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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相隐"制度是存在于我国古代立法体系当中带有浓厚中国色彩的立法制度。从春秋时的初现萌芽,到汉代的正式确立,直到清末,"亲亲相隐"都有迹可循。建国后,我国认为其是封建传统中的糟粕而予以废弃,但2012年《刑事诉讼法》中增加关于免除近亲属出庭作证义务的内容不免让有些人认为这是古代"亲亲相隐"制度的重现。本文从"亲亲相隐"词源含义出发,探讨"亲亲相隐"制度的立法取向,评价认为其在当代"复活"想法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