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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国家,城市房屋拆迁的发动必须以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但公共利益的判定却有着诸多困惑和难点。因此需要多层面解析“公共利益”,明确公共利益的判定标准,以防止政府滥用土地征收权,打着“公共利益”的幌子,肆意拆迁而侵犯集体的土地所有权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以协调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诸种利益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