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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图们市工商局向社会郑重承诺,对十三项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实行“首错不罚”。这是该局在继续解放思想活动中,为该市营造优良经济发展软环境实行的一项重要举措。为将“首错不罚”承诺落到实处,市局采取四项措施加以保障。一是根据州局“十轻十重”规定和“轻微违法警示制度”,结合该局实际,出台了《对违法经营行为从轻、从重处罚的若干规定》,使“首错不罚”有章可循。二是要求各部门认真学习该《规定》,要求每位执法人员掌握好落实好:三是要求法规种严把立案登记关,属于“首错不罚”范围的违法行为,表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的不予以立案登记。四是做好行政执法检查和当事人回访工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了解“首错不罚”规定的落实情况,如果发现执法人员未按规定执行,将按市局有关规定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