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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快速发展的绿色金融对环境会计信息产生大量需求,而目前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并不能满足,成为限制我国绿色金融快速发展的原因之一。本文首先对中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政策与实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其次阐述其对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在此基础上对进一步强化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助力绿色金融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绿色金融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所帶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新高度。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已成为“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被作为一种创新环境经济政策。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审查的重要参考,将成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提高公司环境信息透明度,可以为构建一个透明、可持续、治理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形成有力支撑,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同发展。随着中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大多数公司目前没有提供足够的环境信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仍不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缺失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全面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绿色金融定义及意义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绿色金融的概念也在不断演进。自2007年以来,中国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来看,金融绿色金融是为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开展的信贷、保险、证券、产业基金等金融活动。即将生态概念引入金融,使金融业务自身实现绿色特征,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金融创新来为绿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引导企业的新投资方向。绿色金融的主要形式有:一是绿色信贷。通常是指银行部门通过发放优惠利率的贷款或其他融资产品支持与环保、绿色发展相关的项目,或者对影响环境的项目和产业限制贷款投放。二是绿色债券。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为绿色项目和产业发展而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三是绿色保险,又称生态保险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四是绿色基金。五是碳金融体系。主要包括碳交易、碳金融、碳基金和碳金融衍生品。
绿色金融可以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汇集资金,将资金形成产业资本用于投资,同时引导资金流向,从而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而投资者需要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帮助其投资发现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绿色行业和企业,使资本配置到达优化,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除此之外,环境信息披露将使政府能够考虑投资决策的环境风险和成本,进而将事后惩罚纳入预防和监督。随着中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市场业务正在积极发展,对企业环境信息数据产生了巨大的需求。而当前绿色金融市场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环境监督、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金融机构披露绿色信贷信息的标准并不一致和明确,导致数据缺乏可比性。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大多数非上市公司的环境披露信息较少,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使得环境信息失去参考价值。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包括环境绩效,环境管理,环境信息沟通,透明公开污染信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初步建立了包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等在内的多方面信息披露制度。2014年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五条对重要排污单位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要求公布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同时公布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开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保护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中规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披露公司在防止污染和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行动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状况。在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中统计,2013年总共有665家上市公司在沪深两市发布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占所有上市公司的26%,比2012年增长了7.78%。
当前,我国正在着力开展实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活动。2017年6月,环境保护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预计在接下来的三年,所有上市公司将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在国际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已经成为通行做法。目前在我国由于缺乏强制性,大部分企业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也并没有意愿主动披露环境信息。而现阶段企业的违法成本依然较低,环境风险很难被视为财务风险,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影响不大。他们也不愿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甚至不愿意向公众透露。在面临环境违规时,大多企业选择被罚款。而在选择投资时,投资者更注重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对公司的监督力度不够,并不十分关心环境保护工作。目前,由于国家政策法规还未完善,缺乏实践经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载体大多以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出现。只有较少公司以独立环境报告书作为载体系统地披露环境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1.披露内容不全面。