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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 “美丽广西”正在实施“宜居乡村”阶段,从已有的成果来看存在村庄规划不足、部分项目规划建设雷同、有的项目“大修大建”失去了乡村景观特色、某些乡村旅游区建成后缺乏管理经营能力,后续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建议:村庄建设应先做好建设规划,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错位竞争优势;尊重、保护历史,避免“大拆大建”,大力挖掘乡土文化;另外,政府做好乡村旅游区引导,狠抓后续管理工作。
[关键词] :广西;美丽乡村;建设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水平的目标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决定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持续推进解决制约我区农村生态宜居和基础建设的突出问题。活动规划期为2013-2020年,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推进,每个阶段实施期为两年,目前正在实施“宜居乡村”阶段。“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以来,在各市、县(区)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的问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采访相关部门、查询文献等方式,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本文在阐述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广西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以期为今后阶段的建设提供技术参考。
2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现状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以来,在不断实践推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1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自“美丽广西”建设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卫生条例》《“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实施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来指导“美丽广西”乡村的建设。这一系列政策法律的制定,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绘制了蓝图,让管理、监督有了法律依据[1]。
2.2农村环境得到优化、美化
通过组织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大行动,有效遏制垃圾围村、塞路、污染耕地和池塘、河流的现象,全区95%的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通过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85%[2]。
2.3创建了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2016年由广西各市、县(市、区)推荐上报,经专家评审,创建了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花卉产销协会生态园、马山县小都百乡村旅游区、横县南山白毛茶圣种生态茶博园、柳江县晋航农业生态园等30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7年又创建广西农垦明阳向阳红现代农业庄园等50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7年12月,容县龙镇村(特色民居村)、南丹县巴平村(现代新村)、鹿寨县中渡镇大兆村(现代新村)、武宣县下莲塘村(历史古村)、灵山县苏村(历史古村)5个乡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2.4生态农业得到发展,乡村旅游成为热点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以及综合环境的改善催生了观光农业、有机农业、农家乐等一批农村新兴业态,促进了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生态养殖等产业发展,特别是乡村旅游成为热点。
3广西美丽乡村建设存在问题
3.1村庄规划不足
“美丽广西”建设以前,广西原有的规划体系中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很少,仅在县(县级市)域规划、乡(镇)域规划中有关村镇体系的规划,而在这些规划中又多偏重于镇,而对于量大面广又相对分散的村庄部分则述及甚少,很多村庄存在乱搭乱建的现象,村民按自己意愿建设,村庄布局、房屋朝向凌乱。建设“美丽广西”后,由于时间短、经验不足、经费筹措困难等原因,为了达到建设指标,很多村庄没有统筹的做规划,当村庄发展到一定程度再从区域协调的角度进行优化调整和改造,容易造成“建了拆、拆了建”局面,有的建设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浪费了财力物力。
3.2部分项目规划建设雷同
随着广西建设“美丽广西”以及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生态综合示范点、特色小镇等乡村建设活动以来,各市积极响应,制定一系列工作机制、考核和奖励问责机制,各地乡村建设项目纷纷规划和实施。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项目没能挖掘当地特色,同一区域无论是建筑风格,产业类型,营销模式还是服务方式基本趋同,这样同质化带来的是恶性竞争,让游客有千篇一律的印象。甚至有些地方不适合发展旅游,也规划成为旅游景区,这样不仅造成建设资金浪费,也造成旅游景区点供过于求。
3.3 部分项目存在“大修大建”现象
某些乡村在打造景点时,忽视了农村本来有的“农、土、绿、特”元素和特色,肆意大加改造,兴修城市广场、星级饭店;有的甚至征用农民土地大建城市公园景观,造成了建设成本大量增加,还造成非城非村、无“农”无“土”的境界,令许多旅游者游之索然无味,大呼上当[3]。
3.4当地村民缺乏管理经营能力,后续管理不到位
某些乡村旅游区建成后,政府没有做好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对村民成立合作社或引进企业来发展旅游业没有做好引导,主要以当地村民自主管理为主,而农村缺乏管理经营方面的技能和人才,现有居民“小农”思想较为严重,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因此旅游开发停留在较为粗浅层次,不能真正打造成为旅游新亮点来吸引游客,导致建设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没有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群众共同富裕遭遇到瓶颈。
