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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语言的渐趋成熟和日益体系化,形成了自身的语体风格。单一性和包容性的并存统一乃是法学语体的重要风格特征。单一性是法学语体的谨严内塑,它要求法学语体的用语彼此间呈现相对独立、各负其责的关系,内涵解释是单义的。包容性是法学语体的科学外造,立法文件当中包容性的语言表达方式体现在某些法律条文的全部语句明显分为两个层次或三个层次,彼此构成包容和被包容的关系,从而使法学语体的表达更显科学周密。从法学语言环境出发,合理地使用单一性语言和包容性语言就能更好地为法学语体实践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