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随着中国经济放缓的新常态化和国家对物业的全面控制,围绕着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外部经济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越来越多的房地产公司通过并购来扩大规模和提高竞争力。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许多企业为了实现并购而进行税收籌措,给企业带来了一定的税收风险。在此基础上从房地产开发公司并购的角度分析了吸收并购税收的原则和动机,提出了房地产开发公司吸收并购的战略,并针对这些战略可能引起的后续税收风险,提出了有利于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展的管理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吸收并税;税务风险;管理
前言
以法律为前提,通过企业吸收并购过程所涉及的税收整体安排,设计一个能够在满足企业总体战略要求的同时,最小化税收成本的税收计划,从而实现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吸收。目前,我国许多企业正处于并购过程中,缺乏对税收筹措的全盘认识,导致税收筹措目标被简化,并购的税收筹措不够充分,以及对相关法规认识不足等,使企业并购过程中的税收计划变得不合理和不科学,给并购后的管理带来了很高的税收风险。
一、吸收并购涉税筹划与税务风险
吸收并购涉税筹划主要是指公司以并购涉及税费为起点,以覆盖为全局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费成本最小的方法为起点,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要求、根据税收成本和最低税收计划进行规划,实现并购的最大回报。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在吸收并购,但是由于没有全面了解税收规划和统一的规划目标,没有严格的财政政策,导致没有进行吸收并购的税收规划,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吸收并购过程中的税务规划是不合理和科学的,并构成较高的税收风险与成本。
二、原则和动机分析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制调整,涉及吸收并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收规划必须符合以下原则:第一原则是企业发展战略,税制调整也应以这一原则为中心,他们之所以接受并购,必然是出于战略需要,因此税务规划也必须按照原则进行;第二个原则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计划;第一个原则是使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第二个原则是规划风险管理的原则,即房地产公司应留意吸收和收购对企业征收的税收风险,并应采取一些措施。换句话说,吸收并购的房地产公司应始终注意可能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的规划,并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来监控它们。房地产公司之所以要接受并购和涉税筹划收购,主要动机是:
外部规划动机,即一是并购的使用可能需要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其次是涉及“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税基范围不同;第三,吸收并购企业的税率可能会存在差异;四是可以通过吸收并购来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内部规划动机,首先是实现吸收并购的收益最大化是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直接和首要动因;其次是要确保吸收并购重组中涉税风险的最小化;最后是要维持并购方和被并购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性。
三、企业并购重组的涉税及筹划问题
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单一,当许多商业人士谈论并购的税收计划时,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少征税。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企业并购会导致纳税额减少、收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不仅有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公司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而过度设定目标,这导致企业并购后出现了一系列纳税计划问题,企业往往因准备不足而无法着手。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并购效应,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利于并购效应目标的实现。
风险控制能力较低,风险是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当企业进行重组合并时,风险明显增加,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很可能爆发,影响企业并购效果。在企业并购中,其风险性能主要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方面,内部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只要企业保证并购计划规范化,就不太可能发生。外部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等。
在我国税制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税收筹措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有必要充分理解和把握。然而,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存在着一个典型的问题,即有关方面对税收调整办法的关注程度较低,这不仅仅是税收调整的效果它还直接关系到企业重组和合并的影响。
四、制定的相关策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收制度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吸收并购阶段的税收制度;一般来说,如果一家公司提供吸收和购买融资,有四种方法: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混合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使税收的筹措方式不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尽可能将私人股本转换为企业股东,按照分配和再投资的顺序增加资产,以减轻内部融资的税负,在使用债务融资时,应考虑到债务利率的税前影响;应当注意避税对资本疲软的影响,在股票融资过程中应当注意优先股的使用。其次,企业并购交易阶段的税收筹措一般有三种支付方式:方向定向、资产置换和证券交易所并购。
