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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凡是审计就有风险,国家审计也是客观存在,由于国家审计在我国政府治理结构、经济中的重要地位,决定其所面临的审计风险不同于社会审计风险,它所遭受的损失和后果不仅会对审计机关的权威和形象造成破坏和威胁,势必会影响政府的信誉,降低政府实施经济监督的威信。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是多方面的、复杂的,充分发挥审计活动全过程体系形成组织合力的作用,国家审计风险的危害产生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于是,如何防范国家审计的风险管理是目前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关注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国家审计风险 控制方法 内部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客观性
审计从开始到最后结束的过程中,我们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善审计监督和约束机制,开展审计创新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审计风险虽然可以控制,但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本身依然客观存在。
(二)潜在性
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就算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出现了不切实际客观事实的行径,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也不必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还只是在表面显现,并没转化成实质性的风险。所以,审计风险也只是一种可能性风险,它存在一个潜在的过程。
(三)多重性
审计风险的最终影响,损失的范围不仅影响审计机关,同时,还会使某级政府蒙受了重大的损失,不仅关联到经济领域,在政治领域也有重要体现。
(四)不可计量性
审计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要在实践中却很难有数学公式精确计量,需要综合性地考虑各种因素,通常这些因素指标就不能确切地形成量化,审计风险量化也不是十分确切。
二、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审计法律环境方面成因
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权利的前提下,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予以明确。在已出台的《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中,明文条例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因为违约、欺诈等原因,给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容易引起行政复议的几率,自然成为被申请人,产生审计风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现如今法律法规体系内部还有诸多“顶牛”现象,尤其表现在部门法与部门法、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相一致的矛盾、混乱的规定,都使得审计人员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时,面临诸多风险。
(二)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有效程度不高导致审计风险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水平与审计风险以正比关系存在。如果内部控制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的整体水平较高,势必会增加审计风险的难度。同时,有的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没有考虑职权分立和制约,整套审计业务流程都有一个部门完成,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手段的影响
现代审计方法注重审计成本与审计风险的水平与分布,采用的审计程序不能完全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必须追求审计效率与审计效果的互相抵消。现代审计普遍采取抽样审计技术,从理论上讲,必然承担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从实践看,当前还是以判断抽样为主,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抽样方法及样本量,或多或少有些误差;这就加大了抽样风险的概率。同时,虽然近年来在审计工作中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手工对账、判断抽样仍旧起主导地位。审计人员只凭借自身知识和经验所作的判断,难免抽样误差很大,也有认为不正确的审计事项,使抽取的样本不能较好地代表总体特征,无疑会加大国家审计的风险。
三、国家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加强质量法制化建设
健全完善统一的审计制度机制,积极推动了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低效无序。一方面,将给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很多变化,及时修改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审计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各种程序作了详细的审计执业规范以提出更具可操作性和技术性的合理执业规范,是国家审计机关或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要完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背景下国家审计,使国家审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
(二)构建审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建立和完善国家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国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首先审计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界定审计人员的责任,合理设置内部管理的层次和幅度,采取恰当方式处置各种风险事宜,正确把握审计风险的真正含义,保证和监督质量,减少主观风险。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还需要积极稳妥地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如审计机关改为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模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确保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并从宏观角度和源头上解决影响国家审计风险的管理体制上的症结。
(三)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每个过程的应用推广须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计算机、多媒体和信息等现代技术优势,实施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趋于规范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第一,更好地推进满足业务需要的审计软件质量是关键环节,建立起审计常用法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统计等信息资源库,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远程联网审计;第二,加强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在审计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注重实物证据、口头证据、书面证据和计算证据的收集,应定期召开审计分析总结会,商讨解决各种问题的具体办法,适时调整审计重点。
参考文献
[1]夏映.如何加强对国家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J].财会研究,2011年20期.
[2]杨慧茹.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5年17期.
