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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生态环境治理是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八大以来我国县域生态环境治理取得突出成就,但也存在着政府生态环境治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治污减排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行动不到位、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为此,必须从政府、企业、居民、制度等不同层面入手,坚持系统发力、统筹谋划、综合管控,创新优化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