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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因投保商业医疗保险而致被保险人与保险人对簿公堂的事件屡见不鲜,成因固然很多,但争议双方及人民法院对于该险种在保险法理及法律适用上认识的差异,当属造成该类纠纷发生和审理结果不同的关键因素。本文拟从司法实务角度出发,讨论法官在适用《保险法》第68条中的点滴思考,以藉为该法的完善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