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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快速到来,网约车成为代步新贵。网约车在运营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损害时,可否向保险公司索赔成为本文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网约车;保险;索赔
一、前言
如今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设备网约出租车,连闲置在家的私家车都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那么,网约车在运营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了一定损害,可否向保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索赔?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涉及人伤物损时,谁来买单?
二、案例介紹
市民韩某将乘用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成为网络专车。这辆车被租出后肇事,将兰某撞成十级伤残。保险公司拒赔。伤者兰某将韩某、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基本相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其性质属于出租车业务,而其加入的是私家车保险,营运期间发生的事故,不属于私家车保险的责任范围。
第二,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么解除保险合同,要么增加保费。如果未通知的,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一般都在保单上记载“风险增加时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的提示。私家车网约运营,风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理应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
三、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承保流程分为展业、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核保、理赔。
展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有了网上开展保险业务的操作系统,因此不再进行叙述。
1.投保
个人车辆办理投保时,应携带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介绍信以及有投保车辆相关的证件。经验明证件后填写投保单,并将投保车辆开到指定地点进行必要的检查,符合保险条件后,由投保人确定起保时间,并核收保险费。一般,车主会为车辆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交强险”。
2.保险公司承保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协助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制定保险方案或拟定批改方案:保险人对保险车辆进行检验、验证、初审;保险公司录入投保信息或批改信息,提交核保,待核保通过签发保单或批单等资料。
3.保险人核保
核保工作包括事前风险选择和事后风险选择两个方面。
在案例涉及的私家车中,主要是对投保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投保人的信誉进行调查和评估,预防保险欺诈,对保险车辆进行实际的检验,包括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复印行驶证、购置车辆的完税凭证,拓印发动机与车架号码,对于高档车辆进行拍照和建立车辆档案,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4.理赔
在上述网约车理赔案例中,理赔难受以下因素影响。
一是目前暂无适合私家网约车加入的保险。因为私家网约车出车频率不同,随意性太强,其风险程度参差不齐,保险品种内的风险率无法进行测算。因此,无法根据大数法则下的风险发生率对保险费率进行厘定,无法采用统一的保险费率标准,保险公司暂时无适合险种出台。
二是私家车注册成为网约车后,没有及时变更车辆原有的运营性质,私家车车主与保险公司沿用旧有的商业保险合同。目前,保险公司与网约车平台仍是各自经营,二者无法实现数据的及时对接,就无法在私家车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时强制要求网约车车主变更运营性质,达成新的商业保险合同。另外,很少有车主会主动向保险公司申报变更运营性质。
三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明确规定受害人第三人的划分范围。该条例将本车人员排除在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的范围之外,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即使私家车在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时更改了车辆运营性质,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仍旧能以网约车乘客属于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受害第三人为理由而拒绝理赔。
四是私家车司机没有受过商业运营驾驶车辆的专业训练。那么对如何安全驾驶和保护乘客,没有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当驾驶途中路况突发异常的情况下,就不知如何有效保护乘客的安全,容易发生载客受伤的事故。
因此,此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于情于理都无可指摘。
四、建议
为了解决网约车保险理赔问题,可借用货物运输险中的开口保单方式,采取费率差别化措施,要点如下。
网约车投保时可按照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收取保费:保险合同期满时,根据网约车平台提供的出车记录,调整保费,多退少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是保险公司退还保费给投保人;根据驾驶人员(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龄段的风险发生的经验数据,设计出适合各种年龄段的保险费率。
那么被保险标的风险程度不一的问题迎刃而解,理赔难亦可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熊丙万.专车拼车管制新探[J].清华法学.2016(02).
[2]李雅男,网约车平台法律地位再定位与责任承担,河北法学.2018(06)
关键词:网约车;保险;索赔
一、前言
如今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等智能设备网约出租车,连闲置在家的私家车都可以通过网约车平台预约。那么,网约车在运营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了一定损害,可否向保险公司及网约车平台索赔?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且涉及人伤物损时,谁来买单?
