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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套路贷\"的概念,存在狭义界定观与广义界定观的对立。狭义界定观将\"套路贷\"等同于犯罪行为,广义界定观却认为\"套路贷\"并不等同于犯罪行为。\"套路贷\"的认定,有必要转向广义界定观。之所以如此,不仅在于其能整合多种法律关系,也能统一犯罪行为与罪名认定的标准,更能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治乱需求。以此观念为指导,更利于划定\"套路贷\"的犯罪圈、准确认定非法占有的目的和合理确定犯罪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