在目前我国披露模式没有相关严格规定的状况下,很多企业只选择部分披露与环境有关的经营活动信息,并未进行充分披露。根据我国已公开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大部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反映了历史信息,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缺少必要的解释,而且大部分信息是文字说明,缺乏数据支持。而企业披露出的部分环境信息,通常只是易于计量和获取数据的内容,例如排污费、绿化费等易于核算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等。由于难以量化、信息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对其他较为繁琐的环境成本核算较少。对环境收益事项列示的也较少,对重大的环境投资项目也缺乏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基本不能反映环境效益,缺乏财务数据分析。 2.可比性较低。一方面,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不规范,由于企业信息披露形式的规范性不足,信息报告的形式因公司而异,报告的不一致使公司缺乏可比性。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细则和标准,也没有共同遵守的环境会计准则,与环境有关的信息散落在公司的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使得环境会计信息的计量方法、程序、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可比性不强。另一方面,企业并没有选取相同的环境绩效指标,使得不同公司之间没有可比性。同时,企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差别较大,第三产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第一及第二产业,国有控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普遍较高。
3.在信息披露中避重就轻。绿色金融旨在将社会资金引导向绿色产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有主观偏好。一些污染环境较为严重的企业,环保数据并不达标,而且企业将较少资金投放在防治与治理污染,其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多强调公司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中积极贡献,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往往披露对企业有利的内容,而很少披露企业的消极环境信息。比如项目排放、减排数据。这种行为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的评估难度,而且加大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风险。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前快速发展的绿色金融对环境信息产生大量需求,而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并不能满足,这制约着我国绿色金融的迅速发展。中国未来的绿色金融体系将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体系等主流模式相结合,通过各种政策支持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在绿色金融体系中,识别绿色项目、绿色产业的环境信息成为重要环节,信息使用者要求企业的信息披露做到透明化、公开化、及时化。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监督企业对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严格审查公司报告的环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对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环境保护核查规定。重污染行业企业在进行融资时,不论是资本市场还是银行,都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和審核。这使得环境绩效成为企业在投资、融资活动的重要参考因素。总而言之,环境信息不仅是投资者了解企业环境绩效、评估投资风险的重要依据,更成为企业融资时通过环评审批的重要影响因素。
同时,有不少企业都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环境成本的产生,企业将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随之增加的核算成本也意味着更大的环境风险。因此,只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严格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才能够真正做到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能使得资本市场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对生态环境有益的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政府必须采取措施改善环境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未能真正解决企业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在完善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环境法律法规的实际可行及操作性。其次,在此基础上应制定统一的环境报告编制规范,统一规定环境报告的框架和内容,明确规定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形式。将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分散的所有环境相关信息集合起来,并使用独立环境报告的形式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同时,可对不同行业环境会计信息需求制定相应的披露模板,统一行业信息披露规则,促进金融机构对绿色企业的评估和审查。
(二)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我国现有规范对企业环境绩效考虑不够全面,除环境成本外,还应充分披露能重点反映企业环境绩效的信息;应逐渐加强反映环境管理理念、环境管理发展方向以及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绩效的信息。加强对环境信息进行多方面的衡量与对比。注重信息的量化,上市公司应尽可能使用更多的文字描述来披露环境管理信息,并尝试将其他环境信息转换成定量信息来反映。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进行评价和总结,可以将数据信息做近三年的比较,从而清晰显示环境绩效,便于环境信息使用者进一步分析和决策。通过采用数据的方式,不仅可以作为有效的论据支撑,而且便于企业自身与横向比较。
(三)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处罚
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督考核。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做到透明、及时,确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对未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明确相应的惩罚细则;对于IPO申报企业,环保信息应为审核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于非上市企业,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公开真实有效的环境信息。培养企业环保意识,形成绿色文化。鼓励所有企业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承担社会责任,转变发展观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公众活动,推动绿色发展。
