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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英国最大的合作经济代表——合作集团(The Co-operative Group)发生治理危机,其董事会发生了变革,CEO被迫离职,董事会正在面临重组。
曝露出来的问题是:董事会长期由“门外汉”把持,董事经由合作集团的会员选举产生,但缺乏专业技能,整个组织由外行领导内行,决策效率低下;仅有唯一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选举存在着政治干预,由于合作社的背景,合作集团的一些政客性会员将不合格的牧师选举出来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会缺乏危机情景意识,集团旗下的合作银行由于之前的过度收购,近年来巨额亏损。
让人失望的Co-op小店
2009年8月我作为国家留学基金访问学者初到英伦,租住在诺丁汉大学Jubilee校区附近的P&J 旅馆。P&J是英国经典的家庭式旅馆,每天提供丰盛的英式早餐,但每天的中餐和晚餐就得自己解决。于是我就到学校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购买面包、罐头、牛奶等充饥。Jubilee校区附近的便利店是一家标志为英国合作集团(Co-op)的小店,虽店面狭小,但商品琳琅满目。
异国超市的面包、牛奶等丰富商品,以及那些标明 Co-op的专有品牌肉制品、鱼制品等产品,特别是buyone get one free(买一赠一)、special offer(特别优惠)等优惠营销策略,让初来乍到的我十分欣喜。因为它离学校非常近,而且附近有邮局、理发店等,俨然是一个小商业中心了。要知道,在英国一般中等城市中的小镇,有几个小店集中在一起,就足以构成商业中心。我以为,自己会是Co-op的常客了,今后会经常光顾这家小店。
但当我2010年1月末结束访问学者生活时才发现,对于这家Co-operative小店的光顾主要就停留在了最初的一两周内。在英国的整个大半年时间里,我主要都去城里的Tesco(国内翻译为“乐购”)、城郊的Sainsbury(未进入中国)等两家大型超市购买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什么我会舍近求远呢?比较了Co-op与Sainsbury、Tesco等大型超市,我发现在竞争中Co-op处于下方。
首先,Co-op大都店面小,定位于便利店,就产品的丰富程度而言根本无法与大型超市竞争。其次,Co-op的商品仅部分拥有自己品牌(大概一半左右,这些商品来自会员),而Sainsbury、Tesco也都发展有自己的品牌。Co-op搞的一些买一赠一活动的商品,基本是临近到期而被迫给予优惠的快速消费品,说明它的商品流转不畅、库存周期长。
再者,由于Co-op是合作经济,拥有大量的农村社员,如果结合地利(离居民社区近),提供一些生鲜产品(如蔬菜等农副产品,要知道,英国城市和城镇都是没有菜市场的,这一点和中国不同),它是否能有优势呢?Jubilee校区附近的这家Co-op便利店,它确实有一些青椒、土豆、西兰花等蔬菜。可是就在这个小商业中心,在Co-op便利店的边上,存在着一个家庭式经营的农副产品小店,专卖各类蔬菜、鸡蛋、水果等。一位老父亲带着两个女儿,每天笑容满面地进货、卖货、收银,并和顾客寒暄。从产品的丰富和新鲜度来看,这个小店远超过隔壁的Co-op。这样,在生鲜农副产品的竞争中,Co-op与家庭小店相比又落后了。
当然,必须说明特别重要的一点是,Co-op在价格上与Tesco、Sainsbury相比没有竞争力,它大部分商品比大型超市贵。对于存在消费预算约束的人(比如我,还有留学生们),是宁愿坐车去城里或城郊的大超市,也不愿享受Co-op“地利”的。当然,我们也并非Co-op的会员,不会享有它的积点或者银行贷款、保险等其他服务,也不持有它的信用卡,这样就更不会考虑在Co-op店里消费了。
合作社经济的先天病
在对英国合作集团治理失败的讨论中,长期研究合作经济的英国Stirling大学教授Johnston Birchall认为:合作社经济天然就被人们认为是难以治理的,以至于若普通公司发生亏损,人们会询问企业亏损的原因是什么?而若合作经济发生了亏损,人们就会对合作经济本身的合理性和生存的可能性提出质疑。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合作经济的基本特征,它们是:由会员选举产生董事会;一人一票制;会员对企业经营决策有影响力。