如果企业采用定向支付方式进行并购,那么最大限度地利用特殊条款,即收购方的应课税收入在当期未被确认,当递延纳税以资产置换方式支付时,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将全部或部分现货资产、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例如在证券交易所并购时,为了实现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税收制度,企业不承担任何商誉;可以采用不进行资产折旧的合资公司方式,股东可以延迟利润的实现可纳税。最好的例子是2000年金隅通过证券交易所收购太行山水泥。第三,从吸收并购对象的一方进行税收设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吸收对象时,可以从业务内容进行选择,并进行税务调整。例如,如果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够收购一家装修公司,它可以选择并购的主要业务,可以成立独立的装修公司进行税务调整;因为可以将室内装修费用纳入增值税扣除项目,室内装修商可以在竣工之后获得更多的增值税,可以扩大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额。
五、后续税务风险管控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吸收并购涉税筹划的后续税务风险 (1)操作过程中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政策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需求,使房地产开发公司处于这样一个过程中:由于并购的税收筹划是一套会计标准、税收政策、融资和交易方式融为一体的复杂操作,作为并购的具体工作之一,在实际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错误,导致该措施产生了少税等问题,很容易给公司引发税收风险,不仅给房地产开发公司造成财务损失,而且影响企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2)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是征收税务的官员,但每个执法部门对法律规定的税收政策条款的理解都有不同之处,执法当局有权在税收规定方面酌情判断。一些房地产公司在税务规划中对于不了解的法规存在主观臆断,没有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和确认,产生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会导致税务筹划失败;
(3)与执法有关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公司吸收并购中产生的的一些业务是税务立法没有明确界定的,极为模糊,但实际上,当税务筹划涉及这些业务时,企业管理者即税务方案筹划者对其的理解可能与税务机关的理解相冲突。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注意先把一个完整的设计方案事先与税务局沟通,并得到他们的批准,以减少执法的风险,这样才能确保税务风险的规避。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吸收并购涉税筹划的后续税务风险的管控对策
由于税收改革是收入和风险共存的经济活动,因此,收入越高,企业面临的风险就越大。事实上,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完全规避吸收并购时的税收筹措风险,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税收筹措后,需要明确其税收风险,并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吸收并购相关税收来规划后续风险。
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制度因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需要而调整的政策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改变税制之前的并购税制可能也不适应新的税法和新的政策。除此之外,2016财政年度税收改革的风险导致全面”改变”,这是政策风险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并购中的风险是具体的工作,例如会计准则政策、税收政策、并购融资和交易方法,因此它不仅会给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导致企业税收风险——税收不足和不纳税等麻烦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执法风险很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并购的一些业务在税法中没有明确定义,公司在实践中对这些业务的税收计划不明确,商业规划者的理解可能与税务官员的理解和努力不一致。有鉴于此,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税收筹划方案的可操作性。
结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对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应对物业不利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房地产公司不仅要注意税收计划的制定,还要注意并购过程中的税收风险。本文介绍了从房地产公司吸收税收后的税收规划和税收风险控制两个方面,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
参考文献:
[1]朱寿权.新常态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探讨[J].财经界,2019(12):240-241.
[2]唐琼.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9(19):221-222.
[3]李杰.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风险研究[J].中外企業家,2020(16):30-31.
[4]朱渝梅,霍二珠.房地产企业常见并购方式涉税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9):107-110.
[5]梁伟旋. CY公司并购SL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D].广西大学,2019.
[6]李双双.房地产企业股权并购涉税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9(09):40-41.
