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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调解被国内外学术界称为“东方经验”,是中国民事诉讼的一项重要制度。司法调解制度不仅展现了我国文化中“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而且充分体现了现代法治“意思自治”的基本原则。当前我国倡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司法调解制度的运作与发展正好与这一目标相契合。本文在审视我国司法调解现状的基础上,反思了其存在的缺陷,并针对存在的不足提出了一些改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