【关键词】国家审计风险 控制方法 内部
一、国家审计风险的主要特征
(一)客观性
审计从开始到最后结束的过程中,我们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完善审计监督和约束机制,开展审计创新方法,提高审计质量,避免和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审计风险虽然可以控制,但不可能完全消除,风险本身依然客观存在。
(二)潜在性
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责任的存在是形成审计风险的一个基本因素,就算国家审计机关及其审计人员出现了不切实际客观事实的行径,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也不必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那么这种风险还只是在表面显现,并没转化成实质性的风险。所以,审计风险也只是一种可能性风险,它存在一个潜在的过程。
(三)多重性
审计风险的最终影响,损失的范围不仅影响审计机关,同时,还会使某级政府蒙受了重大的损失,不仅关联到经济领域,在政治领域也有重要体现。
(四)不可计量性
审计风险作为一种客观存在,要在实践中却很难有数学公式精确计量,需要综合性地考虑各种因素,通常这些因素指标就不能确切地形成量化,审计风险量化也不是十分确切。
二、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审计法律环境方面成因
履行法律赋予的审计监督权利的前提下,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也予以明确。在已出台的《审计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及《刑法》等有关法律中,明文条例规定国家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如果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出现失误或者因为违约、欺诈等原因,给被审计单位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就容易引起行政复议的几率,自然成为被申请人,产生审计风险。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现如今法律法规体系内部还有诸多“顶牛”现象,尤其表现在部门法与部门法、部门规章与部门规章、部门规章与地方规章不相一致的矛盾、混乱的规定,都使得审计人员在依法开展审计工作时,面临诸多风险。
(二)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不健全或有效程度不高导致审计风险
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风险水平与审计风险以正比关系存在。如果内部控制缺乏必要的规范与监督,内部控制风险的整体水平较高,势必会增加审计风险的难度。同时,有的审计机关内部机构设置没有考虑职权分立和制约,整套审计业务流程都有一个部门完成,缺乏相应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了潜在的审计风险。
(三)审计技术方法和审计手段的影响
现代审计方法注重审计成本与审计风险的水平与分布,采用的审计程序不能完全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必须追求审计效率与审计效果的互相抵消。现代审计普遍采取抽样审计技术,从理论上讲,必然承担一定程度的审计风险;从实践看,当前还是以判断抽样为主,而无论采用哪一种抽样方法及样本量,或多或少有些误差;这就加大了抽样风险的概率。同时,虽然近年来在审计工作中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手工对账、判断抽样仍旧起主导地位。审计人员只凭借自身知识和经验所作的判断,难免抽样误差很大,也有认为不正确的审计事项,使抽取的样本不能较好地代表总体特征,无疑会加大国家审计的风险。
三、国家审计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加强质量法制化建设
健全完善统一的审计制度机制,积极推动了审计工作法制化、规范化进程,避免审计工作的盲目性、随意性和低效无序。一方面,将给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很多变化,及时修改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审计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各种程序作了详细的审计执业规范以提出更具可操作性和技术性的合理执业规范,是国家审计机关或人员依法办理审计事项时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另一方面,要完善《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背景下国家审计,使国家审计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断明确化、具体化、规范化。
(二)构建审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强化国家审计机关的独立性
建立和完善国家审计机构内部质量控制制度是减少舞弊、防范控制国家审计风险的有力保障。首先审计机构内部要建立健全审计工作的监控制度、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考核奖惩制度,严格实行审计责任追究制度,严格界定审计人员的责任,合理设置内部管理的层次和幅度,采取恰当方式处置各种风险事宜,正确把握审计风险的真正含义,保证和监督质量,减少主观风险。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发展,还需要积极稳妥地深化审计体制改革,如审计机关改为隶属于立法部门,直接对人大负责和报告工作,并对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管理模式,推动审计工作创新,确保审计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提高,并从宏观角度和源头上解决影响国家审计风险的管理体制上的症结。
(三)创新审计技术方法
信息技术在审计工作每个过程的应用推广须引起各级审计机关的高度重视,充分运用计算机、多媒体和信息等现代技术优势,实施审计监督,使审计工作趋于规范化、数字化和网络化。第一,更好地推进满足业务需要的审计软件质量是关键环节,建立起审计常用法规、审计项目档案、审计统计等信息资源库,积极探索和稳步推进远程联网审计;第二,加强内部审计风险控制,在审计过程中,严格工作程序,注重实物证据、口头证据、书面证据和计算证据的收集,应定期召开审计分析总结会,商讨解决各种问题的具体办法,适时调整审计重点。
参考文献
[1]夏映.如何加强对国家审计风险的有效控制[J].财会研究,2011年20期.
[2]杨慧茹.国家审计风险的成因与防范[J].中外企业家,2015年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