关键词:房地产;吸收并税;税务风险;管理
前言
以法律为前提,通过企业吸收并购过程所涉及的税收整体安排,设计一个能够在满足企业总体战略要求的同时,最小化税收成本的税收计划,从而实现企业对利润最大化的吸收。目前,我国许多企业正处于并购过程中,缺乏对税收筹措的全盘认识,导致税收筹措目标被简化,并购的税收筹措不够充分,以及对相关法规认识不足等,使企业并购过程中的税收计划变得不合理和不科学,给并购后的管理带来了很高的税收风险。
一、吸收并购涉税筹划与税务风险
吸收并购涉税筹划主要是指公司以并购涉及税费为起点,以覆盖为全局的,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税费成本最小的方法为起点,根据公司的总体战略要求、根据税收成本和最低税收计划进行规划,实现并购的最大回报。
目前,我国许多企业都在吸收并购,但是由于没有全面了解税收规划和统一的规划目标,没有严格的财政政策,导致没有进行吸收并购的税收规划,也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在吸收并购过程中的税务规划是不合理和科学的,并构成较高的税收风险与成本。
二、原则和动机分析
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税制调整,涉及吸收并购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收规划必须符合以下原则:第一原则是企业发展战略,税制调整也应以这一原则为中心,他们之所以接受并购,必然是出于战略需要,因此税务规划也必须按照原则进行;第二个原则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计划;第一个原则是使企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第二个原则是规划风险管理的原则,即房地产公司应留意吸收和收购对企业征收的税收风险,并应采取一些措施。换句话说,吸收并购的房地产公司应始终注意可能给公司带来税务风险的规划,并采取一定的控制措施来监控它们。房地产公司之所以要接受并购和涉税筹划收购,主要动机是:
外部规划动机,即一是并购的使用可能需要选择纳税人的身份;其次是涉及“一般性税务处理”、“特殊性税务处理”两种税基范围不同;第三,吸收并购企业的税率可能会存在差异;四是可以通过吸收并购来有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内部规划动机,首先是实现吸收并购的收益最大化是其进行税收筹划的直接和首要动因;其次是要确保吸收并购重组中涉税风险的最小化;最后是要维持并购方和被并购方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均衡性。
三、企业并购重组的涉税及筹划问题
企业并购中的税收问题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目标单一,当许多商业人士谈论并购的税收计划时,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少征税。尽管我们不能否认,企业并购会导致纳税额减少、收购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不仅有限,而且不可否认的是,许多公司由于缺乏足够的认识而过度设定目标,这导致企业并购后出现了一系列纳税计划问题,企业往往因准备不足而无法着手。这不仅会给企业带来并购效应,也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不利于并购效应目标的实现。
风险控制能力较低,风险是企业管理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当企业进行重组合并时,风险明显增加,如果不能有效控制,风险很可能爆发,影响企业并购效果。在企业并购中,其风险性能主要包括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两方面,内部风险主要来自企业内部。只要企业保证并购计划规范化,就不太可能发生。外部风险包括政策选择风险、政策变更风险等。
在我国税制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法律制度不断完善,税收筹措方式也不断发生变化。因此,企业在并购过程中有必要充分理解和把握。然而,在企业的实际运作中,存在着一个典型的问题,即有关方面对税收调整办法的关注程度较低,这不仅仅是税收调整的效果它还直接关系到企业重组和合并的影响。
四、制定的相关策略
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税收制度可以从几个方面来考虑:第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吸收并购阶段的税收制度;一般来说,如果一家公司提供吸收和购买融资,有四种方法:内部融资、债务融资、股票融资、混合融资——不同的融资方式使税收的筹措方式不同;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尽可能将私人股本转换为企业股东,按照分配和再投资的顺序增加资产,以减轻内部融资的税负,在使用债务融资时,应考虑到债务利率的税前影响;应当注意避税对资本疲软的影响,在股票融资过程中应当注意优先股的使用。其次,企业并购交易阶段的税收筹措一般有三种支付方式:方向定向、资产置换和证券交易所并购。
