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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权责不对称,是省联社对农村信用社实施行政管理的逻辑起点。金融控股公司虽然为省联社实施行政管理奠定了产权基础,但有损于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目前,省联社淡出行政管理改制为金融服务公司的条件基本具备,应结合地方金融管理体制改革进程,稳步推动省联社真正淡出行政管理改革试点,增强省联社服务职能,更好实现农村信用社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