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社保基金首次被明确允许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备受市场关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二是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从中央管理企业的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三是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四是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并按照银行存款管理。
明确扩围地方债
社保基金首次被明确允许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备受市场关注。此次,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提高到20%,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布的最新家底:截至2014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289.60亿元。以此估算,目前社保基金最多可以拿出3000亿元来购买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
实施上,财政部3月16日公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就已提出,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
虽然去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总额为1392.09亿元,收益率达11.43%。但长期以来社保基金收益率跑不过GDP,甚至有时还跑不过CPI。因此,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是实现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只是,社保基金与一般的投资基金不同,它是普通人的“养命钱”,是普通人生活的最基本和最后的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
社保基金投资扩围除“保民生”外,其自身投资结构的调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谢旭人3月24日曾表示,近年来部分投资产品的实际配置比例与其战略配置比例偏离度较大,为此,社保基金已经在研究适当调整一些投资产品比例区间。有接近社保基金的知情人士对媒体透露,去年社保基金的确调整了资产配置,比如在一段时间内小幅降低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转增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被称为“国家队”的社保基金持股动向一直备受关注,根据公开报道的已披露数据,社保基金偏爱银行、房地产、运输这类行业中的大蓝筹,对于目前市场涨幅巨大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社保基金也有所涉猎。
专家认为,通过拓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可以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地方债风险可控
会议决定还特别指出“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放在大的发展背景下看,这一政策的出台至少传递出两个重要信号。
其一,我国地方债不会爆发较大风险。
每年二季度一般都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的高峰时期,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缓释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压力是一个重要问题,而此次放宽社保基金的投资领域和比例,则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渠道。
众所周知,社保基金的首要目标是保值增值,因此,政策鼓励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地方债风险是可控的,地方债不会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尽管少数地方政府负债率高,但整体来看,相比企业债,地方债的信用等级更高,相对更安全。
其二,我国地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除了投资地方债外,对于此次社保基金被允许将投资范围扩至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
社保基金的投资要求不仅要保值,更要增值,未来投资地方债至少表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具有相对安全的稳定收益。另外,对于地级以下城市和乡镇以及中西部较落后地区来讲,道路、净水、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居住、医疗等民生设施急需加强和改善,这些巨大的市场需求显然具有较好的中长期投资空间。由此看来,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将会对社会资金产生示范带动效应,不仅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民生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更有利于推动这些领域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韩复龄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资金,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措施的同时,提出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将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兜底”和协同共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进入第二季度,经济进入发力阶段。从官方发布的前几月经济运行数据来看,经济整体稳中向好。3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较2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重回扩张区间。政策不仅对经济产生直接作用,更对全年的预期和信心有着重要导向。
为社保基金上保险
依据现在的规定,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和企业债的比例为20%,这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规定了上限。在美、日等国,保险基金投入债券市场占大头,美国高达70%。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债券的总占比不及40%,现在虽然允许提高投资地方债比例,但与企业债一起,也只不过20%而已。这就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设置了数量上保障。
