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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年来,我国大力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目的就是要满足农村居民的需要,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目前,我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正方兴未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实事求是地讲,也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健康发展,是当前我国新农村建设和新型城镇化理论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对策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和乡村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与城市建设相比,农村建设从目前来说还相对滞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力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市民和农民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概述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伴随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产生的,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所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指对整合后的农村社区按规划设计进行统一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改变其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首先,从形成过程来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同于传统社区建设。传统社区建设注重的是:居民的生活区域是自然生成的,主要表现为,居住生活单元和居住区,以及传统的街道、里巷、居民大院等。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则更加注重人为建设,它是依据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节约集约及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产业聚集、合村并点等方式建设起来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完善、服务先进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
其次,从社区功能来看,传统社区主要包括管理功能、服务功能、保障和互助功能以及安全稳定功能。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上述基本功能之外,还被赋予了显著的时代特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主导,以农民自愿为原则,旨在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综合型、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点
与传统农村社区建设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规模大小不一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与区域位置、经济条件等因素关系密切,从人口规模上说,新型农村社区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等,用地规模也随之不等,分小型社区、中型社区、大型社区、特大型社区几种类型,主要因当地经济发展、资源条件以及环境基础等因素的影响而定。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新型农村社区的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建设齐全,可以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对改善农村风貌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福利等各项服务覆盖全面,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绩,在缺乏整体规划的情况下,草率开展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由于后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中途烂尾,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土地的初衷背离。
(二)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区居民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因而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除发挥自身的作用外,还应加强对相关因素的引导。目前,政府的这种引导作用明显发挥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观念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能打破农民原有生活的稳定性。使得部分小农观念严重的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积极性,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三)村社区居民的经济利益受损
国家为保障农民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这些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积极性,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地方政府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很好地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主要体现在敷衍执行、变相执行或执行力不够等方面。
(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管理不当
长期以来,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很多市县农村建设基本没有规划,建房秩序混乱。规划内容普遍注重住宅建设及社区建设,从而忽略了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的发展。一些地方所制定的规划不合理、不科学,又缺少当地人文和地域特色,因此造成了千篇一律的建设景观。
(五)土地利用缺乏统一规划
科学的社区规划机制是新型农村社区得以顺利建设和农民利益得以保护的重要前提。各地出现强制征地和拆迁衍生大量失地农民,其根源在于政府对新型社区规划的不合理。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缺乏衔接,甚至相背離。
三、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领导认识,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
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倡导,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持续稳定进行的有力保障;广大农民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的基本条件。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基层政府领导和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规划,规范建设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规划是龙头、是引领、是先导,为了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的社区建设,要加强科学规划,规范社区建设,注意保护传统历史风貌、古村落、传统民居等,从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成为功能齐全、品位高雅、文化内涵丰富的新型社区。在新型农村社区前期建设中,应该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坚持镇区、镇域并重,使中心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同步实施、同步规划、协调并进,综合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历史沿革、生态环境、居住习俗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地做好社区规划和产业规划,规划一旦确定,即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新型农村社区后期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突出社区文化,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保留原有的文化特色。新型农村社区的住房要舒适大方、功能完善,注重地方特色。要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加强监督,建设好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及其配套设施。要引导农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使社区居民享受到良好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整合土地资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土地问题也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瓶颈,妥善整合土地资源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下大力抓好这一工作。要按照“节约、高效、统筹利用”的原则,对农户宅基地、空闲地、废弃土地及社区周边湿地进行整理,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用地;要搞好土地收储,利用建设用地指标,通过调整结构,对剩余土地指标进行拍卖,扩充资金储备。
(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先进社区的建设具有示范作用。抓好先进社区的建设工作,并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因为在新型农村社区实际建设之前,一些村民往往对有关宣传不以为然,认识不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给自己带来利益。而通过宣传先进社区建设的实例,就能向村民展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好处,令村民信服,因为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而不是听到的。因而必须抓好先进社区的建设,并大力宣传其做法,以此带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五)保障村民自身权益
在尊重和壮大农民的主体力量方面,要从社会公正和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保障农民充分享受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农民产生更加强大的创造力量,而不是让农民被动的接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自觉的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尤其是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利益,真正建立起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四、结束语
总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有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发展新型城镇化,而且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任晓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河南:中州学刊,2013(04).
[2]陈金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J].北京: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05).
