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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父慈子孝是维系传统农业社会“家国同构”型社会结构的道德力量,基于家庭伦理的道德维系力和社会关联性使其具有重要的社会治理和秩序均衡功能面向。伴随现代社会结构的根本变革,慈孝风尚呈现存在基础逐渐丧失、伦理价值面临失范风险与慈孝功能发挥的多元替代等现代困境。浙江仙居县以制度化方式推动的慈孝风尚建设和传统慈孝伦理的现代改造,不仅重新唤起慈孝文化的乡土意蕴,而且带来家庭和谐关系与社会治理能力提升。“慈孝仙居”的地方化实践,不但有力实现了慈孝风尚的现代转型,而且为传统文化融入社会治理格局和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地方经验。
关键词:慈孝文化;道德治理;慈孝仙居;伦理价值;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9)01-0114-008
在家国同构的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慈子孝”是传统社会最基本的家庭伦理规范,但随着家庭关系的日渐松散、个体化社会的逐渐形成,以慈孝为核心的传统家庭道德不断弱化。旧有的道德规范、情感化的价值体系和规则体系日益崩塌,慈孝伦理的价值观、道德评价以及家庭成员养老机制等社会意义,在现代性浪潮冲击下日渐式微。有学者甚至指出,由非人格化的金融市场代替儒家“孝道”体系以后,压在家庭、家族之上的经济交易功能会逐步从家庭、家族剥离,由金融市场取代。①虽然现代社会的陌生化更加渴求一套理性化的规则体系,但是这种转型社会的表征之一是:规则转换完成的延迟性以及社会伦理真空与失范风险。作为人伦关系的基本原则,“慈孝”不仅对于家庭、小群体和农村社区的伦理价值显著,而且之于制度规范的价值仍旧重要。在传统与现代的互构进程中,如何坚持“孝道”的家庭伦理本性,又超越其传统的经济考量,赋予它与现代社会相兼容的内在机理,是亟待关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浙江省仙居县仙居县在浙江省属于发展缓慢的欠发达地区,在台州市下辖的3个区、3个县级市和3个县中也不属领先地位。2018年9月,仙居县有人口51.84万,60岁以上老人占19%以上,其中8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15.9%,与此同时,常年有17万劳动力在外务工,很多家庭老人和孩子都处于缺少照护的状态。把“慈孝风尚”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的地方化实践,探索出了一条慈孝风尚现代转化的独特路径,也为发掘和提升传统文化的现代治理能力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一、慈孝风尚:现代困境与历史延展
传统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小农经济等底色,使其特别注重社会等级秩序、道德感召与“家国同构”的稳定性。慈孝风尚作为传统社会价值倡导和社会实践的道德行为规则,其乡土气质表明慈孝是儒家文明共同体独有的传统伦理精神形式。传统东亚社会在农业文明背景下,慈孝文化不仅是对以血缘、地缘为基本组织单位社会成员的伦理要求,而且与中国文化里家庭本位的社会结构密不可分。“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庭观念上筑起,先有家族乃有人道观念,先有人道观念乃有其他的一切。”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05页。而且中国传统慈孝有着非常强的“实践”倾向,注重“事在人为”,在“为”的过程中成己与成物,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伦理行为规范,其内涵和作用并不限于家庭屈群苹、许佃兵:《论现代孝文化视域下机构养老的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它还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伦理。慈孝风尚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基石,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家庭的存续和家庭关系的和睦成为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正是通过将和睦的家庭关系予以推广,将其应用于社会关系和国家,从而产生了和谐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传统农耕文明、熟人社会与小农生产赋予了慈孝伦理在调节社会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哺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最稳定的交易机会维系着传统社会的运转,成为维系农业文明、经济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伦理法则。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市场经济取代了农耕经济,社会交往的效率、人际关系的信任建立在平等主体的契约之上,慈孝风尚逐渐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慈孝风尚不仅呈现存在基础逐渐丧失、伦理价值面临失范风险与慈孝功能发挥的多元替代等现代困境,而且与现代性所需要的伦理规范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张力,甚至不足以应对聚焦平等主体的现代开放社会:
一是慈孝伦理的社会基础逐渐丧失。慈孝伦理根植于传统的农耕文明和熟人社会,其基本特点是熟人性、封闭性,而现代社会是典型的商业文明,流动性和开放性是其特点。伴随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日益松散,家庭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不断弱化,慈孝伦理逐渐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和依托。
二是慈孝风尚的伦理价值面临失范风险。慈孝伦理植根于传统社会专制统治和尊卑观念下的等级意识,在父慈子孝的关系结构中,父与子体现着传统社会关系的等级性,这种等级观念与现代社会关系的平等性是扦格难通的。现代社会人们在经历了理性启蒙之后,每个人都是平等、独立、自由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家庭关系,还是公共性的社会关系,人的平等性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慈孝风尚往往具有极大的守成性,而这是与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社会性、流动性相抵触的。在现代权利社会,与个体化、平等和自由相对的等级、约束和集體化被当作不合时宜的价值倡导而加以贬低。
三是慈孝功能发挥的多元替代。慈孝风尚在传统社会具有调节社会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哺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最稳定的交易机会维系着传统社会的运转,成为维系农业文明、经济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伦理法则。伴随现代国家建立、公民权益深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及私人保险和逆向按揭等金融工具的发展,慈孝所具有的养老、维护社会稳定等社会政治功能逐渐被国家机器、社会组织等机构所替代。
与此同时,慈孝风尚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世界不同文明文化的共同要素,却以新的形式沉淀于家庭和慈孝伦理的历史延展中,成为制约个体、家庭行为规则甚至社会秩序的道德规范。 首先,慈孝风尚可以成为现代社会条件下中西方对话的重点切口。慈孝伦理表达了家庭社会成员最基本的伦理要求与情感形式,其蕴含的价值与情感意涵为不同的文明所共享。如果说东方传统文化中的慈孝伦理是封闭的家庭关系中人们进行社会交往与经济生产所必须的伦理要求的话,那么,西方的慈孝伦理则鲜明地体现其宗教文化的特征。在基督教文明中,神人关系是人际关系的模板,慈孝伦理虽是人域事务,但确实也是对人神关系的反映。“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要孝敬父母,…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圣经·以弗所书》)。足见,不同文明对慈孝伦理都有明确的表述,并以一定的仪式化、程式化的方式加以实践。
