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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21时28分左右,中国一艘从南京出发的“东方之星”号游轮在长江水域湖北境内发生倾覆。出事船舶载客454人,442人遇难。船长反映船舶在航行途中突遇龙卷风瞬间翻沉,但确切原因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历史上全球发生的沉船事故并不少。信息科普网站Fact Monster提供了1833年以来全球发生的一些重大海难事件资料,在这些除战争军方互击所致的海难中,外力撞击、遭遇风暴、爆炸着火等是导致沉船的主要原因。
尽管历史上最著名的海难事件应属1912年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但实际上,遇难人数远超“泰坦尼克”号的海难并不罕见。在这一统计所含的75起海难中,遇难人数超过1000人的共有18起。
中国最大海难:“江亚”号沉没
历史上最大的海难发生在1945年1月30日,当时,核定载客量只有1865人的德国籍客轮“维廉·古斯特洛夫”号正搭载着10582名逃难者,从德国东部向西部安全地带撤退。为它护航的却只有洛号鱼雷艇和一艘老掉牙的鱼雷救生艇(离港不久因故障返航),完全没有反潜能力。18时左右,彼德森船长接到电报要求规避德国舰队,因所处海域仍属德军控制,船长便安心打开船侧灯光。随后,该船被苏联潜艇盯住并跟踪,最终被该潜艇发射的鱼雷击沉,约9330名乘客命丧深海。
随着时间的推移,因袭击所致的海难逐渐减少。但21世纪以来,损失惨重的海难仍时有发生。除2014年韩国“岁月”号客轮外,2008年受困于台风“风神”的“群星公主”号、2006年埃及客轮“萨拉姆98号”、2002年的塞内加尔“乔拉”号等船只遇难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
Fact Monster的资料显示,20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共发生三起大型海难。其中,1948年“江亚”号遇难共造成3000余名人员的死亡,是中国航运史上最大的一次海难。
1948年12月3日下午4时,“江亚”号客轮自上海十六铺码头起航,驶往宁波港。据出口报告单所填,船上有乘客2607人,实际载客达4000人以上。当“江亚”号客轮航行到吴淞口外横沙西南白龙港海面水道时,突然发出爆炸声,船尾迅速下沉。客轮失事后有900余人得以生还,罹难者多达3000人以上,死亡人数远远超过“泰坦尼克”号海难。这是中国航运史上最大的一次海难,仅捞起有名有姓的尸体就有1383具。
1956年,上海市政府为疏浚航道将“江亚”轮打捞上岸,1957年为随船捞起的遇难者遗体举行葬礼,但埋葬遗体的公墓后毁于“文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轮船目前仅剩一只木舵,存于浙东海事民俗博物馆。轮船爆炸原因众说纷纭,包括锅炉爆炸、定时炸弹、遭鱼类袭击、误触水雷等,但均无证据。目前占主流的意见认为,误触水雷或者炸弹脱钩可能是主要原因。
在新中国成立后,1999年的“大舜”号沉没事件导致280人遇难,事件暴露出当时海监部门监管不力、海上救援机制不成熟、问责机制不健全、海上救助立法缺失等诸多问题。
保险赔偿善后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保险业启动紧急预案全力驰援。有专家分析,理论上讲,在沉船事故中出险的游客,若此前投保充分,最多可获4种保险赔偿。其中前两种就像开车人必须投保的“交强险”一样,是强制投保项目,通俗而言即若出险后人人可赔。
记者了解到,正常在长江行驶载客的客轮,都应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和“船主对旅客责任保险”。该保险系强制责任险,只要是内河客运船只必须投保。投保后,若船只在正常运营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船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
正常经营的旅行社,都应该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同样是强制投保。投保后,若旅行社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旅行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少赔偿20万元/人。