【关键词】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对策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城市和乡村面貌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与城市建设相比,农村建设从目前来说还相对滞后,城乡二元结构壁垒尚未完全打破,阻碍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近年来,我国加大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力度,其目的就是要改善农村面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让市民和农民共享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红利。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概述
(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涵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伴随着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而产生的,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具体体现。所谓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主要是指对整合后的农村社区按规划设计进行统一建设,节约、集约用地,并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改变其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首先,从形成过程来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同于传统社区建设。传统社区建设注重的是:居民的生活区域是自然生成的,主要表现为,居住生活单元和居住区,以及传统的街道、里巷、居民大院等。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则更加注重人为建设,它是依据城乡统筹、城乡一体、节约集约及和谐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产业聚集、合村并点等方式建设起来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管理完善、服务先进的现代化农民聚居区。
其次,从社区功能来看,传统社区主要包括管理功能、服务功能、保障和互助功能以及安全稳定功能。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除上述基本功能之外,还被赋予了显著的时代特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主导,以农民自愿为原则,旨在建设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综合型、现代化新型农村社区。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特点
与传统农村社区建设相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规模大小不一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规模与区域位置、经济条件等因素关系密切,从人口规模上说,新型农村社区从几千人到几万人不等,用地规模也随之不等,分小型社区、中型社区、大型社区、特大型社区几种类型,主要因当地经济发展、资源条件以及环境基础等因素的影响而定。
2、基础设施建设完善
新型农村社区的公建配套及市政设施建设齐全,可以保证农民生产和生活的需要,对改善农村风貌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教育、医疗、文化、社会福利等各项服务覆盖全面,方便了群众的日常生活,实现了城乡一体化。
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模式缺乏可持续性
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地方政府盲目追求政绩,在缺乏整体规划的情况下,草率开展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由于后期资金不到位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建设工程中途烂尾,造成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节约土地的初衷背离。
(二)政府的引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主体,既包括政府也包括社区居民和各种非政府组织。因而要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除发挥自身的作用外,还应加强对相关因素的引导。目前,政府的这种引导作用明显发挥不够充分。主要体现在不能很好地引导群众观念上。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可能打破农民原有生活的稳定性。使得部分小农观念严重的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缺乏积极性,甚至产生抵触情绪。
(三)村社区居民的经济利益受损
国家为保障农民权益,制定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取消农业税、制定粮食最低收购价制度、良种补贴、农机补贴等,这些政策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积极性,但不可否认的是部分地方政府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能很好地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主要体现在敷衍执行、变相执行或执行力不够等方面。
(四)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管理不当
长期以来,在推进城市化的进程中,很多市县农村建设基本没有规划,建房秩序混乱。规划内容普遍注重住宅建设及社区建设,从而忽略了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的发展。一些地方所制定的规划不合理、不科学,又缺少当地人文和地域特色,因此造成了千篇一律的建设景观。
(五)土地利用缺乏统一规划
科学的社区规划机制是新型农村社区得以顺利建设和农民利益得以保护的重要前提。各地出现强制征地和拆迁衍生大量失地农民,其根源在于政府对新型社区规划的不合理。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许多地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村庄规划缺乏衔接,甚至相背離。
三、解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问题的对策
(一)提高领导认识,加强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领导
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倡导,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持续稳定进行的有力保障;广大农民充分发挥其积极性,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实效的基本条件。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基层政府领导和广大农民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规划,规范建设
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规划是龙头、是引领、是先导,为了避免出现千村一面的社区建设,要加强科学规划,规范社区建设,注意保护传统历史风貌、古村落、传统民居等,从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成为功能齐全、品位高雅、文化内涵丰富的新型社区。在新型农村社区前期建设中,应该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要求,坚持镇区、镇域并重,使中心镇区、新型农村社区同步实施、同步规划、协调并进,综合考虑当地交通条件、资源配置、历史沿革、生态环境、居住习俗等因素,合理布局,科学地做好社区规划和产业规划,规划一旦确定,即要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在新型农村社区后期建设过程中,要因地制宜,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突出社区文化,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能够保留原有的文化特色。新型农村社区的住房要舒适大方、功能完善,注重地方特色。要统一部署,统一管理,加强监督,建设好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及其配套设施。要引导农民参与到社区建设中来,使社区居民享受到良好的公共服务,提高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整合土地资源,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发展空间
土地问题也是制约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瓶颈,妥善整合土地资源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至关重要的工作,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下大力抓好这一工作。要按照“节约、高效、统筹利用”的原则,对农户宅基地、空闲地、废弃土地及社区周边湿地进行整理,统筹规划社区建设用地;要搞好土地收储,利用建设用地指标,通过调整结构,对剩余土地指标进行拍卖,扩充资金储备。
(四)以点带面,示范引领
先进社区的建设具有示范作用。抓好先进社区的建设工作,并发挥其带动示范作用,也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工作。因为在新型农村社区实际建设之前,一些村民往往对有关宣传不以为然,认识不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给自己带来利益。而通过宣传先进社区建设的实例,就能向村民展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好处,令村民信服,因为他们更愿意相信自己看到的,而不是听到的。因而必须抓好先进社区的建设,并大力宣传其做法,以此带动整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五)保障村民自身权益
在尊重和壮大农民的主体力量方面,要从社会公正和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保障农民充分享受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成果,推动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和生活质量的提高,促进农民产生更加强大的创造力量,而不是让农民被动的接受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自觉的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尤其是保障被征用土地的农民的利益,真正建立起保障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四、结束语
总之,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仅有助于推动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发展新型城镇化,而且对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工作,都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任晓莉.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与对策探讨[J].河南:中州学刊,2013(04).
[2]陈金龙.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J].北京: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