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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犯罪现场中最为常见的工具痕迹是指犯罪嫌疑人持工具破坏或侵害客体,在接触部位因受力引起的变形。发现和寻找犯罪现场的工具痕迹应主要集中被破坏的客体上,通过工具痕迹的特征、遗留位置等基本可以推断出工具的种类、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特征等,为确定犯罪嫌疑人,对串并案及案件侦破起了重要的作用。工具痕迹是痕迹检验中一个重要分支,为我国刑事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重大贡献。
[关键词]工具痕迹 犯罪现场 现场勘察 技术人员
中图分类号:D51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0-0121-01
[Abstract]the most common tool trace in crime scene is the deformation caused by the force when the criminal suspect has the tools to destroy or encroach on the object. Search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ool marks should be focused on the object is destroy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basic position of tool marks lef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tool types, the suspect’s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to determine the suspect, the string and the case and case dete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ol mark is an important branch of trace inspection, which has contributed greatly to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technology in china.
[Key words]tool traces; crime scene; site investigation; technical personnel
1.工具痕跡提取率率低的原因
刑事案件现场中最常见、最重要的痕迹物证之一就是工具痕迹。工具痕迹在犯罪现场中以其多发性、多变性、立体性等特点,具有较高的鉴定价值。但由于基层技术环境受限,多方面原因导致工具痕迹提取率低,本文旨在分析研究改变此状况的方法。但在实际现场勘查中,工具痕迹提取率远不如指纹与足迹的提取率,原因有以下五点:
(1)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刑事科学出现了许多新技术,体系日益庞大,许多刑事技术人员并不能完全掌握工具痕迹相关知识。只提取较为熟悉的痕迹物证,所以一般技术人员将犯罪现场的指纹与足迹作为痕迹物证的首选,导致工具痕迹利用率不高。
(2)由于工具痕迹其多变性,作案工具种类多,形态各异,同一种工具痕迹由于作用客体,作用力的不同,又会形成不同状态。因此,工具痕迹较其他痕迹复杂很多,这为我们在工作中利用工具痕迹带来的一定的困难。
(3)工具痕迹学科涉猎面较广,需与物理学、数学、立体等学科相结合,这就要求相关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专业学科素养,能将多学科技术应用到工具痕迹的勘查、分析、检验鉴定中。这就要求降低了技术人员对工具痕迹发现与提取的积极性。
(4)我国目前工具痕迹检验的相关手段与设备相对落后,现场提取工具痕迹多以照相提取法,手法单一,依赖肉眼进行分析比对,极大的限制了对工具痕迹本身犯罪信息的提取。也影响了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新技术的发展,使得工具痕迹的发展远滞后于其他痕迹物证的发展。
(5)提取方法保守传统。工具痕迹主要的提取方法为照相提取法,原物提取法,以及制作模型提取法。照相提取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需要拍出工具痕迹的概貌照片以及特征照片,并反映痕迹所在的位置、方向等,以及轮廓及细小特征,这种方法是基层人员最愿意采用的方法,可以较完整地固定现场痕迹证据,但是由于勘察人员拍照水平受当时客观环境所影响,导致某些工具痕迹的細节特征不能完全反映出来,影响对痕迹的分析与检验。原物提取法是指直接提取带有工具痕迹的客体。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小型的客体。但受保存环境不当的影响,会对承痕的客体产生影响,比如客体表面氧化,木质会缩水等,使得检验无法进行。较复杂的方法为制膜提取法,主要为硅橡胶制模法,但由于硅橡胶会生成乙醇等成分,造成一定量的挥发,使得硅橡胶在固话时体积收缩,影响了工具痕迹的准确性。
2.提高工具痕跡提取率措施研究
