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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公开一直是保密工作必须解决好的根本问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外,其他信息都必须公开。在新形势下,为妥善解决好保密与政府信息公开两者之间的关系。需要对《保密法》等法律进行修订,建立全新的保密工作制度,确保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不被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