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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现代土地开发建设速度过快,导致山林产权纠纷问题出现,影响林业发展。针对山林产权纠纷问题,需要从科学的角度出发,采取科学的方式加以解决。为此,结合山林产权纠纷特点,对其纠纷起因展开研究,并提出了科学解决山林产权纠纷问题的相关措施,分别从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提高调解能力、完善林区当地的村规民约、加强调解纠纷的力度和提升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融合度这五个方面进行探析,为保障我国林区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关键词 山林;产权纠纷;解决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5.041
山林产权纠纷是保护当前山林资源的重点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给山林的生机和发展带来了冲击。许多地区对于山林产权的争议越来越严重,出现了乱砍滥伐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山林原有的生态环境,有时甚至引起了争斗,造成伤亡悲剧。山林产权纠纷严重阻碍了林业发展,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相當大的危害[1],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山林产权纠纷已成为山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2]。此外,山林边界位于偏远地区,由于管理不严格,很多人在山林边界砍伐林木、破坏山林,许多珍贵树木无法生存。因此,对科学解决山林产权纠纷的方式进行探析非常必要。
1 山林产权纠纷的特点及起因
1.1 山林产权纠纷的特点
从争议的角度来看,山林产权纠纷通常发生在山林“利润”过去时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3]。此前,山林产权归集体所有,因此林农的开发利用缺乏积极性;但是承包给农户后,农户直接开发山林,能够赢得较大利益。因此,农户为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开始肆无忌惮地随意开发山林,争夺山林产权为自己赢取更多利益[4]。
从争议地区的角度来看,边境地区山林产权的争议一直存在。由于历史原因和行政区划的变化,一些关键领域的山林产权变化非常复杂[5]。
从争议的对象来看,发生山林产权纠纷的大多是群众。因为我国关于林业产权纠纷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山林经营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地区普法教育不全面、深刻,一些农民的封建思想也很严重,而地方部门仅能管辖所属地区,虽然能够在管辖范围内进行有效管理,但其强调的仅仅是辖区的利益,而个人的、集体的利益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此情况下,出现了盲目无序破坏林木以及强砍蛮伐现象,导致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重创。
山林产权纠纷的产生往往会对当地林业产业发展以及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会对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农民之间发生纠纷后,无论是继续生产或者农场停止工作,都会严重影响农业经济。而且,部分人发生纠纷后,会在争议地区故意破坏农作物和损坏基础设施,对山林进行大规模砍伐与掠夺,更严重的甚至出现斗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
1.2 山林产权纠纷的起因
对山林产权分割时,政府已经登记并重新分配了产权和使用权,并颁发了相应的自留山地使用证书或合同。然而,由于时间短、任务繁重、条件困难,加上工作方法粗糙,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边界不清晰,产权不明确,甚至反复验证的问题。此后,当林农经营并从这些山林中受益时,人们又变得十分矛盾,由此形成了对山林产权的纠纷。在过去,山林只是一座荒山,人们很难相信这块荒山会产生经济效益。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荒山上的树木生长良好,产生的利益也越来越明显,山林产权纠纷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很多人过分重视山林产权问题,尤其是一些未知的山脉产权纠纷逐渐成为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山林覆盖的边境山林位于偏远地区,当地人受家族观念影响,仍然存在一些封建意识形态,往往会为了争取各自家庭权力进行斗争,这也是当地产生山林产权纠纷的主要原因。
2 山林产权纠纷的科学解决方式
2.1 增强法制观念宣传
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山林产权纠纷的调解不仅是保护山林资源和发展林业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山区稳定、保证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需增强法制观念宣传,将稳定社会、稳定党群关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此外,相关工作人员有必要从维护稳定的高度理解调解山林产权纠纷的重要性,并建立调解山林产权纠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2 提高调解能力
山林边界地区基层之间争议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将会扩散到家庭,因此,调解山区之间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减少纠纷造成的伤害。政府部门要积极组织权力纠纷调解小组,解决林区林地产权纠纷问题,增加工作人员工资,提高其工作热情,但同时也应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1)认真核对清单,按照调解程序申请调解。2)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历史证据。3)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提交申请报告和历史证据。4)应当将案件处理完毕,分阶段、分批地对立案案件进行优先处理。
5)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应当依法实行“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并争取达成调解协议。但对于基本事实,证据明确,政策明确,多次调解失败后,必须采取行政措施,果断决策,避免麻烦问题的频繁出现。6)对于一些山地山林产权纠纷,情况比较复杂,申请政策不明确,可以组织专家及时做出决策。