(1)提高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业务素质。现场勘查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案件是否能够侦破。加强学习工具痕迹发现与提取相关知识,掌握一定技术方法,开展工具痕迹学习培训班,熟练的使用提取痕迹物证的工具。使基层人员充分认识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案件中的重要意义,从而主动的,自发性的提取工具痕迹。只有不断学习新技术和新手段才能增强自身勘察能力,寻找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为破案提供助力。
(2)加强相关技术与设备的配备。科技发展的日益加速,致使犯罪手段的日益信息化,科技化,提升现场勘查技术与设备迫在眉睫。“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信息快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痕迹检验应与科技、信息相挂钩,大力发展科技强警,推进科研的投入,形成以现代科学技术,高精尖设备,信息化系统共同支撑公安工作的新格局。
(3)整合数据信息,建立数据库。现场勘查人员录入工具痕迹,并对现场痕迹进行分析、比对,结合有效特征进行作案工具的判定,并由工具信息探究工具来源,结合案件情况追查售卖商家,配合侦查人员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信息化的社会,充分有限地管理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条件。工具痕迹数据库应满足各地公安机关资料共享,增强串并案的可能性,缩小侦查范围,最大限度地集中犯罪信息。
(4)检验鉴定技术需形成标准化体系。飞速发展的科技,基层单位对痕迹检验鉴定工作的弱点日渐显露,对检验鉴定标准的界定模糊,造成检验结果的片面,甚至于错误。没有科学的鉴定标准,就没有正确的检验结果。直接损害的痕迹物证的可信程度,以及影响了司法审判,违背了司法公正。有了科学的、易于操作的痕迹检验技术标准规范作为指导,才能使技术人员有据可依,进行正确、规范的痕迹检验过程。
(5)强化各公安部门之间协作关系。在犯罪系列化的驱使下,应该加强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之间的协同作战,分享案件信息,增加沟通渠道。侦查人员可将走访时反映出的工具信息告知技术人员,为技术人员确定工具种类缩小范围。技术人员通过痕迹特征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也可告知侦查人员,为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
3.结论与认识
当今的犯罪日益智能化,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与手段变化多端,许多传统痕迹,在现场并不容易获得。但是,工具痕迹非常不容易被彻底破坏,可以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勘察,通过工具痕迹的形状,数量,遗留位置,等分析出作案的人数,作案人的行为特征,职业特征等。未侦查划定范围,提供侦查方向。综上所述,工具痕迹由于其自身多变性的特点,以及提取痕迹的方法设备单一老化,这就需要技术人员加强主观能动性,提升痕迹提取意愿,更需要设备与技术的大力投入,才能使得工具痕迹在案件侦破中起到重要作用。更有效的侦破案件,维护社会的安定。
参考文献
[1] 但青松;对利用管子割刀作案痕迹的浅析[J];刑事技术;2006年02期
[2] 刘全明;利用现场工具痕迹串并案件的几点体会[J];警察技术;2007年01期
[3] 余杰;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J];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年01期
作者简介
童瑞芹,女,江苏如皋人,新疆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工程师,从事痕迹检验鉴定工作。
[关键词]工具痕迹 犯罪现场 现场勘察 技术人员
中图分类号:D518.9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7)30-0121-01
[Abstract]the most common tool trace in crime scene is the deformation caused by the force when the criminal suspect has the tools to destroy or encroach on the object. Search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ool marks should be focused on the object is destroyed,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basic position of tool marks left can be inferred from the tool types, the suspect’s behavior characteristics, to determine the suspect, the string and the case and case detec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Tool mark is an important branch of trace inspection, which has contributed greatly to the development of criminal technology in china.
[Key words]tool traces; crime scene; site investigation; technical personnel
