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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社保基金涉及广大参保职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保证社会生产的顺利进行,可谓“关乎国运,惠及子孙”,其征收、管理、使用等运行情况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加强对社保基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基金的安全完整,是关注民生的重要举措。本文通过具体研究,提出相应的对策,希望能对现实有所裨益。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社保制度想要正常的运行,就必须要保证基金的安全,换句话说,如果基金的安全问题不能够进行解决,我国社保制度也就根本无法发挥其基本的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人士必须要在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防范的同时,持续完善基本的基金投资环境。
一、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说,想要在社会的具体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程度上的进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必须要具备显著的成效。除此之外,十八大报告还指出,必须要在现实情况下,持续的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对我国社会的救助体系进行完善[1]。其中,相关人士需要科学的完善监管模式,对其进行不懈的建立,这样,就能够较好的对我国社保制度改革进行完善,持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而直接促进我国社保制度持續健康发展。这种行为无论是在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推动的方面,还是在对社会稳定进行维护的方面,都存在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一)健全法律
对于社保基金来说,其具体的管理监督基本是保险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来说,其社保基金监管模式经过了上百年时间的发展,才形成了如今的情况,这种监管模式对本国社会、经济、政治存在着极强的适应性,同时,也存在着十分配套的监管机制。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社会等各个因素的不同,在现实情况中所采取的监管模式和方法也各不相同。我国必须要在现实情况下,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健全法律,进而使保险制度能够真正的得以确立。个人认为,无论是执法力度还是法律规范,其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行为规范,所以,其必须要在具体的基础上,着重对细节进行考虑,而我国目前的立法,从总体上来看,还并不完善,这一问题也需要相关人士对其进行解决。
对于我国来说,长期以来,在实际情况中,政府都形成了较为传统的管理情况,那就是,以大局为重,其中,全国人大和常委会,主要加强了对基本法的立法进行解释,但是,很多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并没有进行解决,而是将责任转移到了国务院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务院也将一些本应自身进行解决的问题,转交给下属有关部、办、委、局等,最后,导致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据此,个人认为,只有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才能够更好的对问题进行解决。
(二)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从现实情况来看,不断的对我国保险信息化建设进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国在这一方面较为缺失。虽然保险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其信息化建设水平迟迟无法提升,针对这个情况,国家必须要加大财力的投入。此外,想要直接的对保险信息系统信息的安全性进行提高,对整体系统进行优化,那么就必须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就需要相关人员能够做到认真执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以此来促使人员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在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掌握相关法律,以此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进而持续对保险的信息化职能进行提升。
对于企业职工的社保基金来说,必须要完全的将保险的基金征缴信息,与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联动,除此之外,无论是企业税收还是职工的生活水平,这些信息都要完全的包括在其中,从而以科学的方法,对社保基金的征缴进行促进,实现软件统一、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统一的情况,最终,对保险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立。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以社会保障的实现为目标,较好的提升保险费各步骤的科技化,无论是登记还是缴纳记录等等,都需要纳入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构建有效的监管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根据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现状,对于国家行政干预能力而言,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基金监管水平,我国现有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监管体制越完善,那么,社保基金的合理程度也就越高。因此,个人认为,必须要对有效的监管体制进行构建,充分的对社会监督作用进行发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中,对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而言,往往是和经营机构分开的,而在我国,政府的监管体制,对于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而言,存在着较强的监督作用,因此,必须要在现实中对其作用进行发挥[2]。
三、结论
综上所述,相关人士需要科学的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模式,对其进行不懈的建立,这样,就能够较好的对我国社保制度改革进行完善,持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而直接促进我国社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孙建勇.社会保障保障基金运营与监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社,2004,78-79.
[2]郭士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41-42.