2.3 完善林区当地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对于基层群众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村民很愿意自觉遵守村规。因此,完善村规民约的科学制度非常有必要。在完善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应坚定不移地坚持法律的基本原则,废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将法律的原则和规则贯彻到村规民约中,以解决山区纠纷为己任。在完善林区当地村规民约的同时,应对偏远地区家族势力予以抵抗,避免解决家庭纠纷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村民自治应坚持党的领导。
2.4 加强调解纠纷的力度 解决林区产权纠纷的长期失败不仅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阻碍,还会加剧矛盾的恶化。为了防止争端的演变,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及时解决争端,避免更严重问题发生。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当地习俗和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山林产权纠纷的调解是一项历史悠久、覆盖面广、难度大、问题多的复杂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处理和协调各方利益的主要矛盾,主张证据确凿以及调查结果和研究内容的一致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
2.5 提升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融合度
依照我國的山林法则和《土地管理法》,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处理山林的产权纠纷。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要行使这种权力,必须使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换句话说,要解决山林产权纠纷,必须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行政手段范围更广。各级政府应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特别是通过行政手段或行政命令,对山林和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重新划分。对于率先制造麻烦的村民团体和乡镇(镇)干部,无法使其承担法律责任,可以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为了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农村山林产权纠纷可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如果仅仅停留在说明道理的基础上解决该问题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因此,只有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才能有效解决产权纠纷问题,并且从根本上打消农户怀疑的想法。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大力度,大力宣传和弘扬保护山区稳定的政策方针,为乡镇企业积极提供人才服务,使农民能够尽快走向发财致富的道路。尊重历史,但又不能完全与现实脱离,充分结合当下经济环境,在具有争议的话题背后引申出山区稳定发展的话题,注重从土地合理利用角度分析,才能对产权纠纷进行合理解决。
3 结语
山林资源不仅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了很大影响,山林所有制存在许多争议。通过分析当前解决纠纷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了解决山区山林产权纠纷的具体措施,希望能为我国林业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危武.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J].吉林农业,2018(17):111-112.
[2] 梁月仁.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及确权问题探讨[J].绿色科技,2017(11):197-198,200.
[3] 王文文.山林承包存在边界纠纷该如何处理[J].乡镇论坛,2017,22(28):41-42.
[4] 邹志俊,郑建国,黄飞.新干县山林纠纷现状及调处对策分析[J].林业科技情报,2017,49(4):51-53,56.
[5] 黄玫丽,黄璧琳.对山林纠纷的解决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为例[J].花卉,2017(2):83-84.
(责任编辑:赵中正)
关键词 山林;产权纠纷;解决方式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15.041
山林产权纠纷是保护当前山林资源的重点突出问题。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给山林的生机和发展带来了冲击。许多地区对于山林产权的争议越来越严重,出现了乱砍滥伐的现象,严重破坏了山林原有的生态环境,有时甚至引起了争斗,造成伤亡悲剧。山林产权纠纷严重阻碍了林业发展,给人们的生命财产造成了相當大的危害[1],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山林产权纠纷已成为山林资源保护的重中之重[2]。此外,山林边界位于偏远地区,由于管理不严格,很多人在山林边界砍伐林木、破坏山林,许多珍贵树木无法生存。因此,对科学解决山林产权纠纷的方式进行探析非常必要。
1 山林产权纠纷的特点及起因
1.1 山林产权纠纷的特点
从争议的角度来看,山林产权纠纷通常发生在山林“利润”过去时期,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3]。此前,山林产权归集体所有,因此林农的开发利用缺乏积极性;但是承包给农户后,农户直接开发山林,能够赢得较大利益。因此,农户为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开始肆无忌惮地随意开发山林,争夺山林产权为自己赢取更多利益[4]。
从争议地区的角度来看,边境地区山林产权的争议一直存在。由于历史原因和行政区划的变化,一些关键领域的山林产权变化非常复杂[5]。
从争议的对象来看,发生山林产权纠纷的大多是群众。因为我国关于林业产权纠纷的法律制度还不够完善,山林经营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特别是农村地区普法教育不全面、深刻,一些农民的封建思想也很严重,而地方部门仅能管辖所属地区,虽然能够在管辖范围内进行有效管理,但其强调的仅仅是辖区的利益,而个人的、集体的利益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在此情况下,出现了盲目无序破坏林木以及强砍蛮伐现象,导致国家和集体利益遭受重创。