其次,慈孝伦理蕴含了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要。慈孝伦理所反映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生存赖以维系的最原始的亲密关系,表达了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求。“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最核心、最原初的构成。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原始的亲密关系与自然情感甚至蔓延到整个政治、社会生活领域。在现代社会,尽管社会交往不断扩大,但人作为情感动物,必须寄寓于一定的社会伦理形式,而家庭往往首当其冲成为情感的居留地。慈孝伦理作为家庭文化的核心,满足了人类在家庭生活中所需要的情感期待,同时也为孕育更为高级的人类情感形式提供基础。西方学者也承认,“尽管关于孝顺的很多传统观念已经不合时宜,但人类与其父母之间具有一种持续的、独特的、情感的关系这一点过去是真的,现在也是真的,在东方是真的,在西方也是真的。”Philip J. Ivanhoe,Filial Piety as a Virtue,Working Virtue: Virtue Ethics and Contemporary Moral Problems (eds. by R. Walker & P. J. Ivanhoe), p.297.因此,充分挖掘传统慈孝伦理的现代意蕴,也具有普遍意義。
最后,慈孝伦理所依赖的社会形式—家庭,在现代社会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虽然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家庭结构日渐松散,家庭所承担的社会政治领域功能也日益弱化,但家庭属性是每个人都无法选择的,家庭仍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结构和人类自身的历史同样悠久。例如在西方文明中,虽然慈孝伦理不占据如此显著的地位,但当代社会学大师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尽管家庭在现代地位降低了,但是“核心家庭依然是生儿育女的基本单位,而且与以往相比,它更是家庭成员获得情感支持和满足感的地位。”[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批判的导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89页。
二、慈孝风尚的地方实践:“慈孝仙居”的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浙江人民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创新,为全国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启迪和实践样板,“慈孝仙居”即是典型一例。仙居地区历史上向来崇德向善,孝亲敬养、扶贫帮困等从善之风代代相传。千百年来,仙居县涌现了一大批慈孝典型,王温升天、逢人说项,朱熹送子求学、陈襄《劝学》至今传为美谈。《光绪仙居县志》共载有“孝友”人物21人、“贤孝”人物11人、“节烈”人物470余人,“孝烈之风,求之宇内,未可多得”。但是伴随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社会结构的逐渐变化,和全国很多地区一样,不少仙居人存在道德失范、信仰缺失等问题。父不慈子不孝、家庭不和、封建迷信思想、黄赌毒等不良现象大量涌现。慈孝在仙居的变迁具有代表性,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慈孝风尚的现代性境遇。慈孝作为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体现,它不仅关系到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重建,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政治发展。可以说,从现代性的慈孝风尚“断裂”中走出来,创建“慈孝仙居”是乡土重建的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社会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悠久的慈孝文化传统与静谧、安详的地缘位置为“慈孝仙居”的开展提供了基础,而结合农村实情和资源优势,发掘历史村落、宗祠寺庙、名人故居遗址,充分调动当地居民和民间力量参与慈孝活动建设的积极性,为实践落实“慈孝仙居”创建带来了切实可能。
(一)“慈孝仙居”创建活动实践
为了破解发展困境,仙居县委县政府自2012年先试点后推广,立足于仙居农村底色和乡土情怀,宏观指导与微观实践并举,把“慈孝仙居”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建设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通过积蓄一笔基金、打造一支服务队伍和依托良好的资源筹集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慈孝风尚现代转化的独特路径。
1.以慈孝伦理为战略抓手,全面加强“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的氛围营造。
在“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仙居县委、县政府将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慈孝文化作为弘扬孝敬和友爱等核心价值的根本纲领,多角度、高层次提炼和总结“慈孝仙居”核心价值,深挖根植于当地草根阶层中的优良文化传统,提炼其精髓,编辑成脍炙人口的小故事并大力弘扬和传播。通过慈孝讲堂、慈孝文化节、慈孝文化建设研讨会的举办、慈孝典型的评比、慈孝教育基地、慈孝文化长廊和“慈孝仙居”独立网站的建设以及巡回宣讲、在线课堂教学和活动研讨的开展,激发出内化于民众心底的传统美德。
与此同时,借助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表彰等手段产生正向激励,凝聚道德正能量,营造“全民践行”氛围,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主动、自发地参与到“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来。此外,增设党员干部“孝德”民主评议环节,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孝德关”考核,以发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不仅如此,还从乡镇和农村层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层面、学校等层面进行“人人参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魂”的“慈孝仙居”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慈孝风尚氛围,不断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2.多层次宽领域创建创新,为慈孝风尚的推进注入发展活力。
首先,“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有积极的实践部署,也注重理论研究。比如,除了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文化挖掘、宣传推广等活动从多层面对“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外,还邀请国内相关专家提炼“慈孝仙居”的发展路径和战略意义,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和项目推进的阶段性评估。 其次,“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有宏观的指导,也有微观的推进。仙居县委将2013年确定为“慈孝仙居”的创建推进年,并把弘扬和谐和友爱等核心价值作为根本纲领,“争做‘最美仙居人’”是其主题,目标则是相对具体的“创建中国慈孝之乡”。这些都属于宏观的指导。微观推进方面则包括宣传新老慈孝典型人物、搭建“孝廉门堂”、公布“孝道红黑榜”、打造“道德医务室”和“6199”食堂、开展为父母“存孝款”活动以及以慈孝为主题的“慈孝信贷”(丰收慈孝卡)的推出等。