此外,旅行社在组团出游前,一般会建议游客自行投保或出资为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究竟是旅行社建议还是旅行社出资,主要看旅行社和游客的合同规定,并非强制。
还有,若游客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行投保了寿险或意外险产品,也可获得一定的赔偿。
去年4月,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172人获救,绝大多数死者为游学的学生。船长李俊锡被判遗弃致死伤罪、违反船员法罪成立,获刑36年监禁。
如今,惨剧发生已经接近1年多,但事故真相“至今没有查明”。韩国海洋水产部4月1日宣布补偿方案,因“岁月”号客轮失事罹难的学生家属将分别获得4.2亿韩元(约合38万美元)抚恤金,教师抚恤金为7.6亿韩元(69万美元)。其余乘客家属所获金额将在13.5万美元至54.3万美元之间,视死者年龄和收入情况而定。这是韩方首次公布对“岁月”号事故的补偿方案。
事故催生的革新
1912年4月12日是個悲惨的日子。这一天,英国豪华客轮“泰坦尼克”号在驶往北美洲的处女航行中不幸沉没。这次沉船事件致使1 523人葬身鱼腹,是当时人类航海史上最大的灾难,震惊世界。
“泰坦尼克”号沉没百年后,悲剧启发了人类海事活动众多创新,更加规范的国际法规和科技持续改善着人类陆上和水上生活。“泰坦尼克”号上最值得炫耀的技术就是先进的摩尔斯电码无线通信设置,这在当时是最强大的设置。如果“泰坦尼克”号配备了声呐和雷达技术,这种悲剧可能不会发生。然而,在1912年,声呐技术仍然处于实验阶段,而雷达的发展出现在20年以后。
在声纳和雷达还没出现的年代,“泰坦尼克”号只能依靠瞭望员用肉眼监测航道中的潜在障碍物。当瞭望员看到冰山时,冰山距离大约只有约457米,像“泰坦尼克”号这样的巨轮根本无法在如此短的距离实现转向。
“泰坦尼克”号沉没73年后,世界上“最伟大的海底探险家”之一罗伯特·巴拉德(Robert Ballard)因使用其海洋机器人Argo成功发现“泰坦尼克”号残骸而名垂史册。
近代以来,设备小型化、机器人及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应用等技术进步以及水下技术顾问服务的诞生已彻底改变了深海探索活动的形态。这些创新使巴拉德自发现“泰坦尼克”号后得以多次进入残骸,对深潜探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现在,自动海底行驶器已经成了探测海洋深度的基本工具。探索大洋底部也成为海洋梦想家们继续追求的目标。随着科技进步,深海载人潜水器也将在可见的未来诞生,使得人工深海探索得以实现,改变以往只由机器人完成探测的历史。
历史上全球发生的沉船事故并不少。信息科普网站Fact Monster提供了1833年以来全球发生的一些重大海难事件资料,在这些除战争军方互击所致的海难中,外力撞击、遭遇风暴、爆炸着火等是导致沉船的主要原因。
尽管历史上最著名的海难事件应属1912年的“泰坦尼克”号沉没,但实际上,遇难人数远超“泰坦尼克”号的海难并不罕见。在这一统计所含的75起海难中,遇难人数超过1000人的共有18起。
中国最大海难:“江亚”号沉没
历史上最大的海难发生在1945年1月30日,当时,核定载客量只有1865人的德国籍客轮“维廉·古斯特洛夫”号正搭载着10582名逃难者,从德国东部向西部安全地带撤退。为它护航的却只有洛号鱼雷艇和一艘老掉牙的鱼雷救生艇(离港不久因故障返航),完全没有反潜能力。18时左右,彼德森船长接到电报要求规避德国舰队,因所处海域仍属德军控制,船长便安心打开船侧灯光。随后,该船被苏联潜艇盯住并跟踪,最终被该潜艇发射的鱼雷击沉,约9330名乘客命丧深海。
随着时间的推移,因袭击所致的海难逐渐减少。但21世纪以来,损失惨重的海难仍时有发生。除2014年韩国“岁月”号客轮外,2008年受困于台风“风神”的“群星公主”号、2006年埃及客轮“萨拉姆98号”、2002年的塞内加尔“乔拉”号等船只遇难都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
Fact Monster的资料显示,20世纪以来,中国大陆共发生三起大型海难。其中,1948年“江亚”号遇难共造成3000余名人员的死亡,是中国航运史上最大的一次海难。
1948年12月3日下午4时,“江亚”号客轮自上海十六铺码头起航,驶往宁波港。据出口报告单所填,船上有乘客2607人,实际载客达4000人以上。当“江亚”号客轮航行到吴淞口外横沙西南白龙港海面水道时,突然发出爆炸声,船尾迅速下沉。客轮失事后有900余人得以生还,罹难者多达3000人以上,死亡人数远远超过“泰坦尼克”号海难。这是中国航运史上最大的一次海难,仅捞起有名有姓的尸体就有1383具。
