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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4年以来,我国工业产品受到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密集的反补贴调查,有些补贴政策则被诉至WTO,其重要原因之一是我国产业补贴政策与WTO补贴规则存在现实或潜在冲突,主要体现在存在禁止性补贴和可诉性补贴。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管理经济方式的惯性、传统补贴方式对于政府的便利性以及地方政府很少考虑国际法上的合法性问题。我国产业补贴政策的变革应重视WTO义务的履行,并考虑公平竞争的需要。为保护企业的信赖利益,可允许现有补贴合同履行完毕。应严格避免出台禁止性补贴,需要采取补贴措施时尽量采用非专向性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