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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关系国计民生,既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也是重大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从收入分配与发展经济的关系看,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合理的收入分配结构有利于增强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预期,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加快形成主要依靠内需特别是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的格局。从收入分配与社会和谐的关系看,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有利于平衡不同群体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为改革发展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从收入分配与改善民生的关系看,合理的收入分配关系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合理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有利于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真正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富民步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实现了富民与强省的有机统一。
一、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就业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全省连续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超百万,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31个月保持动态为零,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达到65.1%。二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增长15%以上,今年一类、二类和三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增长了12.98%、12.86%和13.56%。三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出台各项增收减负政策,发展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创造条件支持城乡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升。2005年—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319元增加到20552元,增长66.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276元增加到8004元,增长51.7%,提前1年实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城镇居民收入由单一的工薪收入向工薪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人多种形式共存的格局转变。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59.9%、1.7%、28.9%和9.5%。农民收入构成逐步实现现金化、非农化,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现金收入稳定在91%左右,非农产业收入占75%以上。
二、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到2009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87.8万人、1701.1万人、1079.1万人、1118.1万人和962.4万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三。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38.3万人、392.3万人和358.5万人。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去年我省13个省辖市和90个涉农县(市、区)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文件,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591.4万人,今年全省要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新农保,新农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比国家规定提前了10年。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同时,稳步提高参保对象的保障待遇。从2004年开始,全省连续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人均养老金水平1468元,比2003年提高了l倍多;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622元,比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时提高了近3倍。
三、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共保障困难群众97.4万户、185.3万人,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07元和210元。同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努力把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是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将全省符合五保条件的21.9万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供养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连续五年实施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工程”,投入建设资金27.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677个(次)。三是建立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以来,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亿元,救助742万人次。四是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对因重病大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性、应急性生活救助,将救助体系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了相对贫困群体;出台普惠性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有序推进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五是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深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完善“五个一”帮扶到村机制,建立健全帮扶资金科学使用机制,加快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产业化带动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238万人脱贫,脱贫率达53.2%。
四、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保障群众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方面,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和550元;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在保障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方面,围绕“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的目标,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到2009年底,已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实现了三年计划两年完成;新增廉租住房2.6万套,超额完成行动计划的8.3%;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7万户,超额完成行动计划的26.7%。加入2008年以前已经实施的住房保障工程,到去年底,全省累计供应保障性住房35.23万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99万户,通过危旧房改造解决了4.33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今年我省将以省为单位总体实现小康,部分发达地区提前向基本现代化迈进。与发展 新阶段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我省在收入分配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相对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扭转,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等。加快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扩大国内需求、释放发展潜力、增强经济发展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的客观要求。我们必须把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放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完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实现经济增长、分配合理与社会和谐的良性互动。
第一,加快完善居民收入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基础。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建立企业职212212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探索创新农村各类土地流转模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第二,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既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我们要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安全网,让全省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同时,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就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第三,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投入,可以减少居民用自身收入支付教育、医疗、社保等支出,从而起到较好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就业、社保、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领域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基本需求的制度。加大对公益性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打破条块分割,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尤健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坚持民生优先导向,大力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富民步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增强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实现了富民与强省的有机统一。