关键词:社保基金;监督;管理
从现实情况来看,我国社保制度想要正常的运行,就必须要保证基金的安全,换句话说,如果基金的安全问题不能够进行解决,我国社保制度也就根本无法发挥其基本的效力。在这样的情况下,相关人士必须要在对违法违规现象进行严厉防范的同时,持续完善基本的基金投资环境。
一、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性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说,想要在社会的具体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程度上的进步,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必须要具备显著的成效。除此之外,十八大报告还指出,必须要在现实情况下,持续的加快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同时,对我国社会的救助体系进行完善[1]。其中,相关人士需要科学的完善监管模式,对其进行不懈的建立,这样,就能够较好的对我国社保制度改革进行完善,持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而直接促进我国社保制度持續健康发展。这种行为无论是在对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进行推动的方面,还是在对社会稳定进行维护的方面,都存在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社保基金的监督与管理措施
(一)健全法律
对于社保基金来说,其具体的管理监督基本是保险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之一,对于世界上的许多国家来说,其社保基金监管模式经过了上百年时间的发展,才形成了如今的情况,这种监管模式对本国社会、经济、政治存在着极强的适应性,同时,也存在着十分配套的监管机制。不同的国家,由于经济、社会等各个因素的不同,在现实情况中所采取的监管模式和方法也各不相同。我国必须要在现实情况下,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健全法律,进而使保险制度能够真正的得以确立。个人认为,无论是执法力度还是法律规范,其本身就是一种具体的行为规范,所以,其必须要在具体的基础上,着重对细节进行考虑,而我国目前的立法,从总体上来看,还并不完善,这一问题也需要相关人士对其进行解决。
对于我国来说,长期以来,在实际情况中,政府都形成了较为传统的管理情况,那就是,以大局为重,其中,全国人大和常委会,主要加强了对基本法的立法进行解释,但是,很多真正需要解决的问题,其并没有进行解决,而是将责任转移到了国务院当中,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务院也将一些本应自身进行解决的问题,转交给下属有关部、办、委、局等,最后,导致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据此,个人认为,只有加强对社保基金监管的执法力度,才能够更好的对问题进行解决。
(二)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建设
加强我国社会保障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从现实情况来看,不断的对我国保险信息化建设进行完善,是十分重要的,因为,我国在这一方面较为缺失。虽然保险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是,其信息化建设水平迟迟无法提升,针对这个情况,国家必须要加大财力的投入。此外,想要直接的对保险信息系统信息的安全性进行提高,对整体系统进行优化,那么就必须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这就需要相关人员能够做到认真执行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以此来促使人员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并在理论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掌握相关法律,以此来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进而持续对保险的信息化职能进行提升。
对于企业职工的社保基金来说,必须要完全的将保险的基金征缴信息,与企业的工资总额进行联动,除此之外,无论是企业税收还是职工的生活水平,这些信息都要完全的包括在其中,从而以科学的方法,对社保基金的征缴进行促进,实现软件统一、硬件设备配置要求统一的情况,最终,对保险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建立。信息系统的建立,需要以社会保障的实现为目标,较好的提升保险费各步骤的科技化,无论是登记还是缴纳记录等等,都需要纳入计算机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三)构建有效的监管体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根据我国社保基金监管制度现状,对于国家行政干预能力而言,相对于发达国家的基金监管水平,我国现有制度还不够完善,政府监管体制越完善,那么,社保基金的合理程度也就越高。因此,个人认为,必须要对有效的监管体制进行构建,充分的对社会监督作用进行发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国家中,对于政府的行政管理机构而言,往往是和经营机构分开的,而在我国,政府的监管体制,对于社保基金经办机构和投资管理机构而言,存在着较强的监督作用,因此,必须要在现实中对其作用进行发挥[2]。
三、结论
综上所述,相关人士需要科学的完善社保基金监管模式,对其进行不懈的建立,这样,就能够较好的对我国社保制度改革进行完善,持续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和金融体系,进而直接促进我国社保制度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盐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参考文献
[1]孙建勇.社会保障保障基金运营与监管[M].中国财政经济出社,2004,78-79.
[2]郭士征.社会保障基金管理[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