然而,社保基金仅仅有了这样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确保社保基金在地方债投资上的安全稳妥,社保基金作为投资方还必须在投资前作出主观上的判断。具体说来,至少有这么两点:一看所投资的地方债是否透明,企业债就是企业债,那种伪企业化的融资平台,只能敬而远之;二要看发行地方债的地方经济实力,也即是否有还债的财政能力,更要看该发行主体的施政能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适当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
会议决定,在依法审慎合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一是把社保基金债券投资范围扩展到地方政府债券;二是将基金直接股权投资的范围,从中央管理企业的改制或改革试点项目,扩大到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以及地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包括优质民营企业;三是将基金的信托贷款投资比例上限由5%提高到10%,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四是允许基金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一级市场直接投资同业存单,并按照银行存款管理。
明确扩围地方债
社保基金首次被明确允许购买地方政府债券备受市场关注。此次,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投资比例提高到20%,根据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公布的最新家底:截至2014年底,社保基金会管理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15289.60亿元。以此估算,目前社保基金最多可以拿出3000亿元来购买企业债和地方政府债。
实施上,财政部3月16日公布的《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办法》就已提出,鼓励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在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投资一般债券。
虽然去年社保基金投资收益总额为1392.09亿元,收益率达11.43%。但长期以来社保基金收益率跑不过GDP,甚至有时还跑不过CPI。因此,扩大社保基金投资范围,是实现保值增值的有效途径。只是,社保基金与一般的投资基金不同,它是普通人的“养命钱”,是普通人生活的最基本和最后的保障,也是社会稳定的保障。
社保基金投资扩围除“保民生”外,其自身投资结构的调整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谢旭人3月24日曾表示,近年来部分投资产品的实际配置比例与其战略配置比例偏离度较大,为此,社保基金已经在研究适当调整一些投资产品比例区间。有接近社保基金的知情人士对媒体透露,去年社保基金的确调整了资产配置,比如在一段时间内小幅降低固定收益类投资比例,转增股票等权益类投资品种。
被称为“国家队”的社保基金持股动向一直备受关注,根据公开报道的已披露数据,社保基金偏爱银行、房地产、运输这类行业中的大蓝筹,对于目前市场涨幅巨大的中小板和创业板,社保基金也有所涉猎。
专家认为,通过拓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可以分散风险、稳定和提高投资收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的同时,为经济社会发展助力。
地方债风险可控
会议决定还特别指出“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放在大的发展背景下看,这一政策的出台至少传递出两个重要信号。
其一,我国地方债不会爆发较大风险。
每年二季度一般都是地方政府债务到期的高峰时期,在目前经济下行的大背景下,如何有效缓释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压力是一个重要问题,而此次放宽社保基金的投资领域和比例,则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一个渠道。
众所周知,社保基金的首要目标是保值增值,因此,政策鼓励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地方债风险是可控的,地方债不会威胁到我国经济的平稳健康发展。尽管少数地方政府负债率高,但整体来看,相比企业债,地方债的信用等级更高,相对更安全。
其二,我国地方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建设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除了投资地方债外,对于此次社保基金被允许将投资范围扩至中央企业及其子公司,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的参与力度。
社保基金的投资要求不仅要保值,更要增值,未来投资地方债至少表明地方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具有相对安全的稳定收益。另外,对于地级以下城市和乡镇以及中西部较落后地区来讲,道路、净水、环保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居住、医疗等民生设施急需加强和改善,这些巨大的市场需求显然具有较好的中长期投资空间。由此看来,社保基金的投资行为将会对社会资金产生示范带动效应,不仅有利于吸引民间资本进入民生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更有利于推动这些领域投融资模式的创新发展。
中央财经大学应用金融系主任韩复龄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务院常务会议在部署盘活和统筹使用存量财政资金,并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等措施的同时,提出扩大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范围,将对新常态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兜底”和协同共享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进入第二季度,经济进入发力阶段。从官方发布的前几月经济运行数据来看,经济整体稳中向好。3月份中国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为50.1%,较2月份上升0.2个百分点,重回扩张区间。政策不仅对经济产生直接作用,更对全年的预期和信心有着重要导向。
为社保基金上保险
依据现在的规定,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和企业债的比例为20%,这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规定了上限。在美、日等国,保险基金投入债券市场占大头,美国高达70%。我国社保基金投资债券的总占比不及40%,现在虽然允许提高投资地方债比例,但与企业债一起,也只不过20%而已。这就为社保基金投资地方债设置了数量上保障。
然而,社保基金仅仅有了这样的保障是远远不够的。为了确保社保基金在地方债投资上的安全稳妥,社保基金作为投资方还必须在投资前作出主观上的判断。具体说来,至少有这么两点:一看所投资的地方债是否透明,企业债就是企业债,那种伪企业化的融资平台,只能敬而远之;二要看发行地方债的地方经济实力,也即是否有还债的财政能力,更要看该发行主体的施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