内热议:这一被认为体现了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商业贿赂决心的重要案件,是否会以廉价的罚金收场?
对此,上海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表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GSK最终支付的罚金可能比国外机构估算的还少”。
据分析,从近几年的案例来看,首先贿赂被查出来是小概率事件;其次,就是查出来也没有什么严重后果。对企业来说,也许具体行贿的员工要负刑事责任,大不了换掉中国区相关的管理层、在母国罚点款了事。
“仅靠刑法手段改变不了目前商业贿赂泛滥的局面。我认为应该对于查证属实有商业贿赂行为的,不管是招标、拍卖或其他方式达成的合同,统统归于无效。这样不仅会刺痛行贿企业,而且由于靠商业贿赂而取得的合同无效也可以促使同行互相监督、揭发。”刘春泉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