1.工具痕跡提取率率低的原因
刑事案件现场中最常见、最重要的痕迹物证之一就是工具痕迹。工具痕迹在犯罪现场中以其多发性、多变性、立体性等特点,具有较高的鉴定价值。但由于基层技术环境受限,多方面原因导致工具痕迹提取率低,本文旨在分析研究改变此状况的方法。但在实际现场勘查中,工具痕迹提取率远不如指纹与足迹的提取率,原因有以下五点:
(1)随着经济科技的飞速发展,刑事科学出现了许多新技术,体系日益庞大,许多刑事技术人员并不能完全掌握工具痕迹相关知识。只提取较为熟悉的痕迹物证,所以一般技术人员将犯罪现场的指纹与足迹作为痕迹物证的首选,导致工具痕迹利用率不高。
(2)由于工具痕迹其多变性,作案工具种类多,形态各异,同一种工具痕迹由于作用客体,作用力的不同,又会形成不同状态。因此,工具痕迹较其他痕迹复杂很多,这为我们在工作中利用工具痕迹带来的一定的困难。
(3)工具痕迹学科涉猎面较广,需与物理学、数学、立体等学科相结合,这就要求相关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专业学科素养,能将多学科技术应用到工具痕迹的勘查、分析、检验鉴定中。这就要求降低了技术人员对工具痕迹发现与提取的积极性。
(4)我国目前工具痕迹检验的相关手段与设备相对落后,现场提取工具痕迹多以照相提取法,手法单一,依赖肉眼进行分析比对,极大的限制了对工具痕迹本身犯罪信息的提取。也影响了工具痕迹检验鉴定新技术的发展,使得工具痕迹的发展远滞后于其他痕迹物证的发展。
(5)提取方法保守传统。工具痕迹主要的提取方法为照相提取法,原物提取法,以及制作模型提取法。照相提取是最常用、最基本的方法,需要拍出工具痕迹的概貌照片以及特征照片,并反映痕迹所在的位置、方向等,以及轮廓及细小特征,这种方法是基层人员最愿意采用的方法,可以较完整地固定现场痕迹证据,但是由于勘察人员拍照水平受当时客观环境所影响,导致某些工具痕迹的細节特征不能完全反映出来,影响对痕迹的分析与检验。原物提取法是指直接提取带有工具痕迹的客体。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小型的客体。但受保存环境不当的影响,会对承痕的客体产生影响,比如客体表面氧化,木质会缩水等,使得检验无法进行。较复杂的方法为制膜提取法,主要为硅橡胶制模法,但由于硅橡胶会生成乙醇等成分,造成一定量的挥发,使得硅橡胶在固话时体积收缩,影响了工具痕迹的准确性。
2.提高工具痕跡提取率措施研究
(1)提高技术人员现场勘查业务素质。现场勘查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案件是否能够侦破。加强学习工具痕迹发现与提取相关知识,掌握一定技术方法,开展工具痕迹学习培训班,熟练的使用提取痕迹物证的工具。使基层人员充分认识工具痕迹检验技术在案件中的重要意义,从而主动的,自发性的提取工具痕迹。只有不断学习新技术和新手段才能增强自身勘察能力,寻找犯罪分子留下的蛛丝马迹,为破案提供助力。
(2)加强相关技术与设备的配备。科技发展的日益加速,致使犯罪手段的日益信息化,科技化,提升现场勘查技术与设备迫在眉睫。“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在信息快速发展的大时代背景下,痕迹检验应与科技、信息相挂钩,大力发展科技强警,推进科研的投入,形成以现代科学技术,高精尖设备,信息化系统共同支撑公安工作的新格局。
(3)整合数据信息,建立数据库。现场勘查人员录入工具痕迹,并对现场痕迹进行分析、比对,结合有效特征进行作案工具的判定,并由工具信息探究工具来源,结合案件情况追查售卖商家,配合侦查人员确定犯罪嫌疑人。在信息化的社会,充分有限地管理和利用各类信息资源,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前提条件。工具痕迹数据库应满足各地公安机关资料共享,增强串并案的可能性,缩小侦查范围,最大限度地集中犯罪信息。
(4)检验鉴定技术需形成标准化体系。飞速发展的科技,基层单位对痕迹检验鉴定工作的弱点日渐显露,对检验鉴定标准的界定模糊,造成检验结果的片面,甚至于错误。没有科学的鉴定标准,就没有正确的检验结果。直接损害的痕迹物证的可信程度,以及影响了司法审判,违背了司法公正。有了科学的、易于操作的痕迹检验技术标准规范作为指导,才能使技术人员有据可依,进行正确、规范的痕迹检验过程。
(5)强化各公安部门之间协作关系。在犯罪系列化的驱使下,应该加强侦查人员与技术人员之间的协同作战,分享案件信息,增加沟通渠道。侦查人员可将走访时反映出的工具信息告知技术人员,为技术人员确定工具种类缩小范围。技术人员通过痕迹特征所获得的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也可告知侦查人员,为判定犯罪嫌疑人提供依据。
3.结论与认识
当今的犯罪日益智能化,犯罪分子的反侦察能力与手段变化多端,许多传统痕迹,在现场并不容易获得。但是,工具痕迹非常不容易被彻底破坏,可以通过对工具痕迹的勘察,通过工具痕迹的形状,数量,遗留位置,等分析出作案的人数,作案人的行为特征,职业特征等。未侦查划定范围,提供侦查方向。综上所述,工具痕迹由于其自身多变性的特点,以及提取痕迹的方法设备单一老化,这就需要技术人员加强主观能动性,提升痕迹提取意愿,更需要设备与技术的大力投入,才能使得工具痕迹在案件侦破中起到重要作用。更有效的侦破案件,维护社会的安定。
参考文献
[1] 但青松;对利用管子割刀作案痕迹的浅析[J];刑事技术;2006年02期
[2] 刘全明;利用现场工具痕迹串并案件的几点体会[J];警察技术;2007年01期
[3] 余杰;工具痕迹分类的探讨[J];公安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0年01期
作者简介
童瑞芹,女,江苏如皋人,新疆奎屯市公安局刑警大队技术室,工程师,从事痕迹检验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