最后,“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强调“制度督孝”,又积极编制“爱心服务网”。一方面,将慈孝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并在200多个重点村广泛发动慈孝协议签订,将是否孝敬父母、关爱子女等慈孝协议的履行情况作为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入党、村干部选拔、村福利享受和信用贷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标准。 同时,建立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对“善美仙居人”在政治待遇和景区旅游、公交出行、医疗体检等方面给予优待,形成“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建立县“志愿服务中心”和乡镇“志愿者驿站”,同时本着“一村一站点,一站一队伍”原则,积极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网格化志愿服务网络,以实现孝亲敬老、留守儿童关爱和结对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全社会覆盖和全社会参与。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慈孝志愿服务队伍150多支,志愿者已达1万多人,遍布社会各行各业,在学雷锋日、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志愿服务组织更是发挥了践行孝老行动主力军的作用,不仅保证了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充足,而且也为各类养老服务的长效运行提供了人力保障。
3.以“慈孝仙居”为抓手,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为探索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养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自愿+规范”的原则,在县、乡、村三个层面全面推广建立“慈孝基金”。慈孝基金的款项主要来源于县各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同时多渠道筹集扩大慈孝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地方乡贤、社会爱心人士的重要作用,促使筹资渠道多元化,不断充实慈孝基金,提升基金实力。截至2017年5月,各级慈孝基金共计6000多万元。仙居慈孝基金的运作主要按照“谁募集谁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帮扶困难老人和未成年人,扶持老年福利事业,开展慈孝主题活动,奖励慈孝典型等。多年来,仙居慈孝基金的设立,不仅在慈孝文化宣传,慈孝典型培树,慈孝行为践行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作用,而且为开办和长效运营6199食堂、文化礼堂等基层为老服务设施提供了重要支持。通过兴建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基础设施,不仅有效解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同时,根据不同老年群体需求,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慈孝基金的建立运行与推广是一项效益长远的工程。为确保基金运作制度化,仙居县要求所有慈孝基金都必须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各级慈孝基金的基金属性、账户归属、管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运行操作。一方面,仙居县政府“慈孝仙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局角度出发,对慈孝基金所有事项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并将所有慈孝基金的资金总监管权交于县慈善总会;另一方面,给予乡镇街道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可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基金所属的乡镇、街道和纪委、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对慈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而形成了以内部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 “慈孝仙居”创建活动成效
仙居县紧扣慈孝风尚的精神实质,充分挖掘本地慈孝资源,以生活化方式、制度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积极推进“慈孝仙居”建设,把社会风气树立、社会道德宣扬和养老等民生难题解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打造了符合当地特色的慈孝实践,不仅经受住了现代性压力的冲击,而且重塑了“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探索用制度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破解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局,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不断形成互助向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1.因地制宜求创新,准确把握政府施政与民众需求间的契合点。
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古代,慈孝伦理在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因此在慈孝风尚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很多腐朽没落的东西,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母在,不远游”等。此即所说的“愚忠”和“愚孝”,也是朱贻庭教授所说的,“对‘孝’的要求超过了对‘慈’的要求,使孝慈的‘双向义务’结构模式,走向了子孝父的‘单向义务’模式。”朱贻庭:《解码“慈孝文化”》,《道德与文明》,2009年第3期。很显然,这些思想和实践不仅不符合现代道德实践的现实,更是应被抛弃的糟粕之物。
在推进“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中,仙居县对其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不把慈孝风尚用作维护某种等级制度的手段,而是将慈孝伦理作为践行“慈爱、孝敬、为善、有信”等核心价值的主抓手,在政府引导和农村精英的带动下,深入挖掘“慈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文化内涵和实践意义,极力打造“尊老、爱幼、孝亲、助人”的慈孝之乡。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仙居县在慈孝风尚建设中,已经对传统的慈孝伦理进行现代化改造,其中所体现的是平等、共享、和谐的理想。慈孝伦理也回归其原初本意,即和睦的家庭关系及由此所拓展的邻里关系、百姓关系。这是平等基础上的互助互爱精神,而非强化某种绝对服从的等级制度,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出极大的主动性。在慈孝风尚熏陶和活动体验过程中,仙居全县逐渐形成了一种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从日常家庭生活、政府养老服务到社会慈孝环境都可以清晰看到,孝老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崇德向善、知礼守义的社会正能量持续迸发,这是精准对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之举。
2.以传统为催化剂 ,筑牢乡村振兴文化之基。
乡村是文化、风俗、历史传承的载体。乡土文化是乡村振兴战略凝心聚力的粘合剂和发动机。索晓霞:《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土文化价值再认识》,《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文化解体是乡村衰败之始,而文化的整合与再造则是乡村重构之本。“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费孝通:《鄉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通过对农村传统文化元素的社会动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发挥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功能,探索和创新已刻不容缓。 浙江“慈孝仙居”作为慈孝文化建设的典型,通过广泛开展各种慈孝风尚的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传统慈孝风尚底蕴,已经在慈孝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成效。“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不仅给飞速前进的现代人一个重识孝心、重拾孝德的机会,传递了友爱、互助、进步的爱心力量,而且实现了政府、市场与自治主体之间的合作来合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爱难题。在慈孝基金的积极作用下,“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乡风文明和城乡整体面貌有效改善,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夯实,违法犯罪率大幅度下降,还连续7年被评为“平安县”。足见,深挖传统乡村文化不仅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创造有利条件赵淑清:《再造乡村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 人民论坛》,2018年第5期。,而且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文化之基,发挥了其“乡村社会秩序稳定器”商爱玲、彭雪容:《慈孝文化与社会治理—基于重庆市古路镇的个案研究》,《克拉玛依学刊》,2016年第1期。的作用。