Birchall教授认为,合作经济存在优点:考虑客户和消费者、生产者的利益,有立足长远的价值取向,但是董事会缺乏资源,并且企业效率低下。而普通公司制私有经济的优点是:决策和执行效率高,利润动机明确,董事会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缺乏对社会和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二者各俱千秋。
混合所有制的新含义
英国合作集团治理危机的爆发和讨论,使得我回想起留学英国的Co-op小店,使得我对英国合作集团失败的根源有一个切身的体会。今天的反思,并非出于对异国往昔逝水年华的流连,而是为了今天国内企业改革道路的思考。
我想起国内对企业改革道路的探索。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股份制刚刚确立、地位尚未稳定的初期,当时我国城镇和农村曾经出现过股份合作制经济,主要在农村企业和乡镇企业发生过。它的特征是:实行一人一票,出售股份;按股分红,但决策机制是一人一票。这种过渡性质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存在不久就让位于一般的股份制,被称为现代企业制度。今天来看,历史上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和英国合作集团的治理模式是相似的。
当前,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均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提倡搞员工持股,中国证监会也在上市公司层面鼓励实施员工持股。但是员工持股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员工股东比较短视,比如注重分红、缺乏战略眼光;岗位辞退困难;大量员工股东导致决策效率下降;员工股东选举的董事缺乏外部资源等。这些问题和英国合作集团由会员主导的企业治理,出现的根源是一致的。
因此,当前在探索我国国有企业新公司治理模式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合作所有制在对社区、社会责任的承担,对消费者利益的长远重视等方面的优点,同时不能忽视广泛的员工持股、员工决策可能产生的弊端。
总之,必须借鉴英国合作经济的优点,同时防范英国合作集团失败的教训,将公司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两方面的优点结合起来。这样,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国有、民有、外资所有的混合,而且可能是企业的股东所有制与企业员工、社员的合作所有制的混合,从而体现出混合所有制探索的又一层含义。这应该是今天从英国合作集团困境中汲取的一个为我所用的借鉴吧。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司金融系主任、教授
曝露出来的问题是:董事会长期由“门外汉”把持,董事经由合作集团的会员选举产生,但缺乏专业技能,整个组织由外行领导内行,决策效率低下;仅有唯一一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选举存在着政治干预,由于合作社的背景,合作集团的一些政客性会员将不合格的牧师选举出来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会缺乏危机情景意识,集团旗下的合作银行由于之前的过度收购,近年来巨额亏损。
让人失望的Co-op小店
2009年8月我作为国家留学基金访问学者初到英伦,租住在诺丁汉大学Jubilee校区附近的P&J 旅馆。P&J是英国经典的家庭式旅馆,每天提供丰盛的英式早餐,但每天的中餐和晚餐就得自己解决。于是我就到学校附近的一家便利店购买面包、罐头、牛奶等充饥。Jubilee校区附近的便利店是一家标志为英国合作集团(Co-op)的小店,虽店面狭小,但商品琳琅满目。
异国超市的面包、牛奶等丰富商品,以及那些标明 Co-op的专有品牌肉制品、鱼制品等产品,特别是buyone get one free(买一赠一)、special offer(特别优惠)等优惠营销策略,让初来乍到的我十分欣喜。因为它离学校非常近,而且附近有邮局、理发店等,俨然是一个小商业中心了。要知道,在英国一般中等城市中的小镇,有几个小店集中在一起,就足以构成商业中心。我以为,自己会是Co-op的常客了,今后会经常光顾这家小店。
但当我2010年1月末结束访问学者生活时才发现,对于这家Co-operative小店的光顾主要就停留在了最初的一两周内。在英国的整个大半年时间里,我主要都去城里的Tesco(国内翻译为“乐购”)、城郊的Sainsbury(未进入中国)等两家大型超市购买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为什么我会舍近求远呢?比较了Co-op与Sainsbury、Tesco等大型超市,我发现在竞争中Co-op处于下方。
