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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中央确立了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即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然而,由于家庭经营规模小、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因此,组织起来共同应对市场风险成为市场经济体制下分散经营的农民的必然选择。其中,受到农民群众普遍欢迎的一种十分重要的组织形式,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6年10月3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正式实施。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由此进入依法发展的新阶段。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