3.规范基金运行机制,为养老服务多主体参与搭建良好平台。
在基层村社,物质资源匮乏往往是各种养老服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仙居县在“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以慈孝基金为依托,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和多个实践主体协同发挥作用的思路,创新参与机制,充分整合政府单位、本土企业、社会贤达、爱心人士和普通家庭的经济财富,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政府引领、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模式,推动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室、托教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活动器材的添置,使缺人、缺钱、缺场地的养老问题自下而上地得到有效化解。
为了避免慈孝基金及其扶持的养老服务项目昙花一现,仙居县委县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将所有参与主体明确分工、划定责任、实现功能耦合,形成了长效机制。此外,大力探索基金运行社会投入机制和正面激励机制,不仅充分发挥地方乡贤、爱心人士的重要作用,激发他们参与“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对在创建运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企业,经过评定和认可,在信用贷款、优抚帮扶、税收优惠、集体福利、职位竞选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待,赢得了基金投资方和服务对象的大力支持。
三、慈孝风尚的现代意涵:“慈孝仙居”的启示
尽管传统家庭伦理业已失去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制度基础,但慈孝风尚具有社会历史性和社会基础的延续性,其文化土壤的传承基础依然广泛而深入人心。现代社会所出现的很多问题也恰恰在于遗忘了优秀的传统文化价值,亟需对其进行本土化和现代化改造。在把握社会现代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传统伦理价值无疑具有巨大的现代意义,可成为东西方不同文明对话的切入口。浙江省“慈孝仙居”的创建,以现代的经济社会基础为根据,在尊重社会现代性规定的前提下,经受了现代性压力的冲击,实现了慈孝伦理的现代转化。这对慈孝风尚的引领,多主体参与现代养老制度的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无疑具有重大借鉴意义;也提示我们可以将慈孝风尚的普遍性特征和每个地方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产生符合本地特色的慈孝实践;也要求我们将传统的慈孝风尚与现代道德文明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从而充分发挥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的现代价值。
(一)立足现代语境,以伦理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社会治理是当下面临的重大难题,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管理的水平。“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慈孝风尚建设被定位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抓手。这种从伦理建设的角度展开社会治理,既把握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也契合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形势。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小农经济结构的解体和新社会分工的产生,传统以家庭为基础的慈孝伦理功能逐渐弱化,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也被不断拉大。因此,传统的乡土社会正面临社会秩序重建。
在此背景下,“慈孝仙居”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主抓手,打破了传统家庭模式的限制,推出了“全民关爱、集体行孝”的教育模式,使社会成了大家庭,成为宣传推广慈孝伦理的真正舞台。这一模式充分挖掘了传统慈孝伦理的文化意蕴,通过复兴儒家“理想主义”意义上的孝道和乡土社会生活方式来弥补现代社会非人格化运作的不足,“重建老人和子孙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方式,重建由这种健全的家庭所扩展而成的乡土社会,”杨柳新:《孝道伦理与乡土社会生活的重建》,《齐鲁学刊》,2015年第2期。使得“开放社会”顾肃:《论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开放时代》,2002年第6期。的非人格化运作和乡土社会小群体人格化运作不仅相安无事,而且相辅相成,并发展为一种补充现代社会非人格化运作的乡土伦理,以此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的创新手段。
(二)精心设计慈孝风尚实践形式,形塑乡村治理能动主体和内生动力
在全球化和市场化浪潮的推动下,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家庭内部父母子女间的關系逐渐发生改变。家庭作用不断被弱化,与之相对,个人自由和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肯定。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将独立自由的个体看作是能动的主体,指出“他们不应被首先看成是精心设计的发展计划的利益的被动接受者”[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提醒我们不能忽视特定的社会制度与结构性安排对行为主体的地位与实现自由行动能力的实质影响Sen, Amartya. The idea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1.pp. 340-370.。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制度与人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两者不可偏废。基层社会治理固然离不开制度、方法、路径等创新,但不可否认的是人的建设,能动主体的打造同样不可或缺。
实际上,慈孝风尚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塑造时代与社会需要的能动主体和内生动力。“慈孝仙居”的实践表明,慈孝风尚致力于打造现代版式,其最终目的只能是培养能动主体的慈孝美德,进而提升他们的道德素养。以个人为主体,从小处着手,将传统的慈孝风尚与新时代公民基本道德要求有机结合,从公民基本道德出发,将公民道德体系教育有形化和可操作化,不断拓展慈孝内涵,小切口、大影响、广覆盖,不仅净化了社会风气,培树了公民道德意识,打造了敬亲爱人、和谐团结的良好社会风气,而且激活了乡村社会内生资源,进而调整了地方行政机构与乡村社会自治的互动模式。 (三)弘扬慈孝风尚,发展慈孝养老和现代养老融合模式
