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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评吴敬琏新言论
“欧美模式”是中国改革的目标吗?
不久前,香港《经济导报》第17期发表了对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的采访。吴敬琏在采访中再次强调,中国改革的目标是走向“欧美模式”。他说:“在开始研究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对这个目标有过不同的设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属意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东亚模式”);另一种属意于“自由市场经济”(“欧美模式”)。大致说来,官员钟爱“东亚模式”,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向往“欧美模式”……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他们要求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寻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场经济。”
吴敬琏不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主张了。早在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时,以及在2010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一书中,吴敬琏就反复提出,中国应当走向体现“普世价值”的“欧美模式”。今年以来,由于欧美官员和世行提交的《2030年中国》报告,一再要求中国实行国企私有化政策,走向“欧美模式”的主张也再次水涨船高。2012年9月2日,《财经》发表了“吴敬琏:中国经济社会矛盾几乎到了临界点”的采访,其基本观点重复了香港《经济导报》的报道内容。
“欧美模式”真的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吗?事实上,即便是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也不支持这个结论。
“欧美模式”导致了贫富分化
美国著名经济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在与威廉·诺得豪斯合作发表的《经济学》(第17版)教科书中,就给出了与吴敬琏完全相反的答案。他们认为,在以私人企业为主,政府干预经济范围较小的“欧美模式”中,根本不可能解决“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利益问题。他们写道﹕
“我们的经济是一种冷酷无情的经济。”“自由主义的竞争会带来严重的不平等。……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在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下,收入会得到公平的分配﹗”
他们还进一步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分布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关系,认为财富分布的不公平加重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因为更多的财富能够带来更多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和地租等收入。继承权还能够使少数人不劳而获。他们指出:“在市场经济中,财富分布的不公平远远大于收入分布的不公平。”而且,其趋势就是“财富的分配变得越来越不公平”,并加重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在排除“革命”和“激进”两种手段后,这种状况是不可治理的。美国社会分层已经固化,穷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少之又少,社会分裂的鸿沟加深,机会均等效应是画饼而已。
萨缪尔森承认,在美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例如,最近30多年中资本主义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弱化,多数人的工资﹑福利在“向底线赛跑”。中产阶级收入持续下降,并分化瓦解,美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经济增长并没有使中产阶级和穷人从中受益。蛋糕越大,两极分化越厉害。
不仅学者这样看,就连美国的金融家、实业家也这样看。金融危机爆发后,有文献显示:“格林斯潘身为自由主义的坚定信徒,自由市场的显赫捍卫者,资本主义的高级传教士,居然也承认美国不平等的日益严重已成为国家危机。这表明美国社会确实出了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 “过去强调社会贫富差距属于典型的左派观点,现在竟然成为了格林斯潘亲口承认的惊人之语。”
所以,“欧美模式”首先是为 “1%”的胜者和富人服务的,而其“法治”的基本点就是维护这种状态。至于穷人将在“渗透经济”中受益的教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这得不到历史事实的支持。”至于所谓的“机会均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讥讽道:“在财富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难以在全社会兑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最近毫不客气地质问道:“我又要质问号称信奉机会均等的罗姆尼之流,这种说法的证据在哪里?”
“美国模式”就是“权贵资本主义”
对吴敬琏特别推崇的“美国模式”,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指出﹕ “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已成为市场经济问题和弊端的象征。” 他认为: “其他国家能够选择一条与目前在美国国内流行的所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实现一个更加平等﹑更加安全且具有更好的健康和教育水平——特别对于穷人来说的社会。”
2010年,斯蒂格利茨在《自由市场的坠落》一书中,总结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指出原教旨主义的美国模式必须改革,根本不值得再继续向往﹑复制。他写道﹕“世界已经对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不抱幻想,为什么美国人还要在意这件事呢﹖我们所推崇的意识形态当然已经不那么吸引人了,并且,这种意识形态失去光泽无法修复可能还是件好事情。”
不过,文献显示,正是在这段时间,特别是在中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时候,吴敬琏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仍热情洋溢地宣传“向往”“欧美模式”,说中国这样的经济学人“愈来愈多”“这种思想的影响力也愈来愈大”。他似乎全然没意识到世界潮流已经发生了改变。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保罗·克鲁格曼还在一系列著作和文章中指出,在“美国模式”中﹕
——大资产阶级对美国政府和政策享有支配性权力。“金钱政治”+政企不分“旋转门”,美国是“腐败”的“裙带资本主义”典型,是“权贵资本主义”国家。
——投机赌博新经济大发展,经济结构严重失衡。政府举措不当﹑市场失灵严重,资源分配错乱,金融危机危害全球。
