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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会商协同机制是各级政法委必须完善的长期工作内容,对于实现党中央要求,建立遏制黑恶势力犯罪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重大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会商协同机制符合法的正义价值和效率价值的要求;会商协同机制的具体建构应以坚持政法委领导、检察院引导侦查、法院实施证据指引、侦查机关规范案件侦查为重点;此外,在明确案件会商协同机制的具体工作内容的同时,也应注意对会商协同机制加以必要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