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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学界关于股东代位诉讼诉权的属性仍无定论,股东代位诉讼制度仍然存在诸多缺陷。基于对股东代位诉讼的性质及代位诉权基础的分析,提出股东代位诉讼在性质上是一种共益诉讼,股东代位诉权来自股东权中的监督权,并主张从降低门槛、规定诉讼费用担保、设立“激励基金”提高股东的诉讼积极性等方面完善我国股东代位诉讼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