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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是设立民营银行的一项基本要求。本文运用立法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论证了民营银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分析表明,目前"恢复与处置计划"存在规定较为原则、缺乏功能评估机制、市场退出配套制度不健全、披露机制不明确等不足,会制约该制度功效的发挥。在此基础,本文提出通过制定"恢复与处置计划"框架及指导细则、加强"恢复与处置计划"与地方政府风险处置机制的对接协调、完善金融机构市场退出配套制度建设以及健全"恢复与处置计划"信息披露机制等,改进优化民营银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