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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来,随着女性社会、经济地位的空前提高以及性观念开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离婚率逐年上升,各基层法院受理的诉讼离婚案件在数量上也随之逐年增加,但法院在夫妻感情破裂之诉的处理上却存在某些方面的缺陷。本文通过对这些缺陷的分析,提出了开设家事专门法院、完善判定夫妻感情破裂标准以及参考和借鉴美国在审理离婚案件时6个月法定等待期的设置,将案件审判后6个月等待期前置这三个建议,以帮助完善我国司法实践在夫妻感情破裂之诉中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