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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惑之一:我国法律法规之间不够协调随着财政支出预算日益刚化,出现了《预算法》与其它法律法规不够协调的现象。如《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人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但是我国的《教育法》、《农业法》等其他法律、法规对教育、农业、科技、卫生等投入在财政支出中所占比重都有明确的规定,加之建设性项目、经常性项目的地方配套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