二、案例介紹
市民韩某将乘用车交给汽车租赁公司,成为网络专车。这辆车被租出后肇事,将兰某撞成十级伤残。保险公司拒赔。伤者兰某将韩某、租赁公司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基本相同,具体有以下几方面。
第一,私家车从事网约车营运,其性质属于出租车业务,而其加入的是私家车保险,营运期间发生的事故,不属于私家车保险的责任范围。
第二,按照保险法规定,车辆风险程度显著增加的,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后,要么解除保险合同,要么增加保费。如果未通知的,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保险公司一般都在保单上记载“风险增加时需要通知保险公司”的提示。私家车网约运营,风险程度显著增加,车主理应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则会按照上述法律规定处理。
三、结合案例进行分析
承保流程分为展业、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核保、理赔。
展业因为网络时代的发展,很多保险公司已经有了网上开展保险业务的操作系统,因此不再进行叙述。
1.投保
个人车辆办理投保时,应携带驾驶员本人的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介绍信以及有投保车辆相关的证件。经验明证件后填写投保单,并将投保车辆开到指定地点进行必要的检查,符合保险条件后,由投保人确定起保时间,并核收保险费。一般,车主会为车辆投保“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交强险”。
2.保险公司承保
保险公司向投保人介绍条款、履行解释说明义务;协助投保人计算保险费、制定保险方案或拟定批改方案:保险人对保险车辆进行检验、验证、初审;保险公司录入投保信息或批改信息,提交核保,待核保通过签发保单或批单等资料。
3.保险人核保
核保工作包括事前风险选择和事后风险选择两个方面。
在案例涉及的私家车中,主要是对投保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对投保人的信誉进行调查和评估,预防保险欺诈,对保险车辆进行实际的检验,包括车辆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复印行驶证、购置车辆的完税凭证,拓印发动机与车架号码,对于高档车辆进行拍照和建立车辆档案,确定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4.理赔
在上述网约车理赔案例中,理赔难受以下因素影响。
一是目前暂无适合私家网约车加入的保险。因为私家网约车出车频率不同,随意性太强,其风险程度参差不齐,保险品种内的风险率无法进行测算。因此,无法根据大数法则下的风险发生率对保险费率进行厘定,无法采用统一的保险费率标准,保险公司暂时无适合险种出台。
二是私家车注册成为网约车后,没有及时变更车辆原有的运营性质,私家车车主与保险公司沿用旧有的商业保险合同。目前,保险公司与网约车平台仍是各自经营,二者无法实现数据的及时对接,就无法在私家车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时强制要求网约车车主变更运营性质,达成新的商业保险合同。另外,很少有车主会主动向保险公司申报变更运营性质。
三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明确规定受害人第三人的划分范围。该条例将本车人员排除在交通事故受害第三人的范围之外,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即使私家车在注册成为网约车司机时更改了车辆运营性质,与保险公司达成新的合法有效的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仍旧能以网约车乘客属于车上人员,不属于“交强险”中的受害第三人为理由而拒绝理赔。
四是私家车司机没有受过商业运营驾驶车辆的专业训练。那么对如何安全驾驶和保护乘客,没有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撑,当驾驶途中路况突发异常的情况下,就不知如何有效保护乘客的安全,容易发生载客受伤的事故。
因此,此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于情于理都无可指摘。
四、建议
为了解决网约车保险理赔问题,可借用货物运输险中的开口保单方式,采取费率差别化措施,要点如下。
网约车投保时可按照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收取保费:保险合同期满时,根据网约车平台提供的出车记录,调整保费,多退少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是保险公司退还保费给投保人;根据驾驶人员(被保险人)的不同年龄段的风险发生的经验数据,设计出适合各种年龄段的保险费率。
那么被保险标的风险程度不一的问题迎刃而解,理赔难亦可得到解决。
参考文献:
[1]熊丙万.专车拼车管制新探[J].清华法学.2016(02).
[2]李雅男,网约车平台法律地位再定位与责任承担,河北法学.201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