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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将进一步优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大力推进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审批和管理。山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施工许可部分条件试行承诺制改革有关要求,对能承诺的前置条件要积极采取容缺处置,在原“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和“建设资金落实”采用承诺制的基础上,可取消施工合同备案事项,有效压缩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