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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集群治理是解决产业集群发展矛盾、促使产业集群创新发展升级的重要途径,且集群治理日趋开放化和共治化。文章在此基础上,阐释了集群开放治理的内涵,分析集群开放治理的创新驱动机制,最后提出了相关政策建议。
关键词:产业集群;开放治理;创新驱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开始崛起,进入新一轮迅速发展期。在这一过程中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国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绝大部分集群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走的是低端道路的成本型发展路线,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粗放式经营理念固化,外延式发展遭遇瓶颈;集群缺乏创新能力,企业间低价恶性竞争严重;地区、行业间存在流通壁垒,制约集群发展升级。而从根本上来说制约我国产业集群升级的最大瓶颈就是创新能力的缺乏。因此,提高集群创新能力是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和升级的重中之重。
在我国产业集群发展陷入困境的背景下,2015年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政府也相继推出了关于“打造现代制造业集群”的政策。如天津市印发了《33条》,落实发展十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18个重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万企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苏州市出台了“一基地、一高地”系列政策,提出发展先进制造业“126”产业架构,打造高端制造业产业集群。可以说,我国制造业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问题的关注度一下子被推到了顶峰。同时,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可以说,开放化、共治化的产业集群治理已成为我国集群发展的大势。
一、集群治理的相关研究
集群治理研究是集群发展的产物,在Porter提出产业集群概念的同年,学者Brusco就首次将治理理念已入到了集群的研究之中。2000年,Gilsing首次明确了集群治理的概念,将集群治理定义为集群内部成员以促进和改善创新进程为目的而进行的集体行动。伴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关于集群治理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及多元化。
集群治理的内涵研究方面,Gilsing提出的集群治理的概念过于宏观与宽泛,在其研究基础上Propris将集群治理的内涵研究细化到集群内部主体层面,强调集群治理的多主体性,并将集群治理内部多主体的共同博弈视为集群治理的本质。尽管认识到了集群主体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但是Propris对于集群治理的概述却并不全面。随后的学者De Langen对集群治理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诠释,他认为集群治理实质上是集群内部各种协调机制以及不同主体间的相关关系的混合体,其根本目的是创造秩序、减少矛盾和实现共同利益,即提高集群绩效。至此,集群治理的内涵趋向清晰化,为集群治理研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集群治理内涵的研究之上,国内外学者将研究视角拓宽到集群治理的其他领域。部分学者着眼于宏观性的集群治理机制和模式研究,如张聪群通过阐释产业集群治理内部构成的“关系—互动—协同”三维逻辑,归纳总结出产业集群治理的两大机制:社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周泯非和魏江归纳出集群治理的三种机制:市场自治、社区规范、层级控制,并依据三种治理机制在集群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权重组合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模式划分为自组织型治理模式、中心领导型治理模式和多元协作型治理模式三大类。部分学者则着眼于微观性的集区治理构成和结构研究,如Ebbekink和Giacomin均强调了政府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并试图寻找可以促进地方产业转型的新政策和新模式;肖建华和张栌方聚焦于权威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治理主体,分析了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智力—资本”协同效应。另有学者选择着眼于实证性的集群治理影响和绩效研究,如姜惠忠和易明从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和治理力这两个维度出发,建立了涵盖44个指标的产业集群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进行了实证分析;胡雅蓓和霍焱通过构建产业集群网络治理概念,实证检验了高科技产业集群网络嵌入关系下集群治理机制对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
目前,学术界对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多集中于集群网络治理和集群价值链治理这两个方面。其中网络治理的研究视角偏重于集群区域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强调集群内部治理,如田虹等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产业集群治理边界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进行分析,从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主要利益相关者、外部次要利益相关者三个方面构建了产业集群网络治理机制。而价值链治理视角所构建的全球价值链框架,则较多的关注地方企业和外部经济的联系,强调外来力量作用下的集群外部治理,如焦媛媛从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入手,分析了我国汽车产业在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中的地位,探究了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升级的路径。集群网络治理和集群价值链治理两者间存在差异,但也有诸多共性与联系,因此部分学者尝试将二者相结合进行更为综合的集群治理模式探究。嚴北战将全球价值链治理与集群网络治理两种研究方法相结合,揭示了集群内部权力配置与产业网络关系耦合下的集群治理演化机理及其路径;Gereffi和Lee则以集群内部企业社会责任为基础,结合集群价值链治理,建立了“私人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治理”三者融合的内外部“协同治理”的集群治理新模式。
通过上述集群治理的研究,尽管对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已经蔚为大观,但是却鲜有集群治理开放性方便的研究,集群开放治理方面的研究是集群治理研究方面的一大空白。