1956年,上海市政府为疏浚航道将“江亚”轮打捞上岸,1957年为随船捞起的遇难者遗体举行葬礼,但埋葬遗体的公墓后毁于“文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风雨洗礼,轮船目前仅剩一只木舵,存于浙东海事民俗博物馆。轮船爆炸原因众说纷纭,包括锅炉爆炸、定时炸弹、遭鱼类袭击、误触水雷等,但均无证据。目前占主流的意见认为,误触水雷或者炸弹脱钩可能是主要原因。
在新中国成立后,1999年的“大舜”号沉没事件导致280人遇难,事件暴露出当时海监部门监管不力、海上救援机制不成熟、问责机制不健全、海上救助立法缺失等诸多问题。
保险赔偿善后
“东方之星”沉船事件发生后,保险业启动紧急预案全力驰援。有专家分析,理论上讲,在沉船事故中出险的游客,若此前投保充分,最多可获4种保险赔偿。其中前两种就像开车人必须投保的“交强险”一样,是强制投保项目,通俗而言即若出险后人人可赔。
记者了解到,正常在长江行驶载客的客轮,都应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和“船主对旅客责任保险”。该保险系强制责任险,只要是内河客运船只必须投保。投保后,若船只在正常运营中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旅客死亡或伤残,依法应由船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赔偿。
正常经营的旅行社,都应该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该保险同样是强制投保。投保后,若旅行社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因为疏忽或过失,造成旅行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旅行社承担的损失,由保险公司承担。最少赔偿20万元/人。
此外,旅行社在组团出游前,一般会建议游客自行投保或出资为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究竟是旅行社建议还是旅行社出资,主要看旅行社和游客的合同规定,并非强制。
还有,若游客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自行投保了寿险或意外险产品,也可获得一定的赔偿。
去年4月,载有476人的“岁月”号客轮在韩国全罗南道珍岛郡屏风岛以北海域意外进水并最终沉没,仅172人获救,绝大多数死者为游学的学生。船长李俊锡被判遗弃致死伤罪、违反船员法罪成立,获刑36年监禁。
如今,惨剧发生已经接近1年多,但事故真相“至今没有查明”。韩国海洋水产部4月1日宣布补偿方案,因“岁月”号客轮失事罹难的学生家属将分别获得4.2亿韩元(约合38万美元)抚恤金,教师抚恤金为7.6亿韩元(69万美元)。其余乘客家属所获金额将在13.5万美元至54.3万美元之间,视死者年龄和收入情况而定。这是韩方首次公布对“岁月”号事故的补偿方案。
事故催生的革新
1912年4月12日是個悲惨的日子。这一天,英国豪华客轮“泰坦尼克”号在驶往北美洲的处女航行中不幸沉没。这次沉船事件致使1 523人葬身鱼腹,是当时人类航海史上最大的灾难,震惊世界。
“泰坦尼克”号沉没百年后,悲剧启发了人类海事活动众多创新,更加规范的国际法规和科技持续改善着人类陆上和水上生活。“泰坦尼克”号上最值得炫耀的技术就是先进的摩尔斯电码无线通信设置,这在当时是最强大的设置。如果“泰坦尼克”号配备了声呐和雷达技术,这种悲剧可能不会发生。然而,在1912年,声呐技术仍然处于实验阶段,而雷达的发展出现在20年以后。
在声纳和雷达还没出现的年代,“泰坦尼克”号只能依靠瞭望员用肉眼监测航道中的潜在障碍物。当瞭望员看到冰山时,冰山距离大约只有约457米,像“泰坦尼克”号这样的巨轮根本无法在如此短的距离实现转向。
“泰坦尼克”号沉没73年后,世界上“最伟大的海底探险家”之一罗伯特·巴拉德(Robert Ballard)因使用其海洋机器人Argo成功发现“泰坦尼克”号残骸而名垂史册。
近代以来,设备小型化、机器人及全球定位系统技术(GPS)应用等技术进步以及水下技术顾问服务的诞生已彻底改变了深海探索活动的形态。这些创新使巴拉德自发现“泰坦尼克”号后得以多次进入残骸,对深潜探测起到了关键的作用。
现在,自动海底行驶器已经成了探测海洋深度的基本工具。探索大洋底部也成为海洋梦想家们继续追求的目标。随着科技进步,深海载人潜水器也将在可见的未来诞生,使得人工深海探索得以实现,改变以往只由机器人完成探测的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