作为创新现代社会自主治理的有效手段,慈孝伦理能够平衡现代社会趋向于非人格化运作的冷冰冰的人际关系,增强乡土社会小群体成员关系的温暖感。过去,慈孝伦理被视为有效实现年老者和年轻人之间的“代际正义”的手段。事实上,传统社会中代际之间的非正义被直接视为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传统养老的责任是由家庭所承担,在家庭内,家族成员共同生活,子女自然地履行了对父母的养老义务。但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浪潮下,相较于传统的家庭结构,现代中国众多家庭结构已松散不健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凸显了这一问题,而很多独生子女家庭的“失独”根据王广州等人的测算,自1990年-2000年,中国累计死亡的独生子女数量超过了100万人,即35岁 以上的“失独”家庭规模达百万户,而在不幸失去唯一的孩子之后,他们中大多数都很难再生育另一个孩子。参阅:《独生子女死亡总量及变化趋势研究》,王广州。,更使问题雪上加霜,慈孝代际传承断层出现魏艾:《传统“慈孝”美德的农村社会治理之维》,《东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以家庭为基础的传统养老体系失去了社会经济基础,打造基于子女能力范围的现代慈孝养老体系势在必行。
此外,伴随现代化进程,传统慈孝伦理在家庭和宗族中强基固本的原初价值正遭遇急剧性变革,全球化和市场化背景下所发展的社会保障和私人保险正在部分挤出和冲淡中国家庭中慈孝伦理在供养老年人方面的传统作用。这就需要构建一套基于个人追求自利预设基础上、适合于现代开放社会的规则体系,包括市场伦理、法治规则以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金融制度,同时鼓励许多自愿性组织的存在和发育,使得慈孝养老成为一种有效的自愿配合,而不再是传统社会中的强制。唯有如此,国人才能既得益于现代大社会的规则依循,又能满足很多中国家庭对孝道等传统伦理的期待和要求。与此同时,“无需赘言,相比于由专业人士或其他一些灵活的安排来履行照顾年老者的责任,子女从事照顾年老者的工作并非总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由前者来履行照顾年长者的工作显然也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Anders Schinkel,Filial Obligations: A Contextual,Pluralist Model,The Journal of Ethics,Vol.16,No.4(December 2012), p.416.也就是说,單纯由子女来承担养老责任或单纯由社会性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具体承担养老工作都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西方社会,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专业性的养老护理机构和政府养老基金承担着主要的养老功能。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年老父母获得了更专业的护理和医疗救助,但其生活本身却是孤独的,儿女和父母之间彼此疏于情感交流。更直接地说,西方发达社会制度化的养老体系缺乏传统慈孝风尚所要求的“孝敬”维度。而我国传统的慈孝风尚即是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强调“孝养”和“孝敬”的结合。因此发挥传统慈孝风尚在现代养老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可弥补西方发达社会养老制度之不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养老制度。
(责任编辑:石洪斌)
关键词:慈孝文化;道德治理;慈孝仙居;伦理价值;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7-9092(2019)01-0114-008
在家国同构的中国传统社会,家庭伦理在人们日常生活和国家治理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父慈子孝”是传统社会最基本的家庭伦理规范,但随着家庭关系的日渐松散、个体化社会的逐渐形成,以慈孝为核心的传统家庭道德不断弱化。旧有的道德规范、情感化的价值体系和规则体系日益崩塌,慈孝伦理的价值观、道德评价以及家庭成员养老机制等社会意义,在现代性浪潮冲击下日渐式微。有学者甚至指出,由非人格化的金融市场代替儒家“孝道”体系以后,压在家庭、家族之上的经济交易功能会逐步从家庭、家族剥离,由金融市场取代。①虽然现代社会的陌生化更加渴求一套理性化的规则体系,但是这种转型社会的表征之一是:规则转换完成的延迟性以及社会伦理真空与失范风险。作为人伦关系的基本原则,“慈孝”不仅对于家庭、小群体和农村社区的伦理价值显著,而且之于制度规范的价值仍旧重要。在传统与现代的互构进程中,如何坚持“孝道”的家庭伦理本性,又超越其传统的经济考量,赋予它与现代社会相兼容的内在机理,是亟待关注的理论和现实问题。浙江省仙居县仙居县在浙江省属于发展缓慢的欠发达地区,在台州市下辖的3个区、3个县级市和3个县中也不属领先地位。2018年9月,仙居县有人口51.84万,60岁以上老人占19%以上,其中80岁以上老龄人口占15.9%,与此同时,常年有17万劳动力在外务工,很多家庭老人和孩子都处于缺少照护的状态。把“慈孝风尚”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的地方化实践,探索出了一条慈孝风尚现代转化的独特路径,也为发掘和提升传统文化的现代治理能力提供了可借鉴经验。
一、慈孝风尚:现代困境与历史延展
传统中国社会的乡土性、小农经济等底色,使其特别注重社会等级秩序、道德感召与“家国同构”的稳定性。慈孝风尚作为传统社会价值倡导和社会实践的道德行为规则,其乡土气质表明慈孝是儒家文明共同体独有的传统伦理精神形式。传统东亚社会在农业文明背景下,慈孝文化不仅是对以血缘、地缘为基本组织单位社会成员的伦理要求,而且与中国文化里家庭本位的社会结构密不可分。“中国文化全部都从家庭观念上筑起,先有家族乃有人道观念,先有人道观念乃有其他的一切。”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商务印书馆1998年版,第205页。而且中国传统慈孝有着非常强的“实践”倾向,注重“事在人为”,在“为”的过程中成己与成物,进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伦理行为规范,其内涵和作用并不限于家庭屈群苹、许佃兵:《论现代孝文化视域下机构养老的构建》,《南京社会科学》,2016年第2期。,它还是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伦理。慈孝风尚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价值基石,发挥着重要的社会、政治功能。家庭的存续和家庭关系的和睦成为社会安定团结的基础。正是通过将和睦的家庭关系予以推广,将其应用于社会关系和国家,从而产生了和谐的社会秩序和国家的政治经济生活。传统农耕文明、熟人社会与小农生产赋予了慈孝伦理在调节社会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哺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最稳定的交易机会维系着传统社会的运转,成为维系农业文明、经济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伦理法则。
随着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变迁,市场经济取代了农耕经济,社会交往的效率、人际关系的信任建立在平等主体的契约之上,慈孝风尚逐渐丧失了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慈孝风尚不仅呈现存在基础逐渐丧失、伦理价值面临失范风险与慈孝功能发挥的多元替代等现代困境,而且与现代性所需要的伦理规范之间存在着结构性的张力,甚至不足以应对聚焦平等主体的现代开放社会:
一是慈孝伦理的社会基础逐渐丧失。慈孝伦理根植于传统的农耕文明和熟人社会,其基本特点是熟人性、封闭性,而现代社会是典型的商业文明,流动性和开放性是其特点。伴随农耕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型,家庭结构日益松散,家庭所承担的社会政治功能不断弱化,慈孝伦理逐渐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和依托。
二是慈孝风尚的伦理价值面临失范风险。慈孝伦理植根于传统社会专制统治和尊卑观念下的等级意识,在父慈子孝的关系结构中,父与子体现着传统社会关系的等级性,这种等级观念与现代社会关系的平等性是扦格难通的。现代社会人们在经历了理性启蒙之后,每个人都是平等、独立、自由的社会成员,无论是家庭关系,还是公共性的社会关系,人的平等性都得到了充分体现。慈孝风尚往往具有极大的守成性,而这是与现代社会所要求的公共性、社会性、流动性相抵触的。在现代权利社会,与个体化、平等和自由相对的等级、约束和集體化被当作不合时宜的价值倡导而加以贬低。
三是慈孝功能发挥的多元替代。慈孝风尚在传统社会具有调节社会生活、推动经济发展和人口哺育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最小的经济代价和最稳定的交易机会维系着传统社会的运转,成为维系农业文明、经济生产和人口再生产的伦理法则。伴随现代国家建立、公民权益深入、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以及私人保险和逆向按揭等金融工具的发展,慈孝所具有的养老、维护社会稳定等社会政治功能逐渐被国家机器、社会组织等机构所替代。