—— 经济增长的“渗透效应”不断萎缩甚至消失。财富和收入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分层固化,工人罢工权受到更多限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重重。在资本统治下,“先富带后富是妄想”。
——政府在“双重标准”下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美国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依托争抢全球战略资源﹑操纵汇率﹑干预别国主权。政府和跨国公司一体化,极力控制国际贸易中的主导权。
以上这些,有哪一条能够证明,吴敬琏先生向往、倡导的美国模式是“有利于多数人的市场经济”? “欧美模式”之于中国的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不能解决那些让他们感到郁闷的问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和完善国家调节市场的方式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探索自己的成功道路。
“欧美模式”的本质是全盘西化
当然,一定要搞“欧美模式”,拿出具体方案来讨论也行。
吴敬琏的方案是:全面私有化、自由化和宪政化。他认为,实现这“三化”,中国就达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彼岸。
在香港《经济导报》的那篇采访中,吴敬琏说,目前中国离“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有三点:
“ 首先,政府仍然支配着主要的经济资源。矿山、海洋、城市土地和大部分资本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 其次,虽然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并不占有优势,但是仍然控制着一切‘制高点’(列宁语,中文译为《命脉》)。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
“ 第三,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
按照吴敬琏的逻辑,解决了这三大问题,中国与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差距”就基本消除了。实际上,问题全然不是这样。
这里,吴敬琏第一个观点,就违犯了中国宪法总纲的第9、10条,即“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其次”的一个观点中,吴敬琏要求全面实行国企私有化,这违犯了宪法总纲第7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并且,违反了中共中央有关国企改革决定,即国企应当控制关键性领域,其他领域的国企要积极参加市场竞争。
吴敬琏的“第三”个观点有违基本事实,是为实现西化“宪政”目标鸣锣开道。早在2011年初,吴邦国同志就指出:“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都有了,吴敬琏怎么能够说“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呢?
综上所述,吴敬琏关于引导中国改革走向“欧美模式”目标的言论或“顶层设计”,在理论上华而不实,就是在西方经济学的视野中也是诡异的另类。实际上这是一种早已被历史否定的“全盘西化”的主张。
“欧美模式”是中国改革的目标吗?
不久前,香港《经济导报》第17期发表了对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先生的采访。吴敬琏在采访中再次强调,中国改革的目标是走向“欧美模式”。他说:“在开始研究经济改革的目标模式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对这个目标有过不同的设想,其中最重要的是两种:一种属意于“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东亚模式”);另一种属意于“自由市场经济”(“欧美模式”)。大致说来,官员钟爱“东亚模式”,具有现代经济学知识的学者向往“欧美模式”……对于持后一种观点的人们来说,改革的目标还远未达到。他们要求坚持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而不是极少数寻租者利益的法治的市场经济。”
吴敬琏不是第一次提出这样的主张了。早在2008年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时,以及在2010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经济改革教程》一书中,吴敬琏就反复提出,中国应当走向体现“普世价值”的“欧美模式”。今年以来,由于欧美官员和世行提交的《2030年中国》报告,一再要求中国实行国企私有化政策,走向“欧美模式”的主张也再次水涨船高。2012年9月2日,《财经》发表了“吴敬琏:中国经济社会矛盾几乎到了临界点”的采访,其基本观点重复了香港《经济导报》的报道内容。
“欧美模式”真的能够解决中国的问题吗?事实上,即便是西方经济学的研究也不支持这个结论。
“欧美模式”导致了贫富分化
美国著名经济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萨缪尔森在与威廉·诺得豪斯合作发表的《经济学》(第17版)教科书中,就给出了与吴敬琏完全相反的答案。他们认为,在以私人企业为主,政府干预经济范围较小的“欧美模式”中,根本不可能解决“符合社会上绝大多数人”利益问题。他们写道﹕
“我们的经济是一种冷酷无情的经济。”“自由主义的竞争会带来严重的不平等。……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我们没有理由认为在自由主义的资本主义经济下,收入会得到公平的分配﹗”
他们还进一步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财富分布与收入分配不公平的关系,认为财富分布的不公平加重了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因为更多的财富能够带来更多的利润﹑利息﹑股息﹑红利和地租等收入。继承权还能够使少数人不劳而获。他们指出:“在市场经济中,财富分布的不公平远远大于收入分布的不公平。”而且,其趋势就是“财富的分配变得越来越不公平”,并加重收入分配的不公平。在排除“革命”和“激进”两种手段后,这种状况是不可治理的。美国社会分层已经固化,穷人“向上流动”的机会少之又少,社会分裂的鸿沟加深,机会均等效应是画饼而已。
萨缪尔森承认,在美国,“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例如,最近30多年中资本主义国家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在弱化,多数人的工资﹑福利在“向底线赛跑”。中产阶级收入持续下降,并分化瓦解,美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达到0.47。经济增长并没有使中产阶级和穷人从中受益。蛋糕越大,两极分化越厉害。
不仅学者这样看,就连美国的金融家、实业家也这样看。金融危机爆发后,有文献显示:“格林斯潘身为自由主义的坚定信徒,自由市场的显赫捍卫者,资本主义的高级传教士,居然也承认美国不平等的日益严重已成为国家危机。这表明美国社会确实出了非常﹑非常严重的问题。”, “过去强调社会贫富差距属于典型的左派观点,现在竟然成为了格林斯潘亲口承认的惊人之语。”
所以,“欧美模式”首先是为 “1%”的胜者和富人服务的,而其“法治”的基本点就是维护这种状态。至于穷人将在“渗透经济”中受益的教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指出:“这得不到历史事实的支持。”至于所谓的“机会均等”,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讥讽道:“在财富两极分化的资本主义社会中难以在全社会兑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最近毫不客气地质问道:“我又要质问号称信奉机会均等的罗姆尼之流,这种说法的证据在哪里?”
