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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层社与县联社的关系问题现在基层社与县联社的关系经过改革有所改善,但还没有理顺。主要表现在:①在组织上,基层社与县联社之间存在着鲜明的隶属关系。基层社的劳动人事权、重大业务决策权以及盈余分配权等不是掌握在它的法定权力机关——社员代表大会手里,而是掌握在县联社理事会手里;②在经济上,基层社要将税后盈余的15%作为互助合作基金(以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