(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在银行信贷制度方面必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使得绿色金融机构的贷款真正流向绿色企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实现信贷环境风险的可控性。环保部门要适时地公开企业的环境信息,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将企业的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将获得的环境信息反馈给环保部门,达到双方信息的共享。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在两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上获得环保部门共享的企业环境审核信息,据此全面真实的掌握了解融资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准确分析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不仅可以防范绿色信贷风险,还可以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分配贷款,合理配置资源,投资环保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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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绿色金融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所帶来的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刚刚召开的党的十九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上升到新高度。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发展已成为“十三五”期间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在国家实施节能减排、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新形势下,发展绿色金融成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环节,被作为一种创新环境经济政策。而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是企业审查的重要参考,将成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力度,提高公司环境信息透明度,可以为构建一个透明、可持续、治理良好的绿色金融生态体系形成有力支撑,达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同发展。随着中国绿色金融的快速发展,对企业环境信息和数据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大多数公司目前没有提供足够的环境信息,中国绿色金融发展依然处于起步阶段,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技术规范仍不健全,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缺失成为制约绿色金融全面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一、绿色金融定义及意义
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绿色金融的概念也在不断演进。自2007年以来,中国环保部与中国保监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发布了“绿色信贷”、“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从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来看,金融绿色金融是为促进经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而开展的信贷、保险、证券、产业基金等金融活动。即将生态概念引入金融,使金融业务自身实现绿色特征,促进金融业可持续发展;同时通过金融创新来为绿色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引导企业的新投资方向。绿色金融的主要形式有:一是绿色信贷。通常是指银行部门通过发放优惠利率的贷款或其他融资产品支持与环保、绿色发展相关的项目,或者对影响环境的项目和产业限制贷款投放。二是绿色债券。是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为绿色项目和产业发展而允许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发行债券募集资金。三是绿色保险,又称生态保险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四是绿色基金。五是碳金融体系。主要包括碳交易、碳金融、碳基金和碳金融衍生品。
绿色金融可以促进节能减排和可持续发展,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绿色金融可以通过汇集资金,将资金形成产业资本用于投资,同时引导资金流向,从而达到产业结构调整。而投资者需要企业环境信息的披露帮助其投资发现真正具有投资价值的绿色行业和企业,使资本配置到达优化,产业结构得到调整。除此之外,环境信息披露将使政府能够考虑投资决策的环境风险和成本,进而将事后惩罚纳入预防和监督。随着中国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绿色金融市场业务正在积极发展,对企业环境信息数据产生了巨大的需求。而当前绿色金融市场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环境监督、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之间、金融机构和政府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联通机制。金融机构披露绿色信贷信息的标准并不一致和明确,导致数据缺乏可比性。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不规范,大多数非上市公司的环境披露信息较少,环境信息缺乏可比性,使得环境信息失去参考价值。
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一)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
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包括环境绩效,环境管理,环境信息沟通,透明公开污染信息。目前,我国资本市场已初步建立了包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自律性规则等在内的多方面信息披露制度。2014年新修订的环保法第五十五条对重要排污单位信息披露做出了规定,要求公布其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同时公布其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与此同时,证监会也开始要求上市公司披露环境保护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在《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中规定:“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规定披露相关环境信息”。鼓励企业披露公司在防止污染和加强生态保护方面的行动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状况。在2015年《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中统计,2013年总共有665家上市公司在沪深两市发布环境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占所有上市公司的26%,比2012年增长了7.78%。
当前,我国正在着力开展实施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的活动。2017年6月,环境保护部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合作协议,推动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预计在接下来的三年,所有上市公司将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在国际上,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已经成为通行做法。目前在我国由于缺乏强制性,大部分企业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也并没有意愿主动披露环境信息。而现阶段企业的违法成本依然较低,环境风险很难被视为财务风险,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绩效影响不大。他们也不愿意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甚至不愿意向公众透露。在面临环境违规时,大多企业选择被罚款。而在选择投资时,投资者更注重上市公司的业绩表现,对公司的监督力度不够,并不十分关心环境保护工作。目前,由于国家政策法规还未完善,缺乏实践经验,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载体大多以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的形式出现。只有较少公司以独立环境报告书作为载体系统地披露环境信息。