二、集群开放治理的内涵
治理行为和治理对象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分而论之。因此,在分析集群开放治理时,我们需要了解其作用对象——集群创新系统。集群创新系统具有较强的社会生态性,完整的集群创新系统主要由三大群落组成:创新主体群落、创新客体群落以及创新载体群落。创新主体群落主要由各类企业、高校、研发机构、中介机构等组织构成,是生态系统中的主导者;创新客体群落则是创新过程所必须的创新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本、生产设施等物质资源,还包括信息、技术等非物质资源;创新载体群落是创新环境,由经济、文化等构成,其具象化的体现就是创新要素平台。各个创新群落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形成良性的循环系统,贯穿集群创新系统运转的整个过程。集群开放治理在集群创新系统中的效用就是针对这三类群落展开的。
关键词:产业集群;开放治理;创新驱动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开始崛起,进入新一轮迅速发展期。在这一过程中产业集群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这么多年的发展我国产业集群已初具规模,但是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绝大部分集群处于价值链的中低端,走的是低端道路的成本型发展路线,存在一些突出问题:粗放式经营理念固化,外延式发展遭遇瓶颈;集群缺乏创新能力,企业间低价恶性竞争严重;地区、行业间存在流通壁垒,制约集群发展升级。而从根本上来说制约我国产业集群升级的最大瓶颈就是创新能力的缺乏。因此,提高集群创新能力是推动我国产业集群发展和升级的重中之重。
在我国产业集群发展陷入困境的背景下,2015年工信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各地政府也相继推出了关于“打造现代制造业集群”的政策。如天津市印发了《33条》,落实发展十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18个重点产业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万企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苏州市出台了“一基地、一高地”系列政策,提出发展先进制造业“126”产业架构,打造高端制造业产业集群。可以说,我国制造业产业集群创新发展问题的关注度一下子被推到了顶峰。同时,十八届五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更是明确提出要“发展外向型产业集群”。可以说,开放化、共治化的产业集群治理已成为我国集群发展的大势。
一、集群治理的相关研究
集群治理研究是集群发展的产物,在Porter提出产业集群概念的同年,学者Brusco就首次将治理理念已入到了集群的研究之中。2000年,Gilsing首次明确了集群治理的概念,将集群治理定义为集群内部成员以促进和改善创新进程为目的而进行的集体行动。伴随着产业集群的发展,关于集群治理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及多元化。
集群治理的内涵研究方面,Gilsing提出的集群治理的概念过于宏观与宽泛,在其研究基础上Propris将集群治理的内涵研究细化到集群内部主体层面,强调集群治理的多主体性,并将集群治理内部多主体的共同博弈视为集群治理的本质。尽管认识到了集群主体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但是Propris对于集群治理的概述却并不全面。随后的学者De Langen对集群治理进行了更为全面的诠释,他认为集群治理实质上是集群内部各种协调机制以及不同主体间的相关关系的混合体,其根本目的是创造秩序、减少矛盾和实现共同利益,即提高集群绩效。至此,集群治理的内涵趋向清晰化,为集群治理研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在集群治理内涵的研究之上,国内外学者将研究视角拓宽到集群治理的其他领域。部分学者着眼于宏观性的集群治理机制和模式研究,如张聪群通过阐释产业集群治理内部构成的“关系—互动—协同”三维逻辑,归纳总结出产业集群治理的两大机制:社会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周泯非和魏江归纳出集群治理的三种机制:市场自治、社区规范、层级控制,并依据三种治理机制在集群治理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权重组合将产业集群的治理模式划分为自组织型治理模式、中心领导型治理模式和多元协作型治理模式三大类。部分学者则着眼于微观性的集区治理构成和结构研究,如Ebbekink和Giacomin均强调了政府在集群治理中的重要性,并试图寻找可以促进地方产业转型的新政策和新模式;肖建华和张栌方聚焦于权威企业、政府、行业协会等治理主体,分析了不同治理模式下的“智力—资本”协同效应。另有学者选择着眼于实证性的集群治理影响和绩效研究,如姜惠忠和易明从产业集群的竞争力和治理力这两个维度出发,建立了涵盖44个指标的产业集群治理评价指标体系对武汉光电子产业集群进行了实证分析;胡雅蓓和霍焱通过构建产业集群网络治理概念,实证检验了高科技产业集群网络嵌入关系下集群治理机制对创新绩效的正向影响。
目前,学术界对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多集中于集群网络治理和集群价值链治理这两个方面。其中网络治理的研究视角偏重于集群区域内部企业之间的关系协调,强调集群内部治理,如田虹等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对产业集群治理边界与利益相关者的关系进行分析,从内部利益相关者、外部主要利益相关者、外部次要利益相关者三个方面构建了产业集群网络治理机制。而价值链治理视角所构建的全球价值链框架,则较多的关注地方企业和外部经济的联系,强调外来力量作用下的集群外部治理,如焦媛媛从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入手,分析了我国汽车产业在全球价值链治理模式中的地位,探究了促进我国汽车产业升级的路径。集群网络治理和集群价值链治理两者间存在差异,但也有诸多共性与联系,因此部分学者尝试将二者相结合进行更为综合的集群治理模式探究。嚴北战将全球价值链治理与集群网络治理两种研究方法相结合,揭示了集群内部权力配置与产业网络关系耦合下的集群治理演化机理及其路径;Gereffi和Lee则以集群内部企业社会责任为基础,结合集群价值链治理,建立了“私人治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治理”三者融合的内外部“协同治理”的集群治理新模式。
通过上述集群治理的研究,尽管对于集群治理的研究已经蔚为大观,但是却鲜有集群治理开放性方便的研究,集群开放治理方面的研究是集群治理研究方面的一大空白。
二、集群开放治理的内涵
治理行为和治理对象是密不可分的,不能分而论之。因此,在分析集群开放治理时,我们需要了解其作用对象——集群创新系统。集群创新系统具有较强的社会生态性,完整的集群创新系统主要由三大群落组成:创新主体群落、创新客体群落以及创新载体群落。创新主体群落主要由各类企业、高校、研发机构、中介机构等组织构成,是生态系统中的主导者;创新客体群落则是创新过程所必须的创新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资本、生产设施等物质资源,还包括信息、技术等非物质资源;创新载体群落是创新环境,由经济、文化等构成,其具象化的体现就是创新要素平台。各个创新群落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形成良性的循环系统,贯穿集群创新系统运转的整个过程。集群开放治理在集群创新系统中的效用就是针对这三类群落展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