“美国模式”就是“权贵资本主义”
对吴敬琏特别推崇的“美国模式”,约瑟夫·斯蒂格利茨曾指出﹕ “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已成为市场经济问题和弊端的象征。” 他认为: “其他国家能够选择一条与目前在美国国内流行的所不同的市场经济模式……实现一个更加平等﹑更加安全且具有更好的健康和教育水平——特别对于穷人来说的社会。”
2010年,斯蒂格利茨在《自由市场的坠落》一书中,总结美国金融危机的经验,指出原教旨主义的美国模式必须改革,根本不值得再继续向往﹑复制。他写道﹕“世界已经对美国模式的资本主义不抱幻想,为什么美国人还要在意这件事呢﹖我们所推崇的意识形态当然已经不那么吸引人了,并且,这种意识形态失去光泽无法修复可能还是件好事情。”
不过,文献显示,正是在这段时间,特别是在中国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的时候,吴敬琏在“中国经济50人论坛”上仍热情洋溢地宣传“向往”“欧美模式”,说中国这样的经济学人“愈来愈多”“这种思想的影响力也愈来愈大”。他似乎全然没意识到世界潮流已经发生了改变。
约瑟夫·斯蒂格利茨和保罗·克鲁格曼还在一系列著作和文章中指出,在“美国模式”中﹕
——大资产阶级对美国政府和政策享有支配性权力。“金钱政治”+政企不分“旋转门”,美国是“腐败”的“裙带资本主义”典型,是“权贵资本主义”国家。
——投机赌博新经济大发展,经济结构严重失衡。政府举措不当﹑市场失灵严重,资源分配错乱,金融危机危害全球。
—— 经济增长的“渗透效应”不断萎缩甚至消失。财富和收入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社会分层固化,工人罢工权受到更多限制,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重重。在资本统治下,“先富带后富是妄想”。
——政府在“双重标准”下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美国以强大的军事实力为依托争抢全球战略资源﹑操纵汇率﹑干预别国主权。政府和跨国公司一体化,极力控制国际贸易中的主导权。
以上这些,有哪一条能够证明,吴敬琏先生向往、倡导的美国模式是“有利于多数人的市场经济”? “欧美模式”之于中国的绝大多数人而言,是不能解决那些让他们感到郁闷的问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和完善国家调节市场的方式中发扬成绩,纠正错误,探索自己的成功道路。
“欧美模式”的本质是全盘西化
当然,一定要搞“欧美模式”,拿出具体方案来讨论也行。
吴敬琏的方案是:全面私有化、自由化和宪政化。他认为,实现这“三化”,中国就达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彼岸。
在香港《经济导报》的那篇采访中,吴敬琏说,目前中国离“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为基本特征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其主要表现有三点:
“ 首先,政府仍然支配着主要的经济资源。矿山、海洋、城市土地和大部分资本都掌握在政府手里。”
“ 其次,虽然国有经济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并不占有优势,但是仍然控制着一切‘制高点’(列宁语,中文译为《命脉》)。国有企业在石油、电信、铁道、金融等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
“ 第三,现代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法治基础尚未建立。”
按照吴敬琏的逻辑,解决了这三大问题,中国与所谓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差距”就基本消除了。实际上,问题全然不是这样。
这里,吴敬琏第一个观点,就违犯了中国宪法总纲的第9、10条,即“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其次”的一个观点中,吴敬琏要求全面实行国企私有化,这违犯了宪法总纲第7条:“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是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力量。国家保障国有经济的巩固和发展。”并且,违反了中共中央有关国企改革决定,即国企应当控制关键性领域,其他领域的国企要积极参加市场竞争。
吴敬琏的“第三”个观点有违基本事实,是为实现西化“宪政”目标鸣锣开道。早在2011年初,吴邦国同志就指出:“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法律体系都有了,吴敬琏怎么能够说“法治基础尚未建立”呢?
综上所述,吴敬琏关于引导中国改革走向“欧美模式”目标的言论或“顶层设计”,在理论上华而不实,就是在西方经济学的视野中也是诡异的另类。实际上这是一种早已被历史否定的“全盘西化”的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