与此同时,慈孝风尚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世界不同文明文化的共同要素,却以新的形式沉淀于家庭和慈孝伦理的历史延展中,成为制约个体、家庭行为规则甚至社会秩序的道德规范。 首先,慈孝风尚可以成为现代社会条件下中西方对话的重点切口。慈孝伦理表达了家庭社会成员最基本的伦理要求与情感形式,其蕴含的价值与情感意涵为不同的文明所共享。如果说东方传统文化中的慈孝伦理是封闭的家庭关系中人们进行社会交往与经济生产所必须的伦理要求的话,那么,西方的慈孝伦理则鲜明地体现其宗教文化的特征。在基督教文明中,神人关系是人际关系的模板,慈孝伦理虽是人域事务,但确实也是对人神关系的反映。“你们作儿女的,要在主里听从父母,…要孝敬父母,…你们作父亲的,不要惹儿女的气,只要照着主的教训和警戒养育他们”(《圣经·以弗所书》)。足见,不同文明对慈孝伦理都有明确的表述,并以一定的仪式化、程式化的方式加以实践。
其次,慈孝伦理蕴含了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要。慈孝伦理所反映的社会关系是人类生存赖以维系的最原始的亲密关系,表达了人类最基本的情感需求。“血浓于水”的亲情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最核心、最原初的构成。在传统社会中,这种原始的亲密关系与自然情感甚至蔓延到整个政治、社会生活领域。在现代社会,尽管社会交往不断扩大,但人作为情感动物,必须寄寓于一定的社会伦理形式,而家庭往往首当其冲成为情感的居留地。慈孝伦理作为家庭文化的核心,满足了人类在家庭生活中所需要的情感期待,同时也为孕育更为高级的人类情感形式提供基础。西方学者也承认,“尽管关于孝顺的很多传统观念已经不合时宜,但人类与其父母之间具有一种持续的、独特的、情感的关系这一点过去是真的,现在也是真的,在东方是真的,在西方也是真的。”Philip J. Ivanhoe,Filial Piety as a Virtue,Working Virtue: Virtue Ethics and Contemporary Moral Problems (eds. by R. Walker & P. J. Ivanhoe), p.297.因此,充分挖掘传统慈孝伦理的现代意蕴,也具有普遍意義。
最后,慈孝伦理所依赖的社会形式—家庭,在现代社会中居于基础性的地位。虽然随着现代化的进程,家庭结构日渐松散,家庭所承担的社会政治领域功能也日益弱化,但家庭属性是每个人都无法选择的,家庭仍是社会最基本的组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结构和人类自身的历史同样悠久。例如在西方文明中,虽然慈孝伦理不占据如此显著的地位,但当代社会学大师安东尼·吉登斯认为,尽管家庭在现代地位降低了,但是“核心家庭依然是生儿育女的基本单位,而且与以往相比,它更是家庭成员获得情感支持和满足感的地位。”[英]安东尼·吉登斯:《社会学:批判的导论》,上海译文出版社2013年版,第89页。
二、慈孝风尚的地方实践:“慈孝仙居”的经验
改革开放40年,浙江人民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创新,为全国发展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启迪和实践样板,“慈孝仙居”即是典型一例。仙居地区历史上向来崇德向善,孝亲敬养、扶贫帮困等从善之风代代相传。千百年来,仙居县涌现了一大批慈孝典型,王温升天、逢人说项,朱熹送子求学、陈襄《劝学》至今传为美谈。《光绪仙居县志》共载有“孝友”人物21人、“贤孝”人物11人、“节烈”人物470余人,“孝烈之风,求之宇内,未可多得”。但是伴随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和社会结构的逐渐变化,和全国很多地区一样,不少仙居人存在道德失范、信仰缺失等问题。父不慈子不孝、家庭不和、封建迷信思想、黄赌毒等不良现象大量涌现。慈孝在仙居的变迁具有代表性,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前慈孝风尚的现代性境遇。慈孝作为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重要体现,它不仅关系到基层社会治理与社会重建,而且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政治发展。可以说,从现代性的慈孝风尚“断裂”中走出来,创建“慈孝仙居”是乡土重建的重要举措,也是基层社会文化建设的当务之急。悠久的慈孝文化传统与静谧、安详的地缘位置为“慈孝仙居”的开展提供了基础,而结合农村实情和资源优势,发掘历史村落、宗祠寺庙、名人故居遗址,充分调动当地居民和民间力量参与慈孝活动建设的积极性,为实践落实“慈孝仙居”创建带来了切实可能。
(一)“慈孝仙居”创建活动实践
为了破解发展困境,仙居县委县政府自2012年先试点后推广,立足于仙居农村底色和乡土情怀,宏观指导与微观实践并举,把“慈孝仙居”创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民生建设和基层社会管理创新相融合,通过积蓄一笔基金、打造一支服务队伍和依托良好的资源筹集机制,探索出了一条慈孝风尚现代转化的独特路径。
1.以慈孝伦理为战略抓手,全面加强“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的氛围营造。
在“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仙居县委、县政府将传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传统慈孝文化作为弘扬孝敬和友爱等核心价值的根本纲领,多角度、高层次提炼和总结“慈孝仙居”核心价值,深挖根植于当地草根阶层中的优良文化传统,提炼其精髓,编辑成脍炙人口的小故事并大力弘扬和传播。通过慈孝讲堂、慈孝文化节、慈孝文化建设研讨会的举办、慈孝典型的评比、慈孝教育基地、慈孝文化长廊和“慈孝仙居”独立网站的建设以及巡回宣讲、在线课堂教学和活动研讨的开展,激发出内化于民众心底的传统美德。
与此同时,借助先进事迹和先进个人表彰等手段产生正向激励,凝聚道德正能量,营造“全民践行”氛围,从而使越来越多的人主动、自发地参与到“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来。此外,增设党员干部“孝德”民主评议环节,对拟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孝德关”考核,以发挥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示范。不仅如此,还从乡镇和农村层面、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层面、学校等层面进行“人人参与、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魂”的“慈孝仙居”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慈孝风尚氛围,不断形成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2.多层次宽领域创建创新,为慈孝风尚的推进注入发展活力。
首先,“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有积极的实践部署,也注重理论研究。比如,除了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文化挖掘、宣传推广等活动从多层面对“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进行部署外,还邀请国内相关专家提炼“慈孝仙居”的发展路径和战略意义,形成了一批理论成果和项目推进的阶段性评估。 其次,“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有宏观的指导,也有微观的推进。仙居县委将2013年确定为“慈孝仙居”的创建推进年,并把弘扬和谐和友爱等核心价值作为根本纲领,“争做‘最美仙居人’”是其主题,目标则是相对具体的“创建中国慈孝之乡”。这些都属于宏观的指导。微观推进方面则包括宣传新老慈孝典型人物、搭建“孝廉门堂”、公布“孝道红黑榜”、打造“道德医务室”和“6199”食堂、开展为父母“存孝款”活动以及以慈孝为主题的“慈孝信贷”(丰收慈孝卡)的推出等。
