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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陈颐说:“未见意趣,必不乐学。”学生若对课堂不感兴趣,长此以往就会形成一系列问题,例如:上课前安静不下来,同学们喧闹躁动,其实根本原因是对课程内容没有期待感。
上课过程中小动作不断,或者抽空说闲话,其实是因为可以随时随地在课本上找到所学知识,而且一看就会。
上完本节课之后,也不会觉得有必要复习,因为不难,也因为觉得自己都知道,没有兴趣再回头看。
如何提升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升学习内容的掌握效果?
一、引入引人入胜的故事
但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会厌烦说教,更厌烦持续40分钟没完没了的说教,就像厌烦一直在重复的脑白金广告。但是如果你说:我讲一个故事吧。他一定会马上瞪大眼睛直视你,同时将身体摆好一个舒服的姿势——完全一副乐于倾听的架势。
在学习“生活需要法律”时,我引入一个法律案件“令人疑惑的遗嘱”,对于没有亲身经历案件过程的人来说,就类似于听故事。一波三折的案情,原告与被告每次交锋中对各种法律的娴熟运用,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令学生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这个认知印象极为深刻。特别体现在最后考试前的复习环节,学生不费吹灰之力就掌握和灵活运用复习目标——学生与老师都皆大欢喜。
经过多次实践,我总结了故事的选择標准:
第一,要考虑学生的熟悉度和亲切度——例如上述案件是围绕家庭、财产、未成年人展开的;
第二,应该能从中发现核心价值,而且其中有激励事件——主角在事件中的行动能引发学生的关心、激起学生的共鸣、给予学生启示,学生从主人公的行动上或者事件的情节中可以获得这样的信息“原来可以这样做”,进而会自然生发“如果是我可以考虑采取的行动是……”的想法。
第三,选取的故事需要有转折点,在转折点上设置的问题应该抓住学生的好奇心——学生急于了解:“后来怎样了?”平铺直叙没有波折是很坏人胃口的,不仅这一次的效果差,而且以后再用也会让学生感到厌烦。
我们在故事里感受情节、体会情绪、遇见自己未知的期待,也在其中发现人生经验。
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领悟,正是故事在生活中广为流传的原因——人们总是将自己领会到的东西称为经验,而对他人的忠告,则默认设置了忽略操作。
所以,如果你想说服他们而不得要领——先讲个故事试试。
二、引入优秀的影视作品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到“思想品德课程实施者应增强课程的开放性,积极开发各门学科中的相关资源,加强与其他课程的有机联系和融通,形成教育合力。”把影视作品引入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意在形成这种教育合力,同时也可以打破学生思维的局限,改变学生原来对道德与法治课的认知。道德与法治课并不是多年不变的内容,不是古板的、老旧的面貌,更不是高高在上、说教的姿态,而是亲切的、时尚的,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心灵的课程。
影视作品的引入,不应该只是欣赏影视作品取材好,演员好,获得奖项多,社会评价好。课堂学习引入影视作品,应该在欣赏电影本身之美的基础上,更侧重于课程内容,促进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最终获得新我。
三、引入自编的课本剧
美国教育家苏娜丹戴克说过:告诉我,我会忘记,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加,我就会完全理解。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到“教师要善于利用并创设丰富的教育情境,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与感悟,在获得情感体验的同时,深化思想认识。教师还要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机会,提高他们道德践行的能力。”编排短剧就给学生创造了这种亲身经历、直接参与的机会。
在学习第十课第二节“我们与法律同行”时,采用了课本剧的展示方式。让每个班的同学都自主报名,分别选择其中四名同学排练名为《抢钱》的课本剧。讲的是中学生晓程放学路上被两名男生堵截、要钱的事。在我和“演员”们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极度容易笑场和缺乏排练时间等困难,“演员”们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理解改变并自主设计了部分台词、动作和情节。每个班级的小节目都在保持小短剧原有情节的基础上,兼具班级特色。在课堂上展示时,这个小短剧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欢迎,已知相关的“依法办事,怎样做?”知识点,也让同学们极快地理解并当堂掌握,尤其是几个演员,对这个知识点更是了如指掌,每次说到这个知识点的时候还面带微笑——这也算是一种“乐学”境界了。
总之,引入新材料,创建参与式、立体化课堂教学方式越来越深得学生的青睐,也越来越凸显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成效。陈建翔博士说:“当孩子忘我地投入地做一件事的时候,他(她)就是天才。”我会一直坚持尝试的脚步,用实践和时间来推动课堂的进步,让学生学得更好!