首先,Co-op大都店面小,定位于便利店,就产品的丰富程度而言根本无法与大型超市竞争。其次,Co-op的商品仅部分拥有自己品牌(大概一半左右,这些商品来自会员),而Sainsbury、Tesco也都发展有自己的品牌。Co-op搞的一些买一赠一活动的商品,基本是临近到期而被迫给予优惠的快速消费品,说明它的商品流转不畅、库存周期长。
再者,由于Co-op是合作经济,拥有大量的农村社员,如果结合地利(离居民社区近),提供一些生鲜产品(如蔬菜等农副产品,要知道,英国城市和城镇都是没有菜市场的,这一点和中国不同),它是否能有优势呢?Jubilee校区附近的这家Co-op便利店,它确实有一些青椒、土豆、西兰花等蔬菜。可是就在这个小商业中心,在Co-op便利店的边上,存在着一个家庭式经营的农副产品小店,专卖各类蔬菜、鸡蛋、水果等。一位老父亲带着两个女儿,每天笑容满面地进货、卖货、收银,并和顾客寒暄。从产品的丰富和新鲜度来看,这个小店远超过隔壁的Co-op。这样,在生鲜农副产品的竞争中,Co-op与家庭小店相比又落后了。
当然,必须说明特别重要的一点是,Co-op在价格上与Tesco、Sainsbury相比没有竞争力,它大部分商品比大型超市贵。对于存在消费预算约束的人(比如我,还有留学生们),是宁愿坐车去城里或城郊的大超市,也不愿享受Co-op“地利”的。当然,我们也并非Co-op的会员,不会享有它的积点或者银行贷款、保险等其他服务,也不持有它的信用卡,这样就更不会考虑在Co-op店里消费了。
合作社经济的先天病
在对英国合作集团治理失败的讨论中,长期研究合作经济的英国Stirling大学教授Johnston Birchall认为:合作社经济天然就被人们认为是难以治理的,以至于若普通公司发生亏损,人们会询问企业亏损的原因是什么?而若合作经济发生了亏损,人们就会对合作经济本身的合理性和生存的可能性提出质疑。
我们不妨分析一下合作经济的基本特征,它们是:由会员选举产生董事会;一人一票制;会员对企业经营决策有影响力。
Birchall教授认为,合作经济存在优点:考虑客户和消费者、生产者的利益,有立足长远的价值取向,但是董事会缺乏资源,并且企业效率低下。而普通公司制私有经济的优点是:决策和执行效率高,利润动机明确,董事会拥有丰富的资源,但是缺乏对社会和消费者需求的了解。二者各俱千秋。
混合所有制的新含义
英国合作集团治理危机的爆发和讨论,使得我回想起留学英国的Co-op小店,使得我对英国合作集团失败的根源有一个切身的体会。今天的反思,并非出于对异国往昔逝水年华的流连,而是为了今天国内企业改革道路的思考。
我想起国内对企业改革道路的探索。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在股份制刚刚确立、地位尚未稳定的初期,当时我国城镇和农村曾经出现过股份合作制经济,主要在农村企业和乡镇企业发生过。它的特征是:实行一人一票,出售股份;按股分红,但决策机制是一人一票。这种过渡性质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存在不久就让位于一般的股份制,被称为现代企业制度。今天来看,历史上的股份合作制经济和英国合作集团的治理模式是相似的。
当前,在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中,均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提倡搞员工持股,中国证监会也在上市公司层面鼓励实施员工持股。但是员工持股中存在的问题不可忽视:员工股东比较短视,比如注重分红、缺乏战略眼光;岗位辞退困难;大量员工股东导致决策效率下降;员工股东选举的董事缺乏外部资源等。这些问题和英国合作集团由会员主导的企业治理,出现的根源是一致的。
因此,当前在探索我国国有企业新公司治理模式的时候,我们必须考虑合作所有制在对社区、社会责任的承担,对消费者利益的长远重视等方面的优点,同时不能忽视广泛的员工持股、员工决策可能产生的弊端。
总之,必须借鉴英国合作经济的优点,同时防范英国合作集团失败的教训,将公司制企业和合作制企业两方面的优点结合起来。这样,混合所有制经济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国有、民有、外资所有的混合,而且可能是企业的股东所有制与企业员工、社员的合作所有制的混合,从而体现出混合所有制探索的又一层含义。这应该是今天从英国合作集团困境中汲取的一个为我所用的借鉴吧。
作者系上海财经大学公司金融系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