最后,“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既强调“制度督孝”,又积极编制“爱心服务网”。一方面,将慈孝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并在200多个重点村广泛发动慈孝协议签订,将是否孝敬父母、关爱子女等慈孝协议的履行情况作为农村宅基地审批、村民入党、村干部选拔、村福利享受和信用贷款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和硬性标准。 同时,建立健全正面激励机制,对“善美仙居人”在政治待遇和景区旅游、公交出行、医疗体检等方面给予优待,形成“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导向。另一方面,建立县“志愿服务中心”和乡镇“志愿者驿站”,同时本着“一村一站点,一站一队伍”原则,积极搭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网格化志愿服务网络,以实现孝亲敬老、留守儿童关爱和结对帮扶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的全社会覆盖和全社会参与。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慈孝志愿服务队伍150多支,志愿者已达1万多人,遍布社会各行各业,在学雷锋日、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志愿服务组织更是发挥了践行孝老行动主力军的作用,不仅保证了养老服务人力资源的充足,而且也为各类养老服务的长效运行提供了人力保障。
3.以“慈孝仙居”为抓手,注重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
为探索民间非营利组织参与社会养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按照“自愿+规范”的原则,在县、乡、村三个层面全面推广建立“慈孝基金”。慈孝基金的款项主要来源于县各单位和个人的捐款,同时多渠道筹集扩大慈孝基金规模,充分发挥地方乡贤、社会爱心人士的重要作用,促使筹资渠道多元化,不断充实慈孝基金,提升基金实力。截至2017年5月,各级慈孝基金共计6000多万元。仙居慈孝基金的运作主要按照“谁募集谁使用”的原则,主要用于帮扶困难老人和未成年人,扶持老年福利事业,开展慈孝主题活动,奖励慈孝典型等。多年来,仙居慈孝基金的设立,不仅在慈孝文化宣传,慈孝典型培树,慈孝行为践行等方面发挥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作用,而且为开办和长效运营6199食堂、文化礼堂等基层为老服务设施提供了重要支持。通过兴建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种基础设施,不仅有效解决老年人衣食住行等基本生存需求,同时,根据不同老年群体需求,提供多层次养老服务,全县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慈孝基金的建立运行与推广是一项效益长远的工程。为确保基金运作制度化,仙居县要求所有慈孝基金都必须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对各级慈孝基金的基金属性、账户归属、管理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运行操作。一方面,仙居县政府“慈孝仙居”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全局角度出发,对慈孝基金所有事项进行统一规划和组织协调,并将所有慈孝基金的资金总监管权交于县慈善总会;另一方面,给予乡镇街道一定的自由发展空间,可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基金运行管理办法。同时,基金所属的乡镇、街道和纪委、审计、财政、民政等部门负责对慈孝基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进而形成了以内部监管、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实现基金保值增值,发挥其应有作用。
(二) “慈孝仙居”创建活动成效
仙居县紧扣慈孝风尚的精神实质,充分挖掘本地慈孝资源,以生活化方式、制度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积极推进“慈孝仙居”建设,把社会风气树立、社会道德宣扬和养老等民生难题解决巧妙地结合在一起,打造了符合当地特色的慈孝实践,不仅经受住了现代性压力的冲击,而且重塑了“尊老爱幼”的优良传统,在探索用制度化手段和社会化途径破解留守老人的养老困局,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不断形成互助向善、健康向上的社会风尚。
1.因地制宜求创新,准确把握政府施政与民众需求间的契合点。
不可否认的是,在中国古代,慈孝伦理在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和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统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因此在慈孝风尚实践过程中产生了很多腐朽没落的东西,如“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母在,不远游”等。此即所说的“愚忠”和“愚孝”,也是朱贻庭教授所说的,“对‘孝’的要求超过了对‘慈’的要求,使孝慈的‘双向义务’结构模式,走向了子孝父的‘单向义务’模式。”朱贻庭:《解码“慈孝文化”》,《道德与文明》,2009年第3期。很显然,这些思想和实践不仅不符合现代道德实践的现实,更是应被抛弃的糟粕之物。
在推进“慈孝仙居”的创建活动中,仙居县对其有着较为清醒的认识,不把慈孝风尚用作维护某种等级制度的手段,而是将慈孝伦理作为践行“慈爱、孝敬、为善、有信”等核心价值的主抓手,在政府引导和农村精英的带动下,深入挖掘“慈孝文化”在现代社会的文化内涵和实践意义,极力打造“尊老、爱幼、孝亲、助人”的慈孝之乡。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仙居县在慈孝风尚建设中,已经对传统的慈孝伦理进行现代化改造,其中所体现的是平等、共享、和谐的理想。慈孝伦理也回归其原初本意,即和睦的家庭关系及由此所拓展的邻里关系、百姓关系。这是平等基础上的互助互爱精神,而非强化某种绝对服从的等级制度,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表现出极大的主动性。在慈孝风尚熏陶和活动体验过程中,仙居全县逐渐形成了一种尊老、爱老、敬老的社会风气,从日常家庭生活、政府养老服务到社会慈孝环境都可以清晰看到,孝老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崇德向善、知礼守义的社会正能量持续迸发,这是精准对接基层所盼、民心所向的创新之举。
2.以传统为催化剂 ,筑牢乡村振兴文化之基。
乡村是文化、风俗、历史传承的载体。乡土文化是乡村振兴战略凝心聚力的粘合剂和发动机。索晓霞:《乡村振兴战略下的乡土文化价值再认识》,《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文化解体是乡村衰败之始,而文化的整合与再造则是乡村重构之本。“从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我们在乡土社会中所养成的生活方式处处产生了流弊。”费孝通:《鄉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通过对农村传统文化元素的社会动员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发挥传统文化在社会治理方面的重要功能,探索和创新已刻不容缓。 浙江“慈孝仙居”作为慈孝文化建设的典型,通过广泛开展各种慈孝风尚的宣传活动,深入挖掘传统慈孝风尚底蕴,已经在慈孝文化建设上取得了成效。“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不仅给飞速前进的现代人一个重识孝心、重拾孝德的机会,传递了友爱、互助、进步的爱心力量,而且实现了政府、市场与自治主体之间的合作来合力解决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的关爱难题。在慈孝基金的积极作用下,“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乡风文明和城乡整体面貌有效改善,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夯实,违法犯罪率大幅度下降,还连续7年被评为“平安县”。足见,深挖传统乡村文化不仅为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融合创造有利条件赵淑清:《再造乡村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 人民论坛》,2018年第5期。,而且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文化之基,发挥了其“乡村社会秩序稳定器”商爱玲、彭雪容:《慈孝文化与社会治理—基于重庆市古路镇的个案研究》,《克拉玛依学刊》,2016年第1期。的作用。
3.规范基金运行机制,为养老服务多主体参与搭建良好平台。
在基层村社,物质资源匮乏往往是各种养老服务难以开展的主要原因。仙居县在“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以慈孝基金为依托,采取政府引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和多个实践主体协同发挥作用的思路,创新参与机制,充分整合政府单位、本土企业、社会贤达、爱心人士和普通家庭的经济财富,走出了一条党委领导、政府引领、市场运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治理模式,推动老年公寓、敬老院、老年活动室、托教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活动器材的添置,使缺人、缺钱、缺场地的养老问题自下而上地得到有效化解。