上课过程中小动作不断,或者抽空说闲话,其实是因为可以随时随地在课本上找到所学知识,而且一看就会。
上完本节课之后,也不会觉得有必要复习,因为不难,也因为觉得自己都知道,没有兴趣再回头看。
如何提升道德与法治课堂上学生的学习兴趣,进而提升学习内容的掌握效果?
一、引入引人入胜的故事
但凡有点思考能力的人都会厌烦说教,更厌烦持续40分钟没完没了的说教,就像厌烦一直在重复的脑白金广告。但是如果你说:我讲一个故事吧。他一定会马上瞪大眼睛直视你,同时将身体摆好一个舒服的姿势——完全一副乐于倾听的架势。
在学习“生活需要法律”时,我引入一个法律案件“令人疑惑的遗嘱”,对于没有亲身经历案件过程的人来说,就类似于听故事。一波三折的案情,原告与被告每次交锋中对各种法律的娴熟运用,都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兴趣,令学生对“生活与法律息息相关”这个认知印象极为深刻。特别体现在最后考试前的复习环节,学生不费吹灰之力就掌握和灵活运用复习目标——学生与老师都皆大欢喜。
经过多次实践,我总结了故事的选择標准:
第一,要考虑学生的熟悉度和亲切度——例如上述案件是围绕家庭、财产、未成年人展开的;
第二,应该能从中发现核心价值,而且其中有激励事件——主角在事件中的行动能引发学生的关心、激起学生的共鸣、给予学生启示,学生从主人公的行动上或者事件的情节中可以获得这样的信息“原来可以这样做”,进而会自然生发“如果是我可以考虑采取的行动是……”的想法。
第三,选取的故事需要有转折点,在转折点上设置的问题应该抓住学生的好奇心——学生急于了解:“后来怎样了?”平铺直叙没有波折是很坏人胃口的,不仅这一次的效果差,而且以后再用也会让学生感到厌烦。
我们在故事里感受情节、体会情绪、遇见自己未知的期待,也在其中发现人生经验。
这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领悟,正是故事在生活中广为流传的原因——人们总是将自己领会到的东西称为经验,而对他人的忠告,则默认设置了忽略操作。
所以,如果你想说服他们而不得要领——先讲个故事试试。
二、引入优秀的影视作品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到“思想品德课程实施者应增强课程的开放性,积极开发各门学科中的相关资源,加强与其他课程的有机联系和融通,形成教育合力。”把影视作品引入道德与法治的课堂,意在形成这种教育合力,同时也可以打破学生思维的局限,改变学生原来对道德与法治课的认知。道德与法治课并不是多年不变的内容,不是古板的、老旧的面貌,更不是高高在上、说教的姿态,而是亲切的、时尚的,贴近学生生活、贴近学生心灵的课程。
影视作品的引入,不应该只是欣赏影视作品取材好,演员好,获得奖项多,社会评价好。课堂学习引入影视作品,应该在欣赏电影本身之美的基础上,更侧重于课程内容,促进对课程内容的理解,最终获得新我。
三、引入自编的课本剧
美国教育家苏娜丹戴克说过:告诉我,我会忘记,做给我看,我会记住,让我参加,我就会完全理解。
《义务教育思想品德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提到“教师要善于利用并创设丰富的教育情境,引导和帮助学生通过亲身经历与感悟,在获得情感体验的同时,深化思想认识。教师还要为学生提供直接参与实践机会,提高他们道德践行的能力。”编排短剧就给学生创造了这种亲身经历、直接参与的机会。
在学习第十课第二节“我们与法律同行”时,采用了课本剧的展示方式。让每个班的同学都自主报名,分别选择其中四名同学排练名为《抢钱》的课本剧。讲的是中学生晓程放学路上被两名男生堵截、要钱的事。在我和“演员”们的共同努力下,克服了极度容易笑场和缺乏排练时间等困难,“演员”们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理解改变并自主设计了部分台词、动作和情节。每个班级的小节目都在保持小短剧原有情节的基础上,兼具班级特色。在课堂上展示时,这个小短剧受到了同学们热烈的欢迎,已知相关的“依法办事,怎样做?”知识点,也让同学们极快地理解并当堂掌握,尤其是几个演员,对这个知识点更是了如指掌,每次说到这个知识点的时候还面带微笑——这也算是一种“乐学”境界了。
总之,引入新材料,创建参与式、立体化课堂教学方式越来越深得学生的青睐,也越来越凸显提升课堂学习效果的成效。陈建翔博士说:“当孩子忘我地投入地做一件事的时候,他(她)就是天才。”我会一直坚持尝试的脚步,用实践和时间来推动课堂的进步,让学生学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