山林产权纠纷的产生往往会对当地林业产业发展以及社会秩序产生负面影响,甚至会对国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一些农民之间发生纠纷后,无论是继续生产或者农场停止工作,都会严重影响农业经济。而且,部分人发生纠纷后,会在争议地区故意破坏农作物和损坏基础设施,对山林进行大规模砍伐与掠夺,更严重的甚至出现斗殴,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对社会产生不良后果。
1.2 山林产权纠纷的起因
对山林产权分割时,政府已经登记并重新分配了产权和使用权,并颁发了相应的自留山地使用证书或合同。然而,由于时间短、任务繁重、条件困难,加上工作方法粗糙,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边界不清晰,产权不明确,甚至反复验证的问题。此后,当林农经营并从这些山林中受益时,人们又变得十分矛盾,由此形成了对山林产权的纠纷。在过去,山林只是一座荒山,人们很难相信这块荒山会产生经济效益。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荒山上的树木生长良好,产生的利益也越来越明显,山林产权纠纷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很多人过分重视山林产权问题,尤其是一些未知的山脉产权纠纷逐渐成为争议的焦点。大多数山林覆盖的边境山林位于偏远地区,当地人受家族观念影响,仍然存在一些封建意识形态,往往会为了争取各自家庭权力进行斗争,这也是当地产生山林产权纠纷的主要原因。
2 山林产权纠纷的科学解决方式
2.1 增强法制观念宣传
典型案例的宣传和山林产权纠纷的调解不仅是保护山林资源和发展林业的重要任务,也是确保山区稳定、保证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为此,需增强法制观念宣传,将稳定社会、稳定党群关系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此外,相关工作人员有必要从维护稳定的高度理解调解山林产权纠纷的重要性,并建立调解山林产权纠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2.2 提高调解能力
山林边界地区基层之间争议的原因和影响范围将会扩散到家庭,因此,调解山区之间的争议具有重要意义,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作,需要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减少纠纷造成的伤害。政府部门要积极组织权力纠纷调解小组,解决林区林地产权纠纷问题,增加工作人员工资,提高其工作热情,但同时也应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
1)认真核对清单,按照调解程序申请调解。2)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告,并提交历史证据。3)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提交申请报告和历史证据。4)应当将案件处理完毕,分阶段、分批地对立案案件进行优先处理。
5)处理山林权属争议,应当依法实行“调解”和“裁决”两种方式,并争取达成调解协议。但对于基本事实,证据明确,政策明确,多次调解失败后,必须采取行政措施,果断决策,避免麻烦问题的频繁出现。6)对于一些山地山林产权纠纷,情况比较复杂,申请政策不明确,可以组织专家及时做出决策。
2.3 完善林区当地的村规民约
村规民约对于基层群众具有重要影响和作用,尤其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村民很愿意自觉遵守村规。因此,完善村规民约的科学制度非常有必要。在完善村规民约的过程中,应坚定不移地坚持法律的基本原则,废除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将法律的原则和规则贯彻到村规民约中,以解决山区纠纷为己任。在完善林区当地村规民约的同时,应对偏远地区家族势力予以抵抗,避免解决家庭纠纷过程中产生的不利影响,村民自治应坚持党的领导。
2.4 加强调解纠纷的力度 解决林区产权纠纷的长期失败不仅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阻碍,还会加剧矛盾的恶化。为了防止争端的演变,必须用科学的方法及时解决争端,避免更严重问题发生。即以事实为依据,结合当地习俗和实际情况,及时有效地解决纠纷,防止矛盾扩大。山林产权纠纷的调解是一项历史悠久、覆盖面广、难度大、问题多的复杂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处理和协调各方利益的主要矛盾,主张证据确凿以及调查结果和研究内容的一致性,尊重历史,尊重现实。
2.5 提升法律手段与行政手段融合度
依照我國的山林法则和《土地管理法》,主要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机关处理山林的产权纠纷。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要行使这种权力,必须使用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换句话说,要解决山林产权纠纷,必须将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行政手段范围更广。各级政府应当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特别是通过行政手段或行政命令,对山林和土地进行适当的调整和重新划分。对于率先制造麻烦的村民团体和乡镇(镇)干部,无法使其承担法律责任,可以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为了进一步做好管理工作,农村山林产权纠纷可以针对一些实际问题展开研究。如果仅仅停留在说明道理的基础上解决该问题是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因此,只有做好农户的思想工作,才能有效解决产权纠纷问题,并且从根本上打消农户怀疑的想法。同时,各级政府也应加大力度,大力宣传和弘扬保护山区稳定的政策方针,为乡镇企业积极提供人才服务,使农民能够尽快走向发财致富的道路。尊重历史,但又不能完全与现实脱离,充分结合当下经济环境,在具有争议的话题背后引申出山区稳定发展的话题,注重从土地合理利用角度分析,才能对产权纠纷进行合理解决。
3 结语
山林资源不仅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而且对保护生态环境也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国山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受到了很大影响,山林所有制存在许多争议。通过分析当前解决纠纷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了解决山区山林产权纠纷的具体措施,希望能为我国林业的稳定发展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1] 危武.山林权属纠纷的成因及应对措施研究[J].吉林农业,2018(17):111-112.
[2] 梁月仁.山林权属纠纷调处及确权问题探讨[J].绿色科技,2017(11):197-198,200.
[3] 王文文.山林承包存在边界纠纷该如何处理[J].乡镇论坛,2017,22(28):41-42.
[4] 邹志俊,郑建国,黄飞.新干县山林纠纷现状及调处对策分析[J].林业科技情报,2017,49(4):51-53,56.
[5] 黄玫丽,黄璧琳.对山林纠纷的解决现状及对策研究——以广西百色市田林县为例[J].花卉,2017(2):83-84.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