为了避免慈孝基金及其扶持的养老服务项目昙花一现,仙居县委县政府通过一系列制度,将所有参与主体明确分工、划定责任、实现功能耦合,形成了长效机制。此外,大力探索基金运行社会投入机制和正面激励机制,不仅充分发挥地方乡贤、爱心人士的重要作用,激发他们参与“慈孝仙居”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而且对在创建运行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企业,经过评定和认可,在信用贷款、优抚帮扶、税收优惠、集体福利、职位竞选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待,赢得了基金投资方和服务对象的大力支持。
三、慈孝风尚的现代意涵:“慈孝仙居”的启示
尽管传统家庭伦理业已失去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政治基础和制度基础,但慈孝风尚具有社会历史性和社会基础的延续性,其文化土壤的传承基础依然广泛而深入人心。现代社会所出现的很多问题也恰恰在于遗忘了优秀的传统文化价值,亟需对其进行本土化和现代化改造。在把握社会现代性规定的前提下,充分挖掘传统伦理价值无疑具有巨大的现代意义,可成为东西方不同文明对话的切入口。浙江省“慈孝仙居”的创建,以现代的经济社会基础为根据,在尊重社会现代性规定的前提下,经受了现代性压力的冲击,实现了慈孝伦理的现代转化。这对慈孝风尚的引领,多主体参与现代养老制度的构建以及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无疑具有重大借鉴意义;也提示我们可以将慈孝风尚的普遍性特征和每个地方不同实际情况相结合,产生符合本地特色的慈孝实践;也要求我们将传统的慈孝风尚与现代道德文明建设的实际相结合,从而充分发挥传统文化推动乡村振兴的现代价值。
(一)立足现代语境,以伦理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创新
社会治理是当下面临的重大难题,一个社会的文明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社会管理的水平。“慈孝仙居”创建活动中,慈孝风尚建设被定位为创新社会治理的主抓手。这种从伦理建设的角度展开社会治理,既把握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也契合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的时代形势。在现代化的浪潮中,小农经济结构的解体和新社会分工的产生,传统以家庭为基础的慈孝伦理功能逐渐弱化,原有的社会秩序被打破,人与人之间的空间距离也被不断拉大。因此,传统的乡土社会正面临社会秩序重建。
在此背景下,“慈孝仙居”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主抓手,打破了传统家庭模式的限制,推出了“全民关爱、集体行孝”的教育模式,使社会成了大家庭,成为宣传推广慈孝伦理的真正舞台。这一模式充分挖掘了传统慈孝伦理的文化意蕴,通过复兴儒家“理想主义”意义上的孝道和乡土社会生活方式来弥补现代社会非人格化运作的不足,“重建老人和子孙共享天伦之乐的家庭生活方式,重建由这种健全的家庭所扩展而成的乡土社会,”杨柳新:《孝道伦理与乡土社会生活的重建》,《齐鲁学刊》,2015年第2期。使得“开放社会”顾肃:《论波普尔的开放社会》,《开放时代》,2002年第6期。的非人格化运作和乡土社会小群体人格化运作不仅相安无事,而且相辅相成,并发展为一种补充现代社会非人格化运作的乡土伦理,以此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实现人类美好生活的的创新手段。
(二)精心设计慈孝风尚实践形式,形塑乡村治理能动主体和内生动力
在全球化和市场化浪潮的推动下,中国社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甚至是家庭内部父母子女间的關系逐渐发生改变。家庭作用不断被弱化,与之相对,个人自由和能动性得到了极大的肯定。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将独立自由的个体看作是能动的主体,指出“他们不应被首先看成是精心设计的发展计划的利益的被动接受者”[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于真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页。,提醒我们不能忽视特定的社会制度与结构性安排对行为主体的地位与实现自由行动能力的实质影响Sen, Amartya. The idea of justice.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1.pp. 340-370.。在现代社会治理过程中,制度与人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两者不可偏废。基层社会治理固然离不开制度、方法、路径等创新,但不可否认的是人的建设,能动主体的打造同样不可或缺。
实际上,慈孝风尚建设的最终目的在于塑造时代与社会需要的能动主体和内生动力。“慈孝仙居”的实践表明,慈孝风尚致力于打造现代版式,其最终目的只能是培养能动主体的慈孝美德,进而提升他们的道德素养。以个人为主体,从小处着手,将传统的慈孝风尚与新时代公民基本道德要求有机结合,从公民基本道德出发,将公民道德体系教育有形化和可操作化,不断拓展慈孝内涵,小切口、大影响、广覆盖,不仅净化了社会风气,培树了公民道德意识,打造了敬亲爱人、和谐团结的良好社会风气,而且激活了乡村社会内生资源,进而调整了地方行政机构与乡村社会自治的互动模式。 (三)弘扬慈孝风尚,发展慈孝养老和现代养老融合模式
作为创新现代社会自主治理的有效手段,慈孝伦理能够平衡现代社会趋向于非人格化运作的冷冰冰的人际关系,增强乡土社会小群体成员关系的温暖感。过去,慈孝伦理被视为有效实现年老者和年轻人之间的“代际正义”的手段。事实上,传统社会中代际之间的非正义被直接视为不赡养老人的问题。传统养老的责任是由家庭所承担,在家庭内,家族成员共同生活,子女自然地履行了对父母的养老义务。但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浪潮下,相较于传统的家庭结构,现代中国众多家庭结构已松散不健全。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凸显了这一问题,而很多独生子女家庭的“失独”根据王广州等人的测算,自1990年-2000年,中国累计死亡的独生子女数量超过了100万人,即35岁 以上的“失独”家庭规模达百万户,而在不幸失去唯一的孩子之后,他们中大多数都很难再生育另一个孩子。参阅:《独生子女死亡总量及变化趋势研究》,王广州。,更使问题雪上加霜,慈孝代际传承断层出现魏艾:《传统“慈孝”美德的农村社会治理之维》,《东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2期。,以家庭为基础的传统养老体系失去了社会经济基础,打造基于子女能力范围的现代慈孝养老体系势在必行。
此外,伴随现代化进程,传统慈孝伦理在家庭和宗族中强基固本的原初价值正遭遇急剧性变革,全球化和市场化背景下所发展的社会保障和私人保险正在部分挤出和冲淡中国家庭中慈孝伦理在供养老年人方面的传统作用。这就需要构建一套基于个人追求自利预设基础上、适合于现代开放社会的规则体系,包括市场伦理、法治规则以及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和金融制度,同时鼓励许多自愿性组织的存在和发育,使得慈孝养老成为一种有效的自愿配合,而不再是传统社会中的强制。唯有如此,国人才能既得益于现代大社会的规则依循,又能满足很多中国家庭对孝道等传统伦理的期待和要求。与此同时,“无需赘言,相比于由专业人士或其他一些灵活的安排来履行照顾年老者的责任,子女从事照顾年老者的工作并非总是一个更好的选择;但由前者来履行照顾年长者的工作显然也不是一个更好的选择。”Anders Schinkel,Filial Obligations: A Contextual,Pluralist Model,The Journal of Ethics,Vol.16,No.4(December 2012), p.416.也就是说,單纯由子女来承担养老责任或单纯由社会性的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士具体承担养老工作都不是一个理想的选择。西方社会,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相对完善,专业性的养老护理机构和政府养老基金承担着主要的养老功能。但问题也是显而易见的,虽然年老父母获得了更专业的护理和医疗救助,但其生活本身却是孤独的,儿女和父母之间彼此疏于情感交流。更直接地说,西方发达社会制度化的养老体系缺乏传统慈孝风尚所要求的“孝敬”维度。而我国传统的慈孝风尚即是以血缘亲情为基础的,强调“孝养”和“孝敬”的结合。因此发挥传统慈孝风尚在现代养老制度建设中的作用,可弥补西方发达社会养老制度之不足,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养老制度。
(责任编辑:石洪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