如果企业采用定向支付方式进行并购,那么最大限度地利用特殊条款,即收购方的应课税收入在当期未被确认,当递延纳税以资产置换方式支付时,可最大限度地利用将全部或部分现货资产、相关债权、债务和劳动力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条件,例如在证券交易所并购时,为了实现不缴纳增值税的特殊税收制度,企业不承担任何商誉;可以采用不进行资产折旧的合资公司方式,股东可以延迟利润的实现可纳税。最好的例子是2000年金隅通过证券交易所收购太行山水泥。第三,从吸收并购对象的一方进行税收设计。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吸收对象时,可以从业务内容进行选择,并进行税务调整。例如,如果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够收购一家装修公司,它可以选择并购的主要业务,可以成立独立的装修公司进行税务调整;因为可以将室内装修费用纳入增值税扣除项目,室内装修商可以在竣工之后获得更多的增值税,可以扩大房地产开发商的信用,减少企业的增值税纳税额。
五、后续税务风险管控
1. 房地产开发企业吸收并购涉税筹划的后续税务风险 (1)操作过程中的风险
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政策将适应经济发展和国家税收需求,使房地产开发公司处于这样一个过程中:由于并购的税收筹划是一套会计标准、税收政策、融资和交易方式融为一体的复杂操作,作为并购的具体工作之一,在实际过程中任何环节出现错误,导致该措施产生了少税等问题,很容易给公司引发税收风险,不仅给房地产开发公司造成财务损失,而且影响企业的公信力和形象。
(2)企业与税务机关之间缺乏有效沟通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是征收税务的官员,但每个执法部门对法律规定的税收政策条款的理解都有不同之处,执法当局有权在税收规定方面酌情判断。一些房地产公司在税务规划中对于不了解的法规存在主观臆断,没有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和确认,产生了不必要的税务风险,会导致税务筹划失败;
(3)与执法有关的风险
房地产开发公司吸收并购中产生的的一些业务是税务立法没有明确界定的,极为模糊,但实际上,当税务筹划涉及这些业务时,企业管理者即税务方案筹划者对其的理解可能与税务机关的理解相冲突。因此,房地产开发公司应该注意先把一个完整的设计方案事先与税务局沟通,并得到他们的批准,以减少执法的风险,这样才能确保税务风险的规避。
2. 房地产开发企业吸收并购涉税筹划的后续税务风险的管控对策
由于税收改革是收入和风险共存的经济活动,因此,收入越高,企业面临的风险就越大。事实上,房地产开发商不可能完全规避吸收并购时的税收筹措风险,因此,房地产开发商在进行税收筹措后,需要明确其税收风险,并对其进行一定的控制,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必须吸收并购相关税收来规划后续风险。
由于经济的持续发展,税收制度因经济发展和国家财政需要而调整的政策风险。在这种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改变税制之前的并购税制可能也不适应新的税法和新的政策。除此之外,2016财政年度税收改革的风险导致全面”改变”,这是政策风险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并购中的风险是具体的工作,例如会计准则政策、税收政策、并购融资和交易方法,因此它不仅会给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房地产开发企业带来经济损失,而且还会导致企业税收风险——税收不足和不纳税等麻烦影响公司的声誉和形象。
执法风险很大,房地产开发公司接受并购的一些业务在税法中没有明确定义,公司在实践中对这些业务的税收计划不明确,商业规划者的理解可能与税务官员的理解和努力不一致。有鉴于此,提高房地产开发商税收筹划方案的可操作性。
结语
房地产开发企业并购对于扩大企业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应对物业不利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事实上,房地产公司不仅要注意税收计划的制定,还要注意并购过程中的税收风险。本文介绍了从房地产公司吸收税收后的税收规划和税收风险控制两个方面,以帮助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效降低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
参考文献:
[1]朱寿权.新常态下企业税务风险管理问题探讨[J].财经界,2019(12):240-241.
[2]唐琼.营改增下建筑企业纳税筹划与风险管理[J].财经界(学术版),2019(19):221-222.
[3]李杰.房地产企业并购重组中的风险研究[J].中外企業家,2020(16):30-31.
[4]朱渝梅,霍二珠.房地产企业常见并购方式涉税分析[J].现代商贸工业,2019,40(29):107-110.
[5]梁伟旋. CY公司并购SL公司的税收筹划研究[D].广西大学,2019.
[6]李双双.房地产企业股权并购涉税问题研究[J].会计师,2019(09):4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