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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市场经济国家,具备充分的市场竞争机制,这与其拥有完备的竞争法律制度是分不开的。由于这些法律的目的主要是反垄断,故在美国一般都称之为反垄断法;由于托拉斯为典型的垄断形式,故又称之为反托拉斯法。本文试图对美国庞杂的反托拉斯法律体系作一简单的分析评价,以期对完善我国的竞争法律体系提供某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