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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我国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是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厂务公开是在新时期进一步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有效途径,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产权制度,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的内在要求,是搞好群众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有力手段。作为企业基层工会干部,笔者认为“职代会”与“厂务公开”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
一、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的异同点
(一)职代会制度与厂务公开的六个相同点
1、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目标相同。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
3、组织领导相同。在企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基本任务相同。为了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企业领导干部,促进企业发展。
5、依靠对象相同。即全体职工。
6、工作机构相同。即工会。
(二)职代会制度与厂务公开的三个不同点。
1、是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时间)不同。职代会是为适应我国自己创立企业而产生的,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31年10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并创建了人民自己的企业。同年12月,《中华苏维埃劳动法》规定:“在一切国有及协作社的企业中,职工代表是直接参加和管理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在私人企业中,职工会成立特别机关,监督生产”。这是我国最早的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条款。厂务公开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为扩大企事业事务的公开性、提高透明度而提出来的。
2、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即职代会的法律地位是明确的,《宪法》、《企业法》、 《工会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对职代会制度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厂务公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3、兩者的权限规定不同。职代会对职工代表在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过程中,对公开内容所行使的民主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厂务公开“两办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应公开的具体内容,但对这些应公开的内容职工如行使民主权利没有作出明确具体带有刚性的规定。
二、职代会与厂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的把握
通过以上六个相同、三个不同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职代会与厂务公开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以推行厂务公开来促进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坚持发展创新,以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建设来达到不断巩固和深化厂务公开的目的。
1、在总体上要把握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的建设之中,实现依法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企业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有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的制度建设之中,才能获得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确保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沿着法制的轨道顺利前进。这是因为职代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法定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而其它形式只能是辅助的、从属的、配套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厂务公开所追求的就是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职代会是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建设之中,也就是把厂务公开纳入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中。
2、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把职代会作为推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这是因为:其一,职代会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丰富的历史经验;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有规范的议事规则和民主程序;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其二,我国的职代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其地位是众所公认的,其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其三,目前我国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是非常多的,这是我们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坚实基础,也是我们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宝贵资源,我们应该予以充分利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发展完善。
三、当前要注意预防和克服的两种倾向
1、要注意预防和克服因强调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而忽视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要坚持和发展,这当然是毫无疑问的,但决不能因强调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而忽视了抓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属企业重大问题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决定或必须由职代会表决通过的以外,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一些属于只要让职工知情、让职工参与,并不需要审议决定或表决通过的事项,是完全可以以一定的厂务公开的形式来实现的。
2、要注意预防和克服因强调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而忽视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要推进,要深化,这当然是十分明确的。但决不能因强调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而忽视了抓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建设。职代会制度是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也是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职代会这个主要载体,就谈不上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当前尤其要注意克服的一种现象,就是要防止在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把一些理应由职代会审议决定或表决通过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也以厂情通报会等形式在职工面前通过。■
(作者单位:马钢第三钢轧总厂)
责编:姚少宝
一、职代会与厂务公开的异同点
(一)职代会制度与厂务公开的六个相同点
1、指导思想相同。都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2、目标相同。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实现职工的各项民主权利。
3、组织领导相同。在企业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4、基本任务相同。为了组织职工参与企事业的重大决策,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监督企业领导干部,促进企业发展。
5、依靠对象相同。即全体职工。
6、工作机构相同。即工会。
(二)职代会制度与厂务公开的三个不同点。
1、是两者产生的时代背景(时间)不同。职代会是为适应我国自己创立企业而产生的,其起源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的1931年10月第一次全国工农兵代表大会,宣布成立临时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并创建了人民自己的企业。同年12月,《中华苏维埃劳动法》规定:“在一切国有及协作社的企业中,职工代表是直接参加和管理这些企业的管理者,在私人企业中,职工会成立特别机关,监督生产”。这是我国最早的有关企业民主管理的法律条款。厂务公开是在我国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为扩大企事业事务的公开性、提高透明度而提出来的。
2、两者的法律地位不同。即职代会的法律地位是明确的,《宪法》、《企业法》、 《工会法》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都对职代会制度有十分明确的规定;而厂务公开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3、兩者的权限规定不同。职代会对职工代表在进行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过程中,对公开内容所行使的民主权利都有明确的规定。厂务公开“两办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应公开的具体内容,但对这些应公开的内容职工如行使民主权利没有作出明确具体带有刚性的规定。
二、职代会与厂务公开在实际工作中的把握
通过以上六个相同、三个不同的分析比较,我们可以看出,职代会与厂务公开本质上是一致的。所以我们的基本工作思路应该是:以推行厂务公开来促进职代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坚持发展创新,以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建设来达到不断巩固和深化厂务公开的目的。
1、在总体上要把握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的建设之中,实现依法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的法律地位在《宪法》、《企业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中都有十分明确具体的规定,只有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的制度建设之中,才能获得法律上和制度上的保障,确保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沿着法制的轨道顺利前进。这是因为职代会是我国企事业单位法定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而其它形式只能是辅助的、从属的、配套的;职代会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厂务公开所追求的就是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职代会是我国基层企事业单位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把厂务公开纳入职代会制度建设之中,也就是把厂务公开纳入了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制度之中。
2、在实际操作中要坚持把职代会作为推行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这是因为:其一,职代会有科学的理论指导和丰富的历史经验;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权;有完整的组织结构和组织制度;有规范的议事规则和民主程序;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其二,我国的职代会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其地位是众所公认的,其作用是无可替代的。其三,目前我国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是非常多的,这是我们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坚实基础,也是我们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宝贵资源,我们应该予以充分利用并在实践中不断加以发展完善。
三、当前要注意预防和克服的两种倾向
1、要注意预防和克服因强调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而忽视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要坚持和发展,这当然是毫无疑问的,但决不能因强调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而忽视了抓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工作。除法律法规规定属企业重大问题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审议决定或必须由职代会表决通过的以外,在职代会闭会期间,一些属于只要让职工知情、让职工参与,并不需要审议决定或表决通过的事项,是完全可以以一定的厂务公开的形式来实现的。
2、要注意预防和克服因强调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而忽视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要推进,要深化,这当然是十分明确的。但决不能因强调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而忽视了抓坚持和发展职代会制度建设。职代会制度是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也是推行和深化厂务公开的前提和基础,离开了职代会这个主要载体,就谈不上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当前尤其要注意克服的一种现象,就是要防止在推行厂务公开工作中,把一些理应由职代会审议决定或表决通过的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也以厂情通报会等形式在职工面前通过。■
(作者单位:马钢第三钢轧总厂)
责编:姚少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