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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以下简称《提升计划》)精神,切实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教育部决定在全国范围内遴选部分地区开展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实验任务以加快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为目标,针对《提升计划》所确定的特殊教育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医教结合等实验,进一步探索特殊教育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和工作机制,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经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申报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选择一项或多项实验内容。
(教育部网站,2014-9-17)
教育部提出
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志愿服务是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行为,是新时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自身学识、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教育部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广泛参与、长期坚持、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发挥教师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和育人功能,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鼓励原则、自愿原则、无偿原则和量力原则等基本原则;要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形式;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教师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志愿服务保障条件。
(教育部网站,2014-9-25)
(教育部网站,2014-9-17)
教育部提出
关于教师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指导意见
志愿服务是无偿为社会及他人提供帮助和服务的公益行为,是新时期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载体,是广大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提高道德情操、用爱心奉献自身学识、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途径。为更好地鼓励和支持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民情,在实践中提升专业素质和社会服务能力,教育部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
总体要求是: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按照广泛参与、长期坚持、注重实效的要求,结合教师职业特点和优势,发挥教师志愿服务的示范效应和育人功能,立足教育,服务社会,将志愿服务与促进学生成长相结合,与提升教师品德修养和学识水平相结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指导意见提出,要坚持鼓励原则、自愿原则、无偿原则和量力原则等基本原则;要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创新志愿服务形式;构建部门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教师志愿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教师志愿服务保障条件。
(教育部网站,201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