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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某年产值达300多亿元人民币的中外合资石化公司,从2001年至今,进行了上亿元的信息化项目的建设与实施。在合资公司设立的最初阶段,来自于合资公司股东方,特别是外资股东方对IT治理的要求,也得益于咨询公司的专家建议,合资公司在最初的公司组织机构设计上就将IT设置为独立的部门,独立于财务部门以及其他的业务部门,给予IT从项目预算、供应商选择到项目审批的系列财务授权,这也为后来的IT部门负责人可以以一个准CIO的角色来参与规划、贯彻并落实公司IT治理架构提供了足够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