(二)存在的问题
1.披露内容不全面。在目前我国披露模式没有相关严格规定的状况下,很多企业只选择部分披露与环境有关的经营活动信息,并未进行充分披露。根据我国已公开的环境会计信息内容,大部分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反映了历史信息,对于某一事项可能产生的后果影响缺少必要的解释,而且大部分信息是文字说明,缺乏数据支持。而企业披露出的部分环境信息,通常只是易于计量和获取数据的内容,例如排污费、绿化费等易于核算的环境成本和环境负债等。由于难以量化、信息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企业对其他较为繁琐的环境成本核算较少。对环境收益事项列示的也较少,对重大的环境投资项目也缺乏相应的成本效益分析,企业披露的环境会计信息基本不能反映环境效益,缺乏财务数据分析。 2.可比性较低。一方面,环境信息披露的形式不规范,由于企业信息披露形式的规范性不足,信息报告的形式因公司而异,报告的不一致使公司缺乏可比性。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环境信息披露的细则和标准,也没有共同遵守的环境会计准则,与环境有关的信息散落在公司的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中,使得环境会计信息的计量方法、程序、范围和内容等方面可比性不强。另一方面,企业并没有选取相同的环境绩效指标,使得不同公司之间没有可比性。同时,企业间环境信息披露质量的高低差别较大,第三产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第一及第二产业,国有控股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普遍较高。
3.在信息披露中避重就轻。绿色金融旨在将社会资金引导向绿色产业,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在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有主观偏好。一些污染环境较为严重的企业,环保数据并不达标,而且企业将较少资金投放在防治与治理污染,其所披露的环境信息多强调公司在环境治理和环境保护中积极贡献,在进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时往往披露对企业有利的内容,而很少披露企业的消极环境信息。比如项目排放、减排数据。这种行为不仅提高了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的评估难度,而且加大了中国绿色金融发展的风险。
三、环境会计信息披露对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作用
当前快速发展的绿色金融对环境信息产生大量需求,而我国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并不能满足,这制约着我国绿色金融的迅速发展。中国未来的绿色金融体系将与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碳金融体系等主流模式相结合,通过各种政策支持降低绿色企业融资成本。在绿色金融体系中,识别绿色项目、绿色产业的环境信息成为重要环节,信息使用者要求企业的信息披露做到透明化、公开化、及时化。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大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的监督力度,监督企业对环境保护政策的执行,严格审查公司报告的环境信息,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对重污染行业的上市公司,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环境保护核查规定。重污染行业企业在进行融资时,不论是资本市场还是银行,都需要对其进行严格的环境评估和審核。这使得环境绩效成为企业在投资、融资活动的重要参考因素。总而言之,环境信息不仅是投资者了解企业环境绩效、评估投资风险的重要依据,更成为企业融资时通过环评审批的重要影响因素。
同时,有不少企业都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以达到经济发展的目的。而环境成本的产生,企业将会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企业随之增加的核算成本也意味着更大的环境风险。因此,只有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严格的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才能够真正做到绿色经济与可持续发展。能使得资本市场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对生态环境有益的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四、政策建议
(一)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首先,政府必须采取措施改善环境法律法规,制订相关环境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为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提供法律依据,同时为环境信息披露提供统一标准。虽然我国目前已经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法律法规,但还未能真正解决企业实际操作中出现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在完善环境保护的立法工作的同时,要注重环境法律法规的实际可行及操作性。其次,在此基础上应制定统一的环境报告编制规范,统一规定环境报告的框架和内容,明确规定企业信息披露的内容,规范企业信息披露形式。将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分散的所有环境相关信息集合起来,并使用独立环境报告的形式定期公布环境信息。同时,可对不同行业环境会计信息需求制定相应的披露模板,统一行业信息披露规则,促进金融机构对绿色企业的评估和审查。
(二)提高环境信息披露质量
我国现有规范对企业环境绩效考虑不够全面,除环境成本外,还应充分披露能重点反映企业环境绩效的信息;应逐渐加强反映环境管理理念、环境管理发展方向以及社会责任履行方面绩效的信息。加强对环境信息进行多方面的衡量与对比。注重信息的量化,上市公司应尽可能使用更多的文字描述来披露环境管理信息,并尝试将其他环境信息转换成定量信息来反映。运用多种分析方法进行评价和总结,可以将数据信息做近三年的比较,从而清晰显示环境绩效,便于环境信息使用者进一步分析和决策。通过采用数据的方式,不仅可以作为有效的论据支撑,而且便于企业自身与横向比较。
(三)加强环境信息披露的监管与处罚
加强对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通过建立考核制度对企业进行实时监督考核。要求企业披露环境会计信息时做到透明、及时,确定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并对未按要求披露环境信息的企业采取严厉的惩罚措施,明确相应的惩罚细则;对于IPO申报企业,环保信息应为审核重点关注的问题;对于非上市企业,地方环保部门要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未达标的企业。督促企业公开真实有效的环境信息。培养企业环保意识,形成绿色文化。鼓励所有企业积极参与环保活动,承担社会责任,转变发展观念,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同时,政府部门应加大对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力度,开展公众活动,推动绿色发展。
(四)健全信息共享机制
在银行信贷制度方面必须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才能使得绿色金融机构的贷款真正流向绿色企业。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可以实现信贷环境风险的可控性。环保部门要适时地公开企业的环境信息,金融监管部门需要将企业的环境信息纳入征信系统,并将获得的环境信息反馈给环保部门,达到双方信息的共享。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可以在两个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上获得环保部门共享的企业环境审核信息,据此全面真实的掌握了解融资企业的环境管理工作情况,准确分析该企业在环境保护方面可能存在的风险,这不仅可以防范绿色信贷风险,还可以积极引导企业合理分配贷款,合理配置资源,投资环保产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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