一、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一是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经济增长与就业增长、就业增长与居民收入增长良性互动。全省连续5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超百万,城镇零就业家庭连续31个月保持动态为零,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达到65.1%。二是完善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人工成本预警三项制度,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连续3年增长15%以上,今年一类、二类和三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较调整前增长了12.98%、12.86%和13.56%。三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出台各项增收减负政策,发展高效农业和非农产业,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四是创造条件支持城乡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通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近年来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升。2005年—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12319元增加到20552元,增长66.8%;农民人均纯收入从5276元增加到8004元,增长51.7%,提前1年实现省定全面小康标准。与此同时,城乡居民的收入结构发生了明显变化。城镇居民收入由单一的工薪收入向工薪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和转移性收人多种形式共存的格局转变。2009年,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分别占城镇居民总收入的59.9%、1.7%、28.9%和9.5%。农民收入构成逐步实现现金化、非农化,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中现金收入稳定在91%左右,非农产业收入占75%以上。
二、以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为目标,不断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到2009年底,全省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1387.8万人、1701.1万人、1079.1万人、1118.1万人和962.4万人,养老、医疗、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位居全国第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位居全国第三。13个省辖市全部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农民工参加工伤、医疗、养老保险的人数分别达到438.3万人、392.3万人和358.5万人。为了有效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去年我省13个省辖市和90个涉农县(市、区)出台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文件,全省新农保参保人数达到591.4万人,今年全省要确保所有涉农县(市、区)全部实行新农保,新农保全覆盖目标的实现比国家规定提前了10年。在不断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的同时,稳步提高参保对象的保障待遇。从2004年开始,全省连续大幅度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目前人均养老金水平1468元,比2003年提高了l倍多;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动态增长机制,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达到622元,比1999年《失业保险条例》颁布实施时提高了近3倍。
三、构建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一是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省共保障困难群众97.4万户、185.3万人,城乡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307元和210元。同时,建立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努力把物价上涨对低保家庭基本生活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二是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将全省符合五保条件的21.9万人全部纳入供养范围,供养经费全部列入县级财政预算。连续五年实施以农村敬老院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关爱工程”,投入建设资金27.4亿元,新建和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677个(次)。三是建立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的医疗救助制度。2005年以来,累计支出救助资金1亿元,救助742万人次。四是拓展社会救助范围。对因重病大病或遭遇突发灾害等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因不可抗拒因素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性、应急性生活救助,将救助体系覆盖范围从绝对贫困群体拓展到了相对贫困群体;出台普惠性重残人员生活救助制度;有序推进教育救助、司法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五是组织实施脱贫攻坚工程。深化“五方挂钩”帮扶机制,完善“五个一”帮扶到村机制,建立健全帮扶资金科学使用机制,加快整村推进项目扶贫、产业化带动扶贫、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通过两年来的努力,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中238万人脱贫,脱贫率达53.2%。
四、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倾斜,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在保障群众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方面,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实行免收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农村小学和初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分别提高到350元和550元;建立了从小学到大学的扶困助学体系,基本解决农民工子女入学问题。在保障人人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方面,今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制度规定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60%;新农合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8倍以上,实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45%以上。在保障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方面,围绕“低保家庭住得上廉租房、低收入家庭住得起经济适用房、新就业人员租得起房”的目标,从2008年开始,组织实施住房保障三年行动计划。到2009年底,已新开工经济适用住房15万套,实现了三年计划两年完成;新增廉租住房2.6万套,超额完成行动计划的8.3%;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07万户,超额完成行动计划的26.7%。加入2008年以前已经实施的住房保障工程,到去年底,全省累计供应保障性住房35.23万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6.99万户,通过危旧房改造解决了4.33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
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今年我省将以省为单位总体实现小康,部分发达地区提前向基本现代化迈进。与发展 新阶段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盼相比,我省在收入分配方面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所占比重相对偏低,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收入差距逐步拉大的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扭转,收入分配秩序不够规范等。加快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既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需要,也是促进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扩大国内需求、释放发展潜力、增强经济发展连续性稳定性和协调性的客观要求。我们必须把调整收入分配结构放上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完善居民收入增长机制、社会保障体系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实现经济增长、分配合理与社会和谐的良性互动。
第一,加快完善居民收入随经济发展而增长的长效机制。保障和改善民生,经济发展才有持久动力,社会进步才有牢固基础。我们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努力使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随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提高。建立企业职212212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加强对企业工资的调控和指导,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并适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平均工资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指导,探索创新农村各类土地流转模式,完善征地补偿制度,拓展农民增收空间。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拓宽渠道,提高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
第二,加快构建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既是社会的“安全网”,也是经济的“调节器”。我们要加快构建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慈善事业和商业保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安全网,让全省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筹资水平和统筹层次。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加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程。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教育、医疗等专项救助制度。同时,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就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
第三,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公共财政向民生领域投入,可以减少居民用自身收入支付教育、医疗、社保等支出,从而起到较好的收入再分配作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在就业、社保、教育、医药卫生、文化等领域建立健全保障人民基本需求的制度。加大对公益性社会事业的投入力度,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大幅度提高公益性社会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打破条块分割,有效整合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健全多层次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采用政府购买、特许经营、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引导和社会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满足群众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责任编辑:尤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