4分析与建议
4.1村庄建设应先做好建设规划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应当先做好村庄的规划,以乡(镇)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等总体规为依据,“美丽广西”建设、旅游、农業等部分应当统筹协调规划同一区域,避免重叠规划,在规划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一意见三指南”政策文件》等文件精神实施,每一个行政村要做建设规划。 4. 2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错位竞争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规划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选择,达到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方便村民生活,实现村庄健康持续发展。要根据每个村庄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人口规模、历史文脉、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提出不同类型村庄差异化发展模式,彰显各自特色[5]。比如,在产业的规划发展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当地特色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追求长期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
4.3 尊重、保护历史,避免“大拆大建”,大力挖掘乡土文化
乡村居民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价值观、地域文化隐藏在乡村建筑形式、文化习俗、空间尺度等各方面中,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尊重、继承和保护历史,这样才能引起乡村居民的共鸣,产生文化认同感,也才能让城市消费群体到乡村旅游后感受到不一样的旅游体验。建设中,要注意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农村资源,避免大开大挖,达到人与自然、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4.4政府做好乡村旅游区引导,狠抓后续管理工作
乡村旅游区后期管理经营事关农民增收、群众富裕以及建设成果巩固的问题,建立健全后续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一是政府部門应当积极介入,做好乡村旅游区的发展规划;二是强调市场化运作,指导村民成立合作社或引进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作用;三是引导农民以项目发展为核心,辐射周边其他产业,做到“旅游搭台,经济唱戏”,发挥旅游产业带动效应。建议,政府成立考核评分小组,把农民是否增收、群众是否富裕作为乡村旅游区建设的重要指标,建成2-3年后给予评估,以检验乡村旅游区是否起到了应有作用。
5结语
“美丽广西”建设活动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在建设过程中如何保留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彰显民族特色,又要达到农民生活富裕,政府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是否有资金额度、质量的标准,是否有投资和收益的评判体系,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期待在乡村变美的同时,也要确保政府的投资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1]唐平秋、张国成.“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广西“乡村建设”研究[J].桂海论丛,2015(3)
[2]韦仲达.彭清华:把八桂大地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N].广西日报,2017年6年27日
[3]梁昆.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
[关键词] :广西;美丽乡村;建设
1 研究背景及意义
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水平的目标以及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任务,决定开展“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持续推进解决制约我区农村生态宜居和基础建设的突出问题。活动规划期为2013-2020年,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推进,每个阶段实施期为两年,目前正在实施“宜居乡村”阶段。“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以来,在各市、县(区)的努力下,取得了很多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不少的问题,笔者通过实地调研、采访相关部门、查询文献等方式,收集了大量的资料,本文在阐述发现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广西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以期为今后阶段的建设提供技术参考。
2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现状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开展以来,在不断实践推进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2.1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
自“美丽广西”建设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根据中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自身建设的实际需要,先后制定了《“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广西壮族自治区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卫生条例》《“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指导意见》《“美丽南宁·宜居乡村”活动实施意见》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来指导“美丽广西”乡村的建设。这一系列政策法律的制定,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绘制了蓝图,让管理、监督有了法律依据[1]。
2.2农村环境得到优化、美化
