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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不论是国外还是国内,由于操作风险引发的大案要案频频发生,且屡禁不止,而由于关注操作风险的时间较短,我们对操作风险的认识还不是很全面,缺乏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因此制约了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水平的提高。本文分析了国外以及国内操作风险损失案件,发现我国发生操作风险的特点以及防范操作风险的方法。
关键词:操作风险;巴塞尔协议;内部欺诈;风险评估机制
操作风险的存在可谓是历史悠久,自商业银行诞生之日起,它便一直伴随左右,然而人们对于其定义、重要性等的认识却不全面,2004年颁布的《新巴塞尔协议》才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为三大主要风险,而我国银监会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操作风险这一概念。
一、操作风险的提出背景及定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风险管理不足而引发的震惊国际的商业银行损失事件频频发生,有的银行甚至因此而破产清算。1995年,巴林银行由于操作管理存在问题,交易业务与清算稽核没有分离,外汇交易员兼总经理的里森违规进行未经授权及隐匿的期权和期货交易,并隐藏亏损,最终导致具有230多年的银行宣布破产。同样由于银行操作人员越权交易,1996年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员工帐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并伪造文件隐瞒亏损,在11年间有3万多笔交易未经授权,造成11亿美元的损失,最后从美国全面撤退。2002年,联合爱尔兰银行美国分行的员工伪造交易单给银行造成7.5亿美元的损失。越来越多的银行损失倒闭案件,使人们开始关注被忽略已久的操作风险。2002年巴塞尔委员会举行了一次全球性的针对操作风险的调查,损失数据调查中89个银行提交了数据,涵盖了超过47000个损失事件,共造成了77.95亿欧元的损失。终于,在2004年的新资本协议中将其纳入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监管框架之中。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又分为七项内容: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损失情况及操作风险的独特性
据金融信息参考2005年第6期报道,我国从2000年到2004年共发生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银行业案件75起,其中人民银行6起,农业银行15起,建设银行17起,中国银行18起,其他金融机构10起,除涉案金额不祥的13起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24.15亿元。2001年,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分行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采取私刻印鉴和印章,制作假合同、假存款证明书,伪造资信材料、担保文件等手段,进行贷款、承兑汇票的诈骗。2003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中公布的"华光案"中,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累计从工商银行广东南海支行获得贷款74亿,案发后,其中28.8亿无法归还。2005年,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内外勾结,进行票据诈骗,损失金额达10亿元,中国银监会公开对中国银行提出批评。
从上述国际银行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操作风险有其自己的独特性。其中最主要的是其内生于银行的工作人员、日常操作、银行的结构等,不同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属于外生性风险。其次是它的复杂性,由于发生操作风险的原因以及涉及的业务十分宽广,监管部门很难全面的监管以及防范,无法有效控制损失频率与大小。
有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比重进行了研究。其中,国内商业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事件占全部业务线操作风险事件的74.7%,商业银行业务线上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占全部业务线损失的97.6%,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特别是银行内部人员或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互相勾结所进行的主观的、故意的欺诈行为。从下图可以了解到,内部欺诈98起,比重为56.3%,外部欺诈34起,比重为19.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数量和金额都比较大,因此对我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管理与度量迫在眉睫,而且对从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尤为重要。
资料来源:张新杨:《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研究》 中国期刊网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三、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方法
1、建立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意识
要想做好防范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那么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2005年第一次接触操作风险的概念,对其关注的时间比较短,尚未真正认识操作风险,银行内部也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风险文化。因此,当务之急便是使银行工作人员上至管理层下至普通员工都对操作风险有清楚的认识,使得人人讲风险,事事讲风险。
2、建立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首先,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来负责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这样可以使得交易业务与清算稽核相分离。其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都有权对商业银行进行全行范围内的风险监督与管理,以确保银行的安全与稳定。
3、提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内在素质
从国内外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操作风险的发生与人密不可分,尤其在我国,内部欺诈的比例达到56.3%。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完善的防范约束机制,对违法越权的员工给予惩罚,同时,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教育,避免其利欲熏心,铤而走险。
4、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测度机制
国际上通常认为操作风险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量。操作风险管理的内部评估机制基本上是定性的,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内部控制定义和框架,因此在测度操作风险是也会有所差异,主要有美国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框架、巴塞尔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框架、英国的综合准则以及操作风险统计的记分卡法。而定量方法主要有三种,是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提出的三种估计方法:基础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做好数据收集、系统设计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测量方法,开发出适合自己的操作风险测量模型,使操作风险的大小直观、全面的呈现出来。
四、结语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虽然是一个古老的风险,但是我们对它的认识与研究仍然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对操作风险的防范与度量仍需要很大的完善与创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金融的国际化也是必然的,所以,商业银行更需要完善与创新自己银行内部的防范措施与测量方法,使得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与损失金额都降到最小。
参考文献:
[1]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Z].2004.
[2]张吉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徐学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梁晓璇(1992-)女,辽宁沈阳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0级本科学生,金融学专业。
关键词:操作风险;巴塞尔协议;内部欺诈;风险评估机制
操作风险的存在可谓是历史悠久,自商业银行诞生之日起,它便一直伴随左右,然而人们对于其定义、重要性等的认识却不全面,2004年颁布的《新巴塞尔协议》才将操作风险与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列为三大主要风险,而我国银监会在2005年发布的《关于加大防范操作风险工作力度的通知》中首次提出了操作风险这一概念。
一、操作风险的提出背景及定义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风险管理不足而引发的震惊国际的商业银行损失事件频频发生,有的银行甚至因此而破产清算。1995年,巴林银行由于操作管理存在问题,交易业务与清算稽核没有分离,外汇交易员兼总经理的里森违规进行未经授权及隐匿的期权和期货交易,并隐藏亏损,最终导致具有230多年的银行宣布破产。同样由于银行操作人员越权交易,1996年日本大和银行纽约分行的员工帐外买卖美国联邦债券,并伪造文件隐瞒亏损,在11年间有3万多笔交易未经授权,造成11亿美元的损失,最后从美国全面撤退。2002年,联合爱尔兰银行美国分行的员工伪造交易单给银行造成7.5亿美元的损失。越来越多的银行损失倒闭案件,使人们开始关注被忽略已久的操作风险。2002年巴塞尔委员会举行了一次全球性的针对操作风险的调查,损失数据调查中89个银行提交了数据,涵盖了超过47000个损失事件,共造成了77.95亿欧元的损失。终于,在2004年的新资本协议中将其纳入风险资本的计算和监管框架之中。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是:由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程序、人员及系统或外部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操作风险的损失事件又分为七项内容: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就业政策和工作场所安全性、客户,产品及业务操作、实体资产损坏、业务中断和系统失败、执行、交割及流程管理。
二、我国商业银行操作损失情况及操作风险的独特性
据金融信息参考2005年第6期报道,我国从2000年到2004年共发生涉案金额在百万元以上的银行业案件75起,其中人民银行6起,农业银行15起,建设银行17起,中国银行18起,其他金融机构10起,除涉案金额不祥的13起案件以外的其他案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高达24.15亿元。2001年,中国建设银行吉林分行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采取私刻印鉴和印章,制作假合同、假存款证明书,伪造资信材料、担保文件等手段,进行贷款、承兑汇票的诈骗。2003年,审计署审计报告中公布的"华光案"中,冯明昌利用其控制的13家关联企业,累计从工商银行广东南海支行获得贷款74亿,案发后,其中28.8亿无法归还。2005年,中国银行黑龙江河松街支行内外勾结,进行票据诈骗,损失金额达10亿元,中国银监会公开对中国银行提出批评。
从上述国际银行以及我国商业银行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操作风险有其自己的独特性。其中最主要的是其内生于银行的工作人员、日常操作、银行的结构等,不同于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属于外生性风险。其次是它的复杂性,由于发生操作风险的原因以及涉及的业务十分宽广,监管部门很难全面的监管以及防范,无法有效控制损失频率与大小。
有学者对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事件在商业银行业务中的比重进行了研究。其中,国内商业银行业务的操作风险事件占全部业务线操作风险事件的74.7%,商业银行业务线上的操作风险损失金额占全部业务线损失的97.6%,而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损失事件主要来源于银行内部,特别是银行内部人员或内部人员与外部人员互相勾结所进行的主观的、故意的欺诈行为。从下图可以了解到,内部欺诈98起,比重为56.3%,外部欺诈34起,比重为19.6%。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数量和金额都比较大,因此对我国银行业的操作风险管理与度量迫在眉睫,而且对从业人员的监督与管理尤为重要。
资料来源:张新杨:《我国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研究》 中国期刊网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
三、防范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方法
1、建立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意识
要想做好防范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那么首先要从思想上重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在2005年第一次接触操作风险的概念,对其关注的时间比较短,尚未真正认识操作风险,银行内部也没有形成良好的操作风险文化。因此,当务之急便是使银行工作人员上至管理层下至普通员工都对操作风险有清楚的认识,使得人人讲风险,事事讲风险。
2、建立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管理架构
首先,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个独立的部门来负责操作风险的度量与管理,这样可以使得交易业务与清算稽核相分离。其次,商业银行的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都有权对商业银行进行全行范围内的风险监督与管理,以确保银行的安全与稳定。
3、提高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的内在素质
从国内外的案例中我们可以发现,操作风险的发生与人密不可分,尤其在我国,内部欺诈的比例达到56.3%。银行应建立完善的完善的防范约束机制,对违法越权的员工给予惩罚,同时,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教育,避免其利欲熏心,铤而走险。
4、建立完善的操作风险测度机制
国际上通常认为操作风险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测量。操作风险管理的内部评估机制基本上是定性的,由于各个国家有不同的内部控制定义和框架,因此在测度操作风险是也会有所差异,主要有美国COSO委员会的内部控制框架、巴塞尔委员会的内部控制系统的评估框架、英国的综合准则以及操作风险统计的记分卡法。而定量方法主要有三种,是巴塞尔委员会在新资本协议中提出的三种估计方法:基础指标法、标准法、高级计量法。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做好数据收集、系统设计的基础上,选择适合自己的测量方法,开发出适合自己的操作风险测量模型,使操作风险的大小直观、全面的呈现出来。
四、结语
商业银行的操作风险虽然是一个古老的风险,但是我们对它的认识与研究仍然处在一个起步阶段,对操作风险的防范与度量仍需要很大的完善与创新。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浪潮下,金融的国际化也是必然的,所以,商业银行更需要完善与创新自己银行内部的防范措施与测量方法,使得操作风险发生的概率与损失金额都降到最小。
参考文献:
[1]巴塞尔委员会.巴塞尔新资本协议[Z].2004.
[2]张吉光.商业银行操作风险识别与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3]徐学锋.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新论[M].中国金融出版社,2009.
作者简介:梁晓璇(1992-)女,辽宁沈阳人,东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10级本科学生,金融学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