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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备院振兴东北办主任张国宝近日透露,经国务院同意,将采取四项措施鼓励外资参与东北国企改组改造:一是鼓励外国投资者以并购、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东北国企改组改造。外国投资者并购和参股改造国企,原国企历史形成的、确实难以归还的历史欠税,按照规定条件经国务院批准后给予豁免。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股份制公司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二是积极探索盘活国有资产的有效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