通过组织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三大行动,有效遏制垃圾围村、塞路、污染耕地和池塘、河流的现象,全区95%的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通过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85%[2]。
2.3创建了一批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
2016年由广西各市、县(市、区)推荐上报,经专家评审,创建了桂林市叠彩区大河乡花卉产销协会生态园、马山县小都百乡村旅游区、横县南山白毛茶圣种生态茶博园、柳江县晋航农业生态园等30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7年又创建广西农垦明阳向阳红现代农业庄园等50个广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2017年12月,容县龙镇村(特色民居村)、南丹县巴平村(现代新村)、鹿寨县中渡镇大兆村(现代新村)、武宣县下莲塘村(历史古村)、灵山县苏村(历史古村)5个乡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2.4生态农业得到发展,乡村旅游成为热点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以及综合环境的改善催生了观光农业、有机农业、农家乐等一批农村新兴业态,促进了乡村旅游、现代农业、生态养殖等产业发展,特别是乡村旅游成为热点。
3广西美丽乡村建设存在问题
3.1村庄规划不足
“美丽广西”建设以前,广西原有的规划体系中对农村居民点的规划很少,仅在县(县级市)域规划、乡(镇)域规划中有关村镇体系的规划,而在这些规划中又多偏重于镇,而对于量大面广又相对分散的村庄部分则述及甚少,很多村庄存在乱搭乱建的现象,村民按自己意愿建设,村庄布局、房屋朝向凌乱。建设“美丽广西”后,由于时间短、经验不足、经费筹措困难等原因,为了达到建设指标,很多村庄没有统筹的做规划,当村庄发展到一定程度再从区域协调的角度进行优化调整和改造,容易造成“建了拆、拆了建”局面,有的建设还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到群众的生产生活,也浪费了财力物力。
3.2部分项目规划建设雷同
随着广西建设“美丽广西”以及创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生态综合示范点、特色小镇等乡村建设活动以来,各市积极响应,制定一系列工作机制、考核和奖励问责机制,各地乡村建设项目纷纷规划和实施。笔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项目没能挖掘当地特色,同一区域无论是建筑风格,产业类型,营销模式还是服务方式基本趋同,这样同质化带来的是恶性竞争,让游客有千篇一律的印象。甚至有些地方不适合发展旅游,也规划成为旅游景区,这样不仅造成建设资金浪费,也造成旅游景区点供过于求。
3.3 部分项目存在“大修大建”现象
某些乡村在打造景点时,忽视了农村本来有的“农、土、绿、特”元素和特色,肆意大加改造,兴修城市广场、星级饭店;有的甚至征用农民土地大建城市公园景观,造成了建设成本大量增加,还造成非城非村、无“农”无“土”的境界,令许多旅游者游之索然无味,大呼上当[3]。
3.4当地村民缺乏管理经营能力,后续管理不到位
某些乡村旅游区建成后,政府没有做好下一步的发展规划,对村民成立合作社或引进企业来发展旅游业没有做好引导,主要以当地村民自主管理为主,而农村缺乏管理经营方面的技能和人才,现有居民“小农”思想较为严重,普遍存在“等、靠、要”的思想,因此旅游开发停留在较为粗浅层次,不能真正打造成为旅游新亮点来吸引游客,导致建设成果没有得到有效巩固,没有推动产业发展,农民增收、群众共同富裕遭遇到瓶颈。
4分析与建议
4.1村庄建设应先做好建设规划
“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应当先做好村庄的规划,以乡(镇)域规划、农业区划、土地利用等总体规为依据,“美丽广西”建设、旅游、农業等部分应当统筹协调规划同一区域,避免重叠规划,在规划中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美丽广西”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美丽广西·宜居乡村”活动“一意见三指南”政策文件》等文件精神实施,每一个行政村要做建设规划。 4. 2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原则,形成错位竞争优势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维护发展农民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规划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选择,达到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方便村民生活,实现村庄健康持续发展。要根据每个村庄发展基础、资源禀赋、人口规模、历史文脉、民俗文化等方面的差异,提出不同类型村庄差异化发展模式,彰显各自特色[5]。比如,在产业的规划发展因地制宜充分挖掘当地特色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追求长期效益,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
4.3 尊重、保护历史,避免“大拆大建”,大力挖掘乡土文化
乡村居民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社会价值观、地域文化隐藏在乡村建筑形式、文化习俗、空间尺度等各方面中,在美丽乡村建设中要尊重、继承和保护历史,这样才能引起乡村居民的共鸣,产生文化认同感,也才能让城市消费群体到乡村旅游后感受到不一样的旅游体验。建设中,要注意提高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合理开发和利用农村资源,避免大开大挖,达到人与自然、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4.4政府做好乡村旅游区引导,狠抓后续管理工作
乡村旅游区后期管理经营事关农民增收、群众富裕以及建设成果巩固的问题,建立健全后续管理机制势在必行。一是政府部門应当积极介入,做好乡村旅游区的发展规划;二是强调市场化运作,指导村民成立合作社或引进旅游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发挥党员干部和致富带头人的作用;三是引导农民以项目发展为核心,辐射周边其他产业,做到“旅游搭台,经济唱戏”,发挥旅游产业带动效应。建议,政府成立考核评分小组,把农民是否增收、群众是否富裕作为乡村旅游区建设的重要指标,建成2-3年后给予评估,以检验乡村旅游区是否起到了应有作用。
5结语
“美丽广西”建设活动是我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在建设过程中如何保留乡土味道,体现农村特点,彰显民族特色,又要达到农民生活富裕,政府在投资建设的过程中是否有资金额度、质量的标准,是否有投资和收益的评判体系,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需要考虑的问题,我们期待在乡村变美的同时,也要确保政府的投资有的放矢。
[参考文献]: [1]唐平秋、张国成.“美丽中国”视域下的广西“乡村建设”研究[J].桂海论丛,2015(3)
[2]韦仲达.彭清华:把八桂大地建设得更加和谐美丽[N].广西日报,